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付貴華家屬和律師去吉林女子監獄,要求見監獄長。法制科不讓見,說有甚麼事和她們說,她們負責聯繫,並檢查、複印律師證件。之後她們找來了獄政科的副科長楊柳(女)和另一名獄政副科長姓武(女,警號2205431),兩人都帶著執法記錄儀。一名法制科的副科長叫劉戀(音,女)。
兩名獄政科副科長態度蠻橫,要家屬身份證件,並讓證明是直系親屬,否則出去。家屬認為這是無理要求,沒有法律依據,要求她們出示法律依據。武姓副科長說有法律依據,但不能給你看。家屬問她工作證,她說在樓裏,可以打電話叫別人送來。並說你們不需要知道我們叫甚麼,我們就是監獄警察。就這樣僵持著,又說不是直系親屬得有委託,家屬說我現在就給你寫個委託,她又說當場寫的不算數。期間武姓副科長還說家屬違法,家屬質問誰違法了?把話說清楚,她又說沒說過。
家屬表明態度,正告二人:你們這種超出法律之外的違法要求,拿不出法律依據,我要控告你們!付貴華死在你們監獄,我們來處理善後問題,你們這是甚麼態度!
之後她們問來幹甚麼。家屬和律師問人是非正常死亡還是正常死亡。武姓副科長回答:正常死亡。問是怎麼死的。回答:病死。問是甚麼病。回答:不能告訴你。問:為甚麼不能告訴?甚麼病你知不知道?回答:知道,我不能告訴,我要找專業人士給你解答。律師:我們只需要知道是甚麼病,不需要醫學專用術語,這你也不能告訴?回答:不能告訴你。律師:一個人因為甚麼死的,是肝癌,還是胃癌,你回答就好了。回答:不能告訴你。
問病例,問救治過程,問十五天監控錄像,都回答:需要和領導申請。問是和哪位領導申請,回答:不能告訴你。
就這樣一直僵持著這些問題,問甚麼都不能告訴你,被說態度不好,她說:你坐著,我站著,我怎麼態度不好了。說著說著突然說:把你律師證和手續拿出來,我要核實!
律師:我剛來你們就核實複印了,現在中途你又要核實。最後同意配合再給她看一遍。但律師要求她也把工作證拿來。回答:可以叫別人送來。又問律師:你看我工作證幹甚麼?律師:我要投訴你。回答:你要投訴我,我就不能給你看,你以甚麼理由投訴我?律師告訴她理由,並問她叫甚麼。回答:不能告訴你。她又問家屬還有沒有甚麼問題了。家屬問:你叫甚麼?回答:不能告訴你。
家屬要求見監獄長,她們不同意,阻攔。但家屬和律師還是到五樓見到了監獄長安彤宇(男),但她們調來了武警,衝到辦公大樓,可能發現沒甚麼事,又返回監獄大門。監獄長說讓管改造的吳副監獄長接待,但一直沒有接待,家屬和律師決定離開。但獄政科副科長楊柳一直攔著不想讓走。
接著,家屬和律師來到城郊檢察院,第二部的領導關毅接待,並說辦案人張潤霞不在。簡單了解一下情況。並協商監獄把死亡證明給家屬。
之後,家屬和律師來到監獄管理局,在門口剛聯繫門衛,監獄法制和獄政都穿著便衣,還有身份不明人員,獄政科副科長楊柳拿著執法記錄儀對著家屬和律師,讓和她們去一邊談,說監獄管理局不能讓你們進。她們中有一個穿著警服的女警察,說自己是局裏的,讓律師和家屬跟她進去。遭到家屬和律師拒絕,決定離開,她們拽著,還要跟著,遭到家屬正告:你們現在是跟蹤公民!她們才不跟著。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家屬和律師來到監獄,還是獄政科和法制科人員出面,並以疫情為由,法制科女獄警秋陽(音)叫來四名武警把守,外面一直下雨,後來,又偷著和武警說:看這架勢她們也不能幹甚麼,就讓武警去門衛室了。把律師阻攔在門外,最初同意律師通過打電話溝通,但她們最後又以怕律師錄音為由不讓打電話,律師只得在雨天站在窗外。她們還不讓家屬站在窗口,讓家屬上屋裏側。但家屬堅持站在窗口處,以便和律師能夠及時溝通。
他們拿出了一張死亡證明的複印件,並說原件不能給家屬。但事實上,原件上面有一聯明確說明是給家屬的。死亡原因寫的是消化道出血。醫生姓名無法辨認,蓋章是吉大一院二部。問是甚麼原因導致的消化道出血,獄政科武姓副科長無法回答。問病例,怎麼救治的,哪個醫生診治的,還是回答不上來。但是說:付貴華是七月二十五日凌晨三點起來上廁所,同屋犯人發現十多分鐘都沒有出來,前去查看,他們稱付貴華說噁心,嘔吐。犯人拿來盆放在付面前,付吐了兩口血塊。犯人報告警察,兩名警察和十多個犯人把付送到監獄醫院,醫院大夫經過止血,付有所好轉,大夫經過檢查,決定送往上級醫院,把付送到吉大醫院二部。
