蘭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之前位於蘭州市七里河區西果園鄉,也稱西果園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之後搬入九洲開發區。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自一九九九年底開始非法關押甘肅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期間非法關押人數最多,將近百人,其中以蘭州市法輪功學員居多。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搬入九州開發區以後,監室環境雖有改善,卻遮掩不住邪黨的罪惡。
二零零六年傳出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馬筠、張萍等慘遭嚴酷迫害的消息;二零零八年七月,蘭州殘疾法輪功學員金俊梅又被迫害致住進勞改醫院;二零一六年,西固區法輪功學員劉菀秋被十四隊隊長李鵬指示勞動隊的人砸上「背穿」,酷刑折磨長達三、四十天;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蘭州法輪功學員袁秀英被蘭州市看守所十三隊隊長李莉濫用職權、濫用刑具致傷,導致後脊椎出現擠壓型骨折……歷經二十多年,罪惡仍在這裏延續。
一、迫害手段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名義上說:我們只是把你們看管(指所有被抓去關押的在押人員,其中也包括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實際上,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還是在執行江澤民的「名義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政策。
1、對剛進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有很多條條框框,如:不許喊「法輪大法好」,只要喊就上大銬;不許給在押人員說法輪大法好,派人暗中監視;睡覺給不好的地方,一般都是睡在離廁所最近的地方。
2、不許煉功,煉功就是違反了所謂的「監規」,嚴重時就會上大銬,甚至不讓上床睡覺,讓睡潮濕的地面上。看守所除了三頓飯及提供睡覺的場地之外,所有費用都得自己家裏人從外面打錢進去自購,或者是家裏人從看守所自賣的小賣部給買上送進去。小賣部的東西一般都很貴,如果法輪功學員要反迫害,要喊大法好,要煉功,他們一般除了用上述情況體罰外,還要讓多值班,(號室大約20~30平方,每天晚上、中午都會輪流值班兩個小時),並且不讓買日常所需的日用品,包括牙膏、衛生紙等一切生活日用品。
3、看守所在紙筆上對法輪功學員卡的特別的嚴,其他在押人員如果要寫自己案件陳述或者是上訴、申訴的材料,都比較容易,比較寬鬆,如果是法輪功學員寫點甚麼東西,隊長及管教人員會交代號室的在押人員把法輪功學員盯得特別緊。基本上要做到,筆不離在押專管人員的視線,寫上訴、申訴也得在在押專管人員的嚴控下寫,一般不會讓寫控告狀的,如:控告辦案單位的非法抓人、綁架、非法關押,一般是不會讓寫的。
4、看守所的住所檢察官也是形同虛設,裏面的在押人員一般半年、一年,甚至更長時間是見不到一次住所檢察官的。即使偶爾見到,也不會讓在押人員說話,如果偶爾趕上名義調查,那也是要提前通知在押人員,甚麼話可以說,甚麼話不可以說,哪些號室裏的哪些人可以說話都是定好的、安排好了,在押犯人誰想說啥那是沒有機會的,更不用說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了。
5、法輪功學員被關押期間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不同的迫害。自從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以來,蘭州市第一看守所也在執行不講法律,不按規章制度辦事的非法性,比如:各個派出所把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送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時,有的沒有經過體檢,或者是體檢不合格,有的血壓很高,明知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看守所都不拒收,還要夥同派出所迫害法輪功學員,遇到高齡老人、高血壓很高的情況下,他們也視而不見,來者不拒。
6、國家每月給看守所被羈押人員補助三百元生活費,飯菜至少保證是公民的最低生活水準,可是看守所早上一個湯,是玉米湯(能照到人的湯),一個饃;中午一盆菜,土豆、爛菜葉,土豆上的黑點都沒洗掉。二零一四年年初的時候還偶爾改善一下伙食,放點肉,後來就看不到肉了。晚上是中午剩下的菜放到鍋裏煮的麵條。很多時候,看守所因為活太多,中午不讓在押人員吃飯,只讓啃幾口饅頭,繼續幹活。家裏人送的東西勞動隊拿掉一些,第一號室拿掉一些,號室長拿掉一些,剩下的才留給本人。因開水少,像方便麵一類的在二零一六年都沒有水泡。號室裏二十多人,每一個人都面臨吃不好、睡不好,中間有人起來,就無法再找地方睡下去。
