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通知家屬時,葛振華已在哈爾濱醫大二院重症監護室,監獄讓家屬出錢,一天需一萬多,因家庭困難拿不出醫療費用,就讓家屬簽字放棄了治療。具體迫害情況待查。
葛振華是人所公認的好人,下崗(失業)後自謀生路在阿城市火磨胡同開電話亭維持生活。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曾去省政府和平請願,被非法關押十七個小時。此後一年裏,單位領導劉軍,街道書記,主任徐某某、林某某,包片警察於慶國等人經常到他家干擾他,並強行沒收身份證。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葛振華被民主派出所惡警於慶國,單位劉軍、崔勇、黃江強行送到「洗腦班」,強行洗腦八十天,又被非法拘留十六天。在這期間,他失去人身自由,體罰、打罵經常伴隨著他。並且阿城市經委鄢俊章曾勒索他人民幣1600元。
二零零二年九月中旬的一天中午,葛振華正在家裏吃飯,阿城市民主派出所片警張××無故到他家中問他還煉不煉。葛振華說:我過去身體不好,現在又下崗(失業)無錢治病,修煉法輪功使我身體健康,減輕了家庭負擔。再說我在家煉功鍛煉身體,按「真、善、忍」做好人又沒影響誰。惡警說鍛煉身體、做好人也不行,將葛振華綁架到民主派出所,並進行了土匪式的抄家搶劫。在派出所,恐嚇、威逼、利誘他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令其舉報他人。葛振華不妥協,被強行關進看守所,後送長林子勞教所迫害,當時他被迫害得體無完膚,每天還得做苦工。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葛振華、蘇坤、王翠娥三名法輪功學員開微型麵包車去尚志市亮河鎮掛條幅、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惡告,回來路上在亞布力鎮,被警察堵截、抓捕,前擋風玻璃被打碎,車輛被扣押。
次日,三人被非法刑事拘留,王翠娥、蘇坤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葛振華被關押在尚志市。葛振華七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逮捕,關押於尚志看守所。蘇坤和王翠娥七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逮捕,關押於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尚志市檢察院檢察員張宜軍向尚志市法院對葛振華、蘇坤、王翠娥三人提出起訴,並提出對葛振華、蘇坤冤判四年到六年,對王翠娥冤判二到三年的建議。十二月二日,尚志市法院非法判葛振華十二年、罰金五萬;蘇坤十年、罰金四萬;王翠娥五年、罰金一萬;審判長是董紋寬,代理審判員是崔明傑,陪審員是李海玉,書記員是李月。
葛振華和蘇坤均上訴。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二審判決書上說:二審審理期間,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施行,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適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題的規定》,應適用新的司法解釋。因此改判葛振華七年、罰金三萬;蘇坤六年、罰金二萬;王翠娥兩年、罰金五千。審判長是趙路,審判員是宣劍和張曉梅,書記員是孫䶮。
葛振華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呼蘭監獄,被迫害致所謂「腦出血」,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
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呂觀茹先生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枉判七年、勒索罰金四萬元,隨後被劫入呼蘭監獄迫害。呂觀茹堅持信仰,拒絕「轉化」,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又被劫入泰來監獄繼續迫害;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呂觀茹被迫害致「腦出血」離世,終年六十九歲。
自二零二零年疫情以來,呼蘭監獄新上任的監獄長魏玉川、改造獄長鄧曉庚,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嚴管迫害,強迫法輪功學員坐小板凳,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家屬接見。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強行轉化,不轉化就送進嚴管隊蹲小號。二零二零年末,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督導組進駐哈爾濱市呼蘭監獄,督導呼蘭監獄各級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轉化迫害,從二零二一年三月初開始,由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監獄偵察處長李友(以前在呼蘭監獄五監區和十監區當過大隊長)和呼蘭監獄鄧副獄長(主要負責迫害轉化)主要負責實施,對不穿囚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二零二一年五月初,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督導組離開呼蘭監獄,結束了二個多月的強制轉化迫害。
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戴啟鴻,二零一九年再次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五年,近日傳出他被呼蘭監獄迫害嚴重,他在獄中堅持煉功,被打得膽囊粉碎,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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