家屬問凌晨是在哪吐的血,回答三樓監舍。問:犯人和警察都是誰?回答不能告訴你。問:吐的是大口血還是就是血塊。回答:應該是血裏含血塊,最後又說就是兩口血塊。問:是從監舍怎麼去的醫院,是自己走著去的,還是扶著,還是抬著?她想了想,說是抬著,說她們得對付貴華負責,都吐血了,不能讓她走著走了。問是哪個大夫診治的,她開始回答不上來了。說要讓大夫出來親自說。於是出去電話聯繫領導。回來說,大夫在監獄醫院出不來。家屬說:出不來,可以打電話說。她說:打電話你也不能信。並說在監獄不讓帶手機。家屬問有沒有座機,用座機打。她說:打電話你也不能信。家屬說:信,你讓他打吧,我聽聽他怎麼說。她們就是不聯繫。
這時,她接到電話說:付貴華的女兒於健莉申請想見家屬,安排下午接見。
家屬見到於健莉,於健莉一直勸家屬不要再找了,這事就過去吧等。估計她受到很大壓力,認為家人在外面很危險,說這次是大隊長錢偉特意安排的,錢偉等獄警一直給施加壓力,給她灌輸監獄有負責此事的人員積極找家屬解決此事,家人在外面鬧事。事實上,從來沒有監獄人員負責此事,也沒有主動找過家屬。都是家屬主動找監獄問病因等基本情況,但監獄方面都不告訴。後面有三名獄政的監聽錄像(副科長楊柳,會見室主任孫守松,獄政科科員趙某)裏面有兩名獄警監聽於健莉說話。孫守松聽不下去了,說:你們不找律師了嗎,不告訴讓律師去檢察院要病例嗎,走法律程序。家屬回答:對啊!我們就是按你說的,你讓我們去檢察院,我們就去檢察院,走法律程序。於健莉聽到這裏,鬆了口氣,說:你們也沒幹啥啊。
於健莉提到,剛到監獄的時候在入監隊,她和母親付貴華在一起,母親身體非常好,還囑咐她:不要和這裏的人鬥。在入監隊呆了半個月。後來分開了。自己和母親付貴華被八監區當作重點轉化對像,她被監獄特意安排了兩個大「幫教」(幫兇)。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家屬和律師來到城郊檢察院,關毅和張潤霞接待,多是推脫的話,讓找監獄,還說即使他們去調查,因為疫情,因為檢察院不是就這一件事,因為去女監調查,男警察不適合,需要女警察有時間,即使調查,可能也要很長時間。因為律師和家屬表明:監獄一直聲稱付貴華身體很健康,突然死亡,說是病死,但我們認為是非正常死亡。死之前是不是被虐待,這是重點。但關毅也說:因為是法輪功,所以,即使調查出監獄有虐待行為,他們也不會把它和付貴華的死寫到一起。並希望家屬儘快同意屍檢,以屍檢結果為準。
家屬認為出於尊重,不到萬不得已,不同意屍檢,因為現有的證據已經充足,比如十五天監控錄像,病例等,不需要屍檢。後來又說讓找監獄管理局。
家屬和律師到監獄管理局,信訪劉警察接待,說不歸他們管,虐待的事找紀委,調查的事找檢察院。還說首先監獄要給你出書面回覆,你拿著書面的回覆,你再來找監獄管理局。還說如果是檢察院讓找的,你讓檢察院給他們監獄管理局出公函。最後家屬要求找紀委,他幫聯繫的紀委。家屬和律師要求調查女子監獄八監區,是不是存在虐待犯人、衛生方面不讓洗漱、限制上廁所,死亡率是不是偏高等,他問消息來源。律師回答服刑人員,但出於保護服刑人員,這個不能說,你們去調查。他說不說來源,不能調查。家屬說付貴華在二零一三年時在女子監獄服刑期間就是這樣對待的,這是付生前說的,有的是於健莉正在遭受的。他答應會調查。家屬問他姓甚麼,問能不能給個書面的,證明已經受理,並說剛才信訪的那個警察就說了,沒有書面答覆,說句不好聽的,誰信啊,誰也不承認。紀委的這個警察說不用說姓甚麼,已經受理了,會去調查。
關於付貴華、於健莉等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文章《長春付貴華入獄不足兩月猝死 疑點重重》、《長春十四人被枉判七至九年入獄 付貴華被迫害離世》、《吉林梨樹縣孟祥岐一家九人被綁架經過》、《長春16名法輪功學員遭構陷 法院剝奪當事人辯護權》、《付貴華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的殘忍迫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