7、長時間的奴役:蘭州市第一看守所是強迫被關押的人幹活的,包括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二月之前,蘭州第一看守所的奴工勞動,主要是縫車墊子,一天一個人的任務至少是三個車墊子。有的人完不成任務就得在晚上罰值班(就是晚上站著不睡覺,一般一個人兩個多小時,一個班兩個人),有的要值一個晚上,不讓睡覺。夏天早上5點40起床,6點30開始幹活;冬天6點20起床,任務重的時候6點30就開始幹活。最遲7點就開始幹活了。看守所14隊的任務比較重。有活的時候幹活,沒活的時候要在房間裏軍訓,跑步等。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
二零一二年間,被強制幹奴工活──做假髮,從早上六點多幹到晚上八九點,必須每天完成一個頭髮的任務,始終坐著幹活,長期超負荷的勞作使人頸椎疼,後背疼,眼睛疼,並誘發其他疾病復發。二零一六年看守所讓在押人員還幹疊金元寶的奴工。這些奴工活因違規,有犯人家屬上告後,二零一七年二月看守所才取消奴役制度。伙食也有所改善。
當然,這些年被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每個人經歷的迫害形式都不一定一樣。
二、部份殘酷迫害案例
在蘭州九洲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最邪惡的迫害是上大刑「背穿」──將人雙手背銬、雙膝下跪、雙腳戴腳鐐,同時將腳鐐和手銬用10公分長的8號鐵絲穿連在一起,這樣使人蹲不下,站不起來,只能跪著,手腕被墜得生疼,只能側身肩著地,雙腳儘量向後上提,生活不能自理。還有對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灌濃濃的鹽水等。
1、張萍,女,一九六九年出生,原甘肅省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現華龍證券公司)職工。二零零六年,張萍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張萍多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每次都被惡警插胃管迫害。四月中旬被插胃管迫害後,她嘔吐不止,第八天張萍被送到勞改醫院。張萍絕食期間,惡警田慶萍指使獄警給張萍砸背銬,手腳都被銬上直到去勞改醫院,張萍被迫害的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2、馬軍,女,又名馬筠,回族,七十四歲,原蘭州市金城旅遊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幹部。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馬軍被警察綁架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有次警察們的上級來看守所檢查工作,走到馬軍所在監室時全體都站立歡迎。馬軍坐著未起,遭十四隊隊長田慶萍報復,指使號室長故意刁難馬軍,不給打飯,不讓上廁所,田慶萍一個眼神,犯人就把馬軍的櫃子裏放的食品,方便麵等全倒廁所裏,把馬軍的經文、師父的講法強行搜走。為此,馬軍絕食抗議,田慶萍又讓犯人給馬軍野蠻灌食,撬開嘴把一個瓶子塞到馬軍嘴裏,使勁轉動瓶子,牙都轉掉了一顆。田慶萍又讓醫生給馬軍插胃管,筷子粗的皮管從鼻子裏插進塞到胃裏,管子在胃中摺疊,再抽出來,再插,反覆幾次,後來管子出來時滿是血,灌的是濃鹽水,洒在衣服上,很快結成了白鹽漬。田慶萍還讓犯人拉著身心疲憊的馬軍跑步,並拳腳相加狠毒的打馬軍,馬軍的腰、胸部嚴重受傷,腰直不起來,胸部骨折,躺不下,起不來,還不能側身,渾身是傷。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
3、劉菀秋,女,一九五五年出生,原蘭化生服公司客運二隊職工。二零一六年一月,劉菀秋被非法關押在十四隊大隊。大隊長叫李鵬,女,三十多歲。劉菀秋不配合看守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切命令,不打報告、不穿識別服,被李鵬指示勞動隊的人砸上「背穿」,酷刑折磨長達三、四十天,後來怕人出事,才取下鐐銬的。
在這三、四十天裏,一直沒有給劉菀秋解開過銬子。吃飯時,裏面其他的人餵著吃,上廁所抬到便池,是其他人幫忙解褲子等,晚上睡覺在牆角臥著。期間,劉菀秋被辦案單位非法提審,是四個人抬著到提審室的。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各隊的大隊長如果給自己本大隊號室的犯罪嫌疑人上銬時,大隊長要給看守所領導打報告。看守所裏有一個勞動隊,勞動隊的人是已經判了刑,留在勞動隊,在家屬送食物及衣物時,向各個號室遞送,幹一些看守所的雜活,給各大隊送開水,送飯等。
