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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市楊惠如遭派出所所謂「走程序」騷擾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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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長沙市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惠如,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被新河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送看守所拒收(血壓245),後來叫她兒子簽字保外。新河派出所繼續所謂「走程序」,不斷地騷擾楊惠如老太太,圖謀構陷關押迫害她。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下午一點左右,長沙市新河派出所共五人,一人穿警服,四人著便裝,強行撬毀了長沙市法輪功學員楊惠如家的兩把門鎖,闖進屋裏將兩位老人用手銬銬住並高聲恐嚇,未出示任何證件就綁架了楊惠如及她未修煉的丈夫至新河派出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兩個便衣,他們說一個是社區的,一個是派出所的,沒出示證件,來到楊惠如家。楊惠如的丈夫問他們幹啥?他們說是看看。他們到處拍照。楊惠如問,你們是來抓我嗎?他們說:不是,只是看看。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新河派出所五個警察又從家中綁架楊惠如,搶走了她包中十六個真相護身符,六本真相資料以及家裏多本週刊,還有自己抄寫的《洪吟》和三本複印的《洪吟》,劫持在公安分局關小間,一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多,送看守所,拒收。派出所叫她兒子簽字保外,晚上近十二點才回到家。

四月二十七日,派出所打電話要楊惠如兒子帶她去派出所走後面的程序,到派出所就是告訴她第二天去檢察院「報到」。二十八日,楊惠如去了檢察院,只看到門口有一張長桌子,上面放著一牌子,寫著來報到的人在上面簽字就行了,楊惠如簽了字就回來了。

六月十二日下午快六點,警察打電話給楊惠如兒子,第二天帶她去派出所,他們送楊惠如去瀏陽法院所謂「開庭」。十三日,楊惠如九點去了派出所,等到十點,他們才找了二人送她去。上車後,聽他們講話才知先要到區檢察院拿「卷宗」送到瀏陽檢察院,他們送卷上去,而後又把「卷宗」拿回來了。楊惠如問,再到哪去去?他們說:回家。估計,瀏陽檢察院退卷了。

六月十七日,警察又要楊惠如去派出所,楊惠如出地鐵站後,找不到派出所,叫他們來接,他們說就派人來,等你一會;後來電話叫楊惠如回去,要找她時到她家樓下叫。

七月六日,楊惠如被劫持到醫院做全身檢查,他們謊說是保外要用。七月十二日派出所來叫她去做醫學鑑定。

九月二十九日,派出所戶籍警察要楊惠如去一趟派出所,楊惠如還是找不到,他們只好來找她,拍了照就走了。

十月十三日,派出所王隊長來電話,說要楊惠如派出所簽字。楊惠如說:「我不會簽任何字,我也無法去,現在我沒有健康碼,就無法做核酸,就坐不了車。」等,他說明天上午來接她,後來沒下文了。

新河派出所
所長 王峰 電話 18007490707
教導主任 王建光 18073183887
刑偵所長 徐俊 19907315667
中隊長 王緒平 18073183995
刑警 鄧小明 15887110011
刑警 景遠鵬 15111388559 幸福橋社區警察 譚軍 1807317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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