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德國政府宗教自由專員、國會議員格魯伯(Markus Grübel,MdB) |
圖2~3:德國政府宗教自由專員、國會議員格魯伯(Markus Grübel,MdB)以政府名義發布了新聞公告,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和對其它少數族裔、宗教和文化群體的歧視和迫害。 |
國會議員格魯伯隸屬執政黨基民盟(CDU),同時也是德國聯邦政府世界宗教自由專員。格魯伯選擇了七月十九日以政府名義發布新聞公告,這一日子是法輪功二十二年前遭受中共全面迫害以及反迫害開始的前一天。
新聞公告聲明,「我呼籲中國政府(中共)立即停止對少數族裔、宗教和文化群體的歧視以及迫害。每個人都有權自由信奉自己的信仰。人權是普世的個人權利,決不能以集體的名義侵犯或濫用。」
公告列舉了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國受到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之前,政府(中共)允許法輪功存在,但後來(中共)視法輪功為一種威脅,並宣布為 『國家的敵人』。法輪功學員也成為(中共)政治宣傳運動、再教育、監禁、強迫勞動和酷刑的受害者。聯合國人權專家指出,人們強烈懷疑(中共)實施強行摘取器官,受害者包括被監禁的宗教群體和少數民族,特別是法輪功學員等。」
公告聲明,「幾十年來,少數族裔和宗教群體,特別是穆斯林維吾爾人和哈薩克人、法輪功修煉者、藏族佛教徒和基督教徒一直受到(中共)歧視和迫害,有關(中共)侵犯人權的報告令人震驚。系統性的監視、逮捕和長期監禁威脅著少數群體的生存。」
公告指出,中國政府(中共)的否認,以及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單方面中止一年一度的德中人權對話,無助於建立信任。人權具有無所不包的效力,不分國籍、種族或宗教信仰。宗教和文化的「中國(中共)化」,即強制適應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是對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嚴重侵犯。
公告最後說,二零一八年一月的《宗教法》進一步加強了(中共)對少數民族的監視和迫害的合法化。除了穆斯林、法輪功和藏族佛教徒之外,這也適用於未註冊的基督教家庭教會和會眾。二零二零年六月在香港生效的《國家安全法》也威脅著香港的人權。據人權組織稱,這項法律正被用來針對異見人士,壓制批評並讓任意逮捕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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