當所裏接到大隊隊長要求給號室人員上銬的報告後,所裏就會給勞動隊打招呼,勞動隊的人來配合大隊長給號室的人上銬,一般都在樓道裏砸拷。如果十四隊大隊長李鵬認為可以取掉鐐銬時,會向看守所打報告,由所裏決定並安排人來卸掉鐐銬。
給劉菀秋砸「背穿」就是勞動隊的犯人來砸的,在樓道砸「背穿」的時候,劉菀秋在喊,手背在身後,手銬、腳鐐穿在一起,人整個直不起身、抬不起頭。劉菀秋對李鵬說:「你這麼做不就是為了升官發財嗎?」李鵬說:「就是,我就是為了升官發財。」
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給犯罪嫌疑人上刑,公安在偵查辦案期間,都不能隨意使用的,看守所是更不能給被關押人員上刑的,更別說隨意上「背穿」這樣的酷刑,而且長達三、四十天,在辦案單位提審時,都不卸鐐銬,足以說明看守所與辦案單位沆瀣一氣,實施著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手段。
劉菀秋和女兒劉磊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被劫持入女子監獄。
4、袁秀英,女,一九六八年出生,原蘭州民百集團職工。二零一七年的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兩年半期間,袁秀英為了維權,多次向看守所十三隊的管教人員索要紙和筆,她們總是以各種理由、藉口推脫、拒絕。一天袁秀英煉功,一牢頭獄霸李燕不讓煉功,還出手打人,把口水往袁秀英臉上吐,不讓上廁所等,袁秀英脫掉馬甲抗議。
第二天,十三隊大隊長李莉當班,一大清早,李莉就來到當時被非法關押袁秀英的號室裏,就問:「袁秀英,你為何不穿馬甲,你必須穿上。」袁秀英表示,她沒犯法,要借紙筆控告辦案單位非法抓人,而李燕打人。剛說完,李莉一句話沒說,轉身就走了,大約過了十幾分鐘,李莉來到監室門口的鐵門外,門都沒有開,她站在鐵門外說:袁秀英,我給你兩個條件:一個是你把馬甲穿上,一個是給你串鐐(即「背穿」)。袁秀英說,兩個都不接受,一是她沒犯法,二是李燕打人,戴鐐的應該是李燕,李莉還是二話沒說,轉身又走了。
兩個犯人就把袁秀英往外拽,拽到過道的第一監室門口,在那裏已有一個叫丁潤平的男隊長帶領兩個男犯人在那裏了,拿著腳鐐和手銬。一上來就開始對袁秀英施刑,在強行施酷刑的過程中。丁潤平用盡全力使勁把袁秀英往下壓,因為當時那些男犯已經把袁秀英弄到地上坐著了,丁潤平用盡男人的力量按住袁秀英的雙肩和脖子使足勁的把她往下壓時,當時袁秀英就聽見她的後大椎「喀嚓」一聲,立刻感到她後大椎骨折了,因為那聲音就是骨折的聲音,她當時想:沒事,可她卻癱軟了。
就這樣,她被看守所十三隊大隊長李莉在不問事實、不調查原由、不嚴懲打人兇手而放縱牢頭獄霸的情況下被上了大銬。當時銬子銬的特別緊,後來她的雙手就腫起來像麵包。在被銬期間,不能上廁所,吃不上飯,長期蹲著,喝不上水,晚上睡覺更痛苦,上不了床,不能翻身,睡覺不敢動,一動被子跑路了,整個身子被銬到一起,縮成一團,腿伸不了,被子蓋不上,十一月的天很冷。一動被子就離開了身體。所以在看守所將袁秀英非法上大銬致傷致殘後,又被這樣長時間銬著,更加加重了她後大椎傷勢的惡化。
第五天,李莉上班,見到袁秀英後的第一句話說的是:你咋瘦成這樣了?李莉為了讓袁秀英穿上那個犯人必穿的馬甲,於是給了她三個條件:一是給她一桶水洗個澡(看守所的水很珍貴,只有判了死刑或死緩的人才能有這個待遇),因為她有一個星期沒有刷牙、洗臉、洗腳、洗澡,身上都有異味了;二是給她紙和筆,告訴她寫的東西,可以給他們,也可以投放到駐所檢察官的郵箱裏;三是讓她煉功。她沒有同意,原因是袁秀英覺得看守所不是法輪功學員應該待的地方,應該出去做她該做的事;二是法輪功學員沒有犯法,不是犯人為啥要穿這個犯人才穿的馬甲。不同意,李莉也不給袁秀英鬆銬。
第七天,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非法起訴書送達看守所。當時是被同監室的兩個在押人員抬去會見室接的那個非法起訴書。到第九天,律師來會見,必須要走出十三隊時,才被鬆銬了,但也只鬆了雙手,腳還是被銬著。就這樣,袁秀英是戴著腳鐐去見的律師,由於銬的時間太長,當時鬆手銬時,她已失去平衡了,連連倒退了好幾步,被後面抬她出去的人把她扶住了,也就沒有倒下。律師接見完回來後,李莉還要她寫甚麼保證,被拒絕了。這樣一直持續被折磨了九天九夜才去掉銬子。身體很虛弱了,人也脫像了。腿也出現疼痛。
過了一段時間,袁秀英發現自己起不了床,起床時要有人扶拉一把才能起來。在去蘭州康泰醫院檢查身體時後,脊椎出現擠壓型骨折(有勞改醫院出具的鑑定報告)。
5、李亞,女,一九六七出生,甘肅省平涼市華亭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五月,李亞被非法關押進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隊。李亞因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進來就被上大銬抬進到十三隊的,銬了七天七夜,在這期間,由於李亞所在的監室人手不夠,每天晚上還要特意從其他監室調動二至三人去包夾李亞。
三、部份非法關押案例(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九年)
