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茂名市社保局姓黃的女子打電話給陶永紅的丈夫,說要陶永紅把出監獄時的錶帶過來,到社保來核實在三年刑期所領的養老金,要陶永紅退還這部份養老金,如果不退就強制在工資中扣。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上午,陶永紅打電話給社保局黃女士(0668-3392708)問這個電話是大廳電話還是科室電話,她說是科室電話。又問她:是誰叫你辦這事的?她說:你問這個幹甚麼,我們的文件是上面發下來的。陶永紅說:這個文件可以給我看嗎?她說:可以,到時你要帶出監獄時的錶帶過來。陶永紅說:我甚麼表都沒有,我是空手出來的,當時我叫警察還判決書給我,她都不肯給我。陶永紅還告訴黃女士:我只是因為信仰,修法輪大法,又沒偷又沒搶,又沒殺人放火被非法判刑,我沒犯法,是他們在犯法。現在習近平對公、檢、法系統倒查三十年,抓的都是迫害法輪功的人,希望你槍口台高一釐米,給自己留個後路,不要做江澤民的犧牲品。黃女士說:你不服可上法庭呀。
陶永紅修煉法輪大法已有二十多年了。修煉前,她一身病,最嚴重的是頸椎增生、腸胃病、風濕病、心臟病等等十多種病,為了治病花了不少錢,病也沒治好,真是勞民傷財,苦不堪言。修煉後這些病不翼而飛。同時家庭成員也受益,以前經常為家庭一些小事或錢和丈夫吵架,為孩子不聽話經常罵孩子打孩子等。修煉以後,她都改掉這些不好的習慣,丈夫和孩子都說修煉法輪功她真是變樣了。給家庭帶來了歡樂、幸福、和睦。這麼好的功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不讓人煉,真是荒唐無理。
養老金是通過幾十年的辛辛苦苦工作得到的養老待遇,不是誰施捨的。養老金是個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機關、個人都無權剝奪、停發、少發。茂名市社保局想扣發陶永紅的養老金,是屬於超越職權的行為,因為中國沒有一個部門有權力剝奪公民養老金─個人的合法財產。查遍所有的法律法規,均沒有對服刑人員要停發、退還養老金的規定,因為服刑人員沒有被剝奪作為公民的權利,理當享有國家公民的一切待遇,而且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本身就是非法的,更加不應該根據非法判刑的前提剝奪公民合法的收入。
茂名市社保局黃小姐辦公電話:0668-339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