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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法輪功學員吳有清遭非法批捕 家屬聘請律師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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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女士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被警察綁架。十月十一日下午,家屬聘請的律師到茂名信宜看守所會見了吳有清,得知前一天高州市檢察院人員來找她。律師馬上去了高州檢察院找檢察官。

律師見到高州市檢察院檢察官邱靜和她助理,獲悉高州市國保大隊在十月五日就把案子送高州市檢察院要求批捕。檢察官邱靜說,吳有清有行政拘留、勞教三年、判刑四年等記錄,按照上面規定要批捕。

律師詳細闡述了吳有清的所為沒有違法犯罪,根本就不應該抓,將來一定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希望檢察院不要批捕。檢察官邱靜說她做不了主,並要求律師寫一份不批捕的法律申請。

第二天,十月十二日上午九點不到,律師就把吳有清不批捕申請書和相關法律意見書等材料送到高州檢察院。檢察院告知律師邱靜去開庭了,不在。律師就把材料交給案管中心要求代交給邱靜。隨後,律師又到信宜看守所會見了吳有清。下午,律師去高州公安局找國保,被告知國保下鄉了,沒有人。律師把相關手續和材料留給公安局人員代交。

下午,吳有清的兒子打電話給檢察官邱靜,邱不在,她的助理告訴說,當天上午吳有清已經被批捕。

吳有清女士遭綁架、抄家經過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吳有清外出時被高州市公安局國保便衣和警察綁架,她身上並沒有任何東西。九月二十七日凌晨十二點多,十多個警察將銬著手銬的吳有清帶回她家非法抄家,其中有高州市公安局陳飛帶領、公安局局長梁爽、國保隊長羅某、國保警察周維學、梁國明、高州市司法局長黃劍朋等,其中還有兩個是帶盾牌的防暴警察。

據悉,當時這幫警察到吳有清家敲門,吳有清的妹妹嚇得不敢開門,警察就拿著鐵器把鎖、門敲爛,破門而入,非法抄家到凌晨三點多,搶走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

在警察抄家的過程中,吳有清問認識的國保警察周維學:「你們為甚麼綁架我?是不是因為我控告你們才報復我?」周維學說:「我報復你又怎麼樣?」據悉,吳有清已經被國保跟蹤十多天了。

吳有清後被警察劫持到信宜看守所非法關押。十月四日,吳有清在看守所煉功遭到看守所警察強行帶腳鐐,直到十一日,高州市檢察院去見吳有清時,腳鐐才被取下。十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刑事拘留。

吳有清女士曾經所遭迫害簡述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吳有清女士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被高州「610」、國保、派出所等人員多次綁架、拘留、關洗腦班,遭非法審訊、辱罵、暴力毆打等等迫害;她被單位無理開除;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勞教三年;丈夫也因恐懼提出離婚。

二零一三年八月,吳有清在發真相資料時再次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廣州女子監獄迫害,遭到非人折磨。

吳有清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結束冤獄回家。她沒有收入,靠做點小生意維持生活。然而只因她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長期受到高州「610」、居委會等人員監控、騷擾,從沒過上安寧的日子,如今又被綁架。

吳有清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實請參看《廣東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遭綁架、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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