1、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公安分局出動警力,非法抓捕了海石灣法輪功學員竇曉寧(六十多歲)、竇秋新(六十歲)、宋法英(後取保回家)、呂東湘(六十多歲)、包新蘭(一九六三年出生),五人被送押蘭州市九週第一看守所。
2、王立謙,女,一九七一年出生,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早上六點,在家中被破窗而入,遭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國保大隊長王國喜、國保警察黃宗軍,紅古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馬維傑進等人綁架、抄家。
王立謙被綁架後,一直被銬在鐵椅子上,由於不讓上廁所,她只好絕食。星期三被抓,一直到第二星期的星期五,王立謙一直不吃不喝。警察對王立謙踢了幾腳,搧巴掌。海石灣看守所只關男的,王立謙剛開始被關在海石灣拘留所,逮捕通知下來後,七月二十二日,被轉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王立謙、竇秋新、竇小寧和包新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被非法關押到甘肅女子監獄迫害。
3、岳普玲,女,五十多歲,蘭州市紅古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後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內十四隊。
4、馬福蘭,女,五十六歲,天祝縣華藏寺半截溝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後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內十三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岳普玲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冤判五年,馬福蘭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冤判四年半,後被非法關押到甘肅女子監獄。
5、劉菀秋,女,一九五五年出生,原蘭化生服公司客運二隊職工。二零一六年一月,劉菀秋被非法關押在十四隊大隊。
6、劉磊,女,蘭州市西固區法輪功學員劉宛秋的女兒,二零一六年一月,劉磊被非法關押在十三隊大隊。劉菀秋和女兒劉磊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被劫持入女子監獄。
7、方劍平,女,五十五歲,蘭州市城關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被城關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蘭州第一看守所十三隊。
8、鄭恕,女,六十歲,是蘭州市土地資源管理局退休職工,家住蘭州市城關區。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李福斌、鄭恕夫婦被綁架。而後將李福斌非法拘禁在西果園看守所一隊,鄭恕被劫持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女隊十四隊,隊長李鵬。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鄭恕的血壓一直降不下來,在吃藥。看守所讓在押人員幹的活是疊金元寶,一天給鄭恕的任務是疊五百個。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兩點,被非法判刑後的鄭恕、方劍平被送入甘肅女子監獄迫害
9、王瑞林,女,六十五歲,蘭州市西固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王瑞林去七里河區的法輪功學員張建華親戚家中去串門,被正在綁架張建華的警察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隊,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八月份左右被劫持到甘肅女子監獄。
10、張建華,女,一九四一年三月出生,蘭州市七里河區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左右失蹤,後得知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隊,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八月中旬被轉往甘肅女子監獄。
11、王雄珍,女,一九五七年出生,蘭州市七里河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被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隊。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對袁秀英和王雄珍進行了非法開庭、非法審判。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走出看守所,回到家中。
12、袁秀英,女,一九六八年出生,原蘭州民百集團職工。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被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隊。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對袁秀英和王雄珍進行了非法開庭、非法審判。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走出看守所,回到家中。
四、至今被非法關押的及情況不明的法輪功學員
1、李亞,女,一九六七出生,二零一九年五月,法輪功學員李亞被非法關押進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隊,李亞因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進來就被上大銬抬進到十三隊的,銬了七天七夜,在這期間由於李亞所在的監室人手不夠,每天晚上還要特意從其他監室調動二至三人去包夾李亞。至今,李亞已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二年十個月。
2、梁愛玲,女,七十歲,蘭州通用機械廠退休職工,是一個殘疾人,只有一個左手。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蘭州市七里河區彭家坪派出所的警察闖到梁愛玲的家中抄家,並將梁愛玲綁架,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3、祁玉蓮,女,七十四歲,蘭州通用機械廠退休職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蘭州市七里河區彭家坪派出所的警察闖到祁玉蓮的家中抄家,當天抄完家這些人將祁玉蓮帶到彭家坪派出所採血、按手印,讓祁玉蓮的丈夫代寫了保證書籤了字後,當晚九點多才讓祁玉蓮回家。第二天,這些人把祁玉蓮夫妻叫走,說祁玉蓮的東西太多。這一天回來後,隔了一晚上又來人把祁玉蓮帶走了,關到了蘭州第一看守所。
4、王琳,女,四十歲左右,蘭州交通大學的老師,給學生講真相被惡意舉報,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左右被綁架。王琳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隊,現具體情況不詳。
5、王玫,女,現年六十八歲,原西北師範大學計生辦幹部。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十一點鐘左右,師大社區、培黎街道610辦,培黎派出所,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國保大隊四個單位先後出動將外出回家的王玫堵在家門口,非法抄家、綁架,於九月七日送入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被關押到二十九日後回家。
6、崔承香,女,一九六三年出生,蘭州市安寧區綠化所退休職工,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崔承香被安寧區公安分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其中家中有十六萬現金也被警察拿走。九月五日晚上八點將崔承香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九月三十日以監視居住的方式放崔承香回家。
崔承香回家後,一直找經濟開發區派出所要自己的東西,要自己家中的十幾萬元。警察不僅不給,還讓崔承香指認監控拍到的人是不是她本人,根據照片上人的穿著打扮,就跑到崔的家裏兩次,到家裏查找照片上人穿的衣服、帽子,沒有找到。
十一月十日,安寧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通知崔承香到派出所去簽個單子,中午崔承香去派出所,沒人,下午又去了,結果派出所就把人非法扣下。一天後才通知家屬。現在崔承香被非法關押在蘭州第一看守所十四隊。
7、李冬梅,女,一九五八年出生,甘肅省委黨校副教授,二零二一年在告訴世人大法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月被城關區檢察院非法起訴,現情況不明。
8、魏軍,男,甘肅省蘭州市物業管理職工,因修煉法輪大法,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蘭州市西固區派出所國保人員從工作崗位綁架,隨後又兩次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被撬門抄家,搶走了家屬用於工作學習的電腦和黑白打印機,家屬多次去看守所探望,都未能見面,現情況不明。
9、馬軍,女,又名馬筠,回族,現年七十四歲,原蘭州市金城旅遊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幹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被蘭州市城關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隊至今。十一月四日城關分局法制科向城關檢察院提起批捕申請,十一月十日城關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馬軍。二零二一年底,據說馬軍已被城關法院非法開庭,具體情況不詳。
10、金怡均,女,現年四十八歲,原蘭州市某法律事務所法律工作者,蘭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絕對她的執業證進行年檢。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區及家門周圍的邪惡展板被取掉,蘭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區書記巴娟娟以攝像頭記錄為所謂「證據」,向派出所舉報金怡均所謂「破壞公共財物」。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區小西湖派出所馮宇晨及社區巴娟娟等人到家中要帶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堅持下,派出所開了傳喚證,將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關到七里河拘留所,十月二日送往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目前她在十四隊六號室。
二零二二年三月初,金怡均的家人從律師那得知,看守所還是沒把家人送進去的紙和筆給金怡均,非法阻撓金怡均寫申訴的權利;從開始金怡均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時,她丈夫給打的錢,大概1500元一直不能用上,生活用品等都很緊張。
11、周月珍,女,六十八歲,原天水6913廠退休職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周月珍被蘭州安寧區劉家堡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一女幾男從家中強行帶走,說是上面在追查她二零二零年五月的所謂案子。周月珍十一月二十日被非法拘留,十二月二日被非法批捕。
周月珍現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周月珍頭髮花白,在看守所不許戴牙套,她吃飯都很艱難。她丈夫一隻眼睛失明,生活不方便,處境也令人擔憂。
五、罪責難逃 第一看守所四隊隊長劉潤慶遭惡報猝死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四隊隊長劉潤慶,積極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直接參與迫害死法輪功學員張曉東。劉潤慶遭惡報,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猝死,時年四十九歲。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園)警察迫害摧殘法輪功學員,先後打死劉蘭香、萬貴福、張鳳雲、張曉東等四名法輪功修煉者。法輪功學員以絕食來抗議迫害,被惡徒強行灌食,所謂的「食」分不同類型:想叫人活著,就灌豆奶粉之類的東西;想叫人死,就灌高濃度的食鹽水加苯巴比托,讓受害者渴死,舌頭硬的說不出話來。在灌食過程中,惡徒還毒打、慘無人道地用器械反覆摩擦,刺激法輪功修煉者的食道、鼻腔,活活折磨他。
張曉東,男,時年三十二歲,甘肅會寧縣柴門鄉人,畢業於東北某機械學院,甘肅鋁業公司職工。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向世人講真相被惡人同事舉報,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年後,被秘密判刑七年。
在第一看守所(西果園)關押的這兩年多裏,張曉東慘遭惡警毒打,傷痕累累,身體極度虛弱。看守所拒絕張曉東家人探視。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獄警將張曉東戴上了手銬和腳鐐,張曉東絕食抗議,要求取掉腳鐐手銬。在絕食的第六天,即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起,惡徒開始進行灌食摧殘,由隊長劉煒、劉潤慶、主管隊長趙關虎,唆使徐月婷、趙萍配方下藥,犯人大夫關小滿強行灌食,灌的是高濃度的鹽水和苯巴比托。同時,惡警唆使犯人毒打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張曉東被打死,他的遺體十月二十四日被看守所惡警轉到康泰醫院,醫院製作了假病歷,謊稱張曉東是病死,看守所還逼一幫囚徒做假證。看守所解散了張曉東被折磨打死時的6號所有人員及目擊證人,強迫犯人對外統一謊言。
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如今參與施暴的警察劉潤慶遭惡報,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猝死。
正告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你所做的一切都無法隱藏,靜心了解一下法輪功真相,理智看一看迫害者必受清算的大勢,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認真做一個選擇,機會不多了。
【附】:蘭州市第一看守所所長等部份人員變動情況
1、二零一六年:
所 長: 金愛興
副所長:王恆鋒 夏五州 楊繼武 郭珩
主 任:張煥續
蘭州市監管支隊支隊長:王建堂
副支隊長:魏國棟:
一大隊隊長:田慶萍
五大隊隊長:蘇生福
獄警隊長:匡軍、呂軍 高祝年
蘭州市檢察院駐所檢察員:王潤江 姜效昌 李丹
電話:0931-4605512 8332656
2、二零一七年:
所長:金愛興
教導員:夏五州
副所長:吳永平 郭珩 吳景棟 黨維民
主任:田慶萍 李德生 冉繁榮 金祥槐 趙關虎 范育民 李建軍 黃孝寬 金聯社 譚斌 蔣柳青 丁潤平 李紅勛 王邦偉
副主任:王慶平 彭正忠 徐錫龍 王保國 劉豔 萬貴生 黃玲 賀東紅 馮更新
科員:楊豔 高祝軍 郭嬋媛 朱美亭 吳靜 崔璇 丁雷 杜軍 包家玉 吳成
調研員:李石汾 熊保民 候玲 張獻功
衛生隊長:李春秋
巡視隊隊長:宋壽鵬
十三隊隊長:李莉(警號011092),電話:13399311314
十三隊指導員:張玲玲(警號 011154)
十四隊隊隊長:李鵬(警號011062)
十四隊指導員:王燕(警號 011114)
3、二零二零年至今:
所長:李奎 電話:13399311430
教導員:張彥龍 電話:13399318360
副所長:郭垳 電話:13399312049 警號:012435
張勇 電話:13399311379 警號:011138
吳永平 電話:13399313261 警號:012335
吳景棟 電話:13399313330 警號:013001
十三隊隊長:李莉 電話:13399311314(警號011092)
十三隊指導員:張玲玲(警號 011154)
十四隊隊隊長:李鵬(警號011062)
十四隊指導員:王燕(警號 011114)
駐監檢察院:魏成 房保國 監督電話 0931-4605512
特邀監督員:
劉志文,13909495589
馬龍戈 13893222718
郝一穎 13893117888
朱天垣 13919153137
翟麗霞 15682820888
朱旭東 13919158584
其他相關責任單位及人員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九洲大道,郵編730046
電話:0931-8334400、8434499、4605502
所長:李奎 電話:13399311430
教導員:張彥龍 電話:13399318360
副所長:郭垳 電話:13399312049 警號:012435
張勇 電話:13399311379 警號:011138
吳永平 電話:13399313261 警號:012335
吳景棟 電話:13399313330 警號:013001
十三隊隊長:李莉 電話:13399311314(警號011092)
十三隊指導員:張玲玲(警號 011154)
十四隊隊隊長:李鵬(警號011062)
十四隊指導員:王燕(警號 011114)
駐監檢察院:魏成 房保國 監督電話 0931-4605512
特邀監督員:
劉志文,13909495589
馬龍戈 13893222718
郝一穎 13893117888
朱天垣 13919153137
翟麗霞 15682820888
朱旭東 13919158584
甘肅省檢察院: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南路1號
電話:0931-2369000
宣教處:0931-8919069聯絡人李宏德
技術處:0931-8919164、0931-8919173
檢察長:朱玉 0931-2369001
副檢察長:2369003、13919396329
副檢察長2368006、13909467856
副檢察長:李保崗2369006 13909315626
副檢察長:丁霞敏
副檢察長:徐雷
紀檢組長:董兆生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楊波
副檢察長:張學軍2369611、13993116306
辦公室副主任吳國禮2369613、13919989501
蘭州市檢察院: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南河路31
電話:0931-8358200
檢察長:柳小惠
副檢察長:姚麗君 王銳 蒲軍 胡相元 馬如棟
紀檢組長:周宏
政治部主任:周永麟
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3030號,郵編730010
電話:0931-8236306
舉報中心:0931-8236315
反貪局:0931-8236306
電話:0931-8236257、0931-8236237 8236238
羅濤,男,現任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黨組書記、三級高級檢察官。
李程,男,現任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
桑長河,男,現任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三級調研員。
王燕昕,女,現任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一級主任科員。
陳海洋,男,現任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
劉昕明,男,現任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
政治部
負責人:王燕昕、王觀永 邢歌
部門人員:楊一多、丁瑞英、陳真、范睿、李曉卉、王崇博、張裕斐、郝光豔
辦公室
負責人:馬俊
部門人員:馬娜、禹媛、沈健
第一檢察部
負責人:李春城、王岩
部門人員:鄭蓉、楊偉莉、葉立群、張巨鵬、溫志新、田潔、鄭鳴姬、陳新龍、賈寶平、范丹、徐文燕、張雯、任鶴、周亮、戴琛、趙菁、李國霞、郭麗娜、王雅婷、荊瑗瑗、蘆鑫、張穎、蘇永強、李安琪、胡新花、李環
第二檢察部
負責人:劉彥明、李曉妹
部門人員:袁睿、張麗、楊玉玲、王雪、張瓊鶯(負責對金怡均的公訴人,電話:09318236238)、張靜、張譽馨、盧芸芸、陳得勝、胡蓉蓉、董德慧、王語璇、岳睿、秦紹霞、曹寰、楊婷婷、趙佳媛、張麗、王冰潔、白君、解敏、李紫薇、田蓉、席秦良
第三檢察部
負責人:李小東
部門人員:張弘渺 、李國豔、何傑、柳曼妮、焦紅玲、馬金蘭、王煜軒、朱智峰、魏陽光、冷越、趙新宇、芮守彩、陳婷、柴蔚
第四檢察部
負責人:王瑞金
部門人員:唐雪彥、盧熙、楊雪姣、歐曉麗、劉蓉、趙亞慧、楊萬元、王興旭、張馨予、畬蕊、張睿、王妮、邵媛媛
第五檢察部
負責人:彭維萍
部門人員:高金華、徐忠宏、李少文、陳如玉、滕環環、孫錦皓、楊雪
第六檢察部
負責人:周建軍
部門人員:房懷國、薛亞娟、郭倩、杜智勇
綜合業務部
負責人:孫寶芳、鄧銳
部門人員:陳毅平、周雅茹、付紹芹、秦海龍、王琳、白婕、楊婧、楊欣、武憲昌、王子文、吳丹、馬宇、趙一凡、賀寶珍、王偉力、梁裕文
計財裝備部
負責人:彭力
部門人員:潘家駟、張勇、韓文清、張晨、李淵、宋國琨、李聚和、火克勇、王照、蘇勇、李斌、岳曉東、顧曉婷、史文驥、徐中華、張賓、李青年、劉曉鳴、王巍、王豔泰、胥啟軍
街道檢察室
負責人:王燕昕
部門人員:孫春麗、向維斌、楊旭沛、郝得儒、王展寶(郭衛東、李寧)楊中海、劉博、孫寧靜、伏婷婷、祁鵬永、楊剛強、鄧吉鵬、王亞軍、徐凡玉、劉寶紅、馬海龍、閆豔豔、吳倩、孫小蕊、馬小紅、任敏、楊杏花、白寅峰、周麗萍、梁海燕、楊旭紅、陳薈宇
掃黑辦
負責人:陳海洋
部門人員:李佩玲、岳夢瑤、李曉梅
蘭州市城關區紀委監委副主任:郎永恆
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2848號 郵編:730000
E-mail:lzscgqrmfy@163.com
電話:0931-8522896/8522861
李曉春,男,出生於1970年11月,中共黨員。甘肅禮縣人,任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
何駿先,男,出生於1986年7月,中共黨員,甘肅蘭州人,任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廖廣偉,男,出生於1982年12月,中共黨員,甘肅蘭州人,任蘭州市城關區紀委監委派駐城關區人民法院紀檢組組長、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王沛,男,出生於1965年7月,中共黨員,陝西榆林人,任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張煒,女,出生於1966年10月,中共黨員,江蘇蘇州人,任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賴興萍,女,出生於1965年6月,中共黨員,甘肅永登人,任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行政庭庭長。
城關區人民法院法官:
馬忠賢 王 麗 王婕玲 王 銳 師 靜 楊 偉
張永玲 張星平 張 莉 張 峻 陳建林 郝隆璋
黃星會 騰霄瓊 黎永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