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靈革 |
如此大規模地動用公安警察,連參與此次檢察院的檢察官都驚嘆:工作這麼多年,從未見就一個人的審判,還是個女的,出動這麼多公安的。
據悉,中共當時正在長沙秘密召開所謂的「反邪教大會」(中共是個地地道道的邪教,強迫中華兒女信奉遭西方社會唾棄的馬列主義),參加此會的三十名610人員參加了此次所謂「庭審」。
與張靈格同時被綁架迫害的長沙法輪功修煉者有22人,其中15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關押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男)和第四看守所(女),近期得知,構陷他們的所謂「卷宗」再次被遞交到瀏陽檢察院。有公檢法人員透露,他們都只是在按程序走個過場,在庭審之前政法委把刑期都定好了。
與以往編造「大案」不同的是,此次檢察院採取拆分送檢,拆分開庭。六個月的時間,不許律師接見當事人,律師的接見訴求被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檢察院互相推諉。律師被當地司法局電話約談威脅。
辦案公安與檢察院阻止家屬請律師,採取恐嚇誘騙的方式,要求被關押的修煉者接受法院指派的兩位援助律師,致使家屬請的辯護律師無法接見介入。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長沙公安局動用大量警力,統一行動,非法抓捕李志剛、孟凱、曹志敏、張靈革、章芙蓉、徐麗華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長沙市圭塘派出所與瀏陽派出所四個警察,於二十七日晚十一點多鐘闖入張靈革媽媽家綁架了張靈革。
警察一進屋就野蠻地給張靈革戴上手銬把她反銬起來,同時將張媽媽控制住,叫她坐在床上不要動。然後,搶走她倆的手機,開始非法抄家,把整個房子翻了個遍,搶走了幾本大法書籍。大約兩點多鐘,警察將打著赤腳只穿著拖鞋、反銬著手的張靈革帶去她的廉租房搜查,拍照。張靈革的媽媽急忙拿著襪子、鞋子追上第二部車子,鞋子襪子都沒讓她穿。
張靈革女士,52歲,家住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四零二隊大院內,她是湖南省湘潭大學歷史系的高材生,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更加善良,誠實。如同許許多多法輪功修煉者一樣,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提升自己,為年輕的張靈革的生命注入了全新的涵義。
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和傳播法輪功真、善、忍的真相,張靈革女士多次被綁架至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地,慘遭非人的折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八年間,張靈革被非法判刑六年,在看守所關了一年後,轉到湖南女子監獄,在那裏熬過了漫漫五年時間。六年冤獄回家僅十三個月,張靈革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再遭綁架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張靈革因長沙市「610」、國安炮製「大案」與言虹、李玄剛、管登洋、姚大華、周德元、柳春霞、趙亞玲七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判刑,張靈革被冤判三年半,再次被非法關押在湖南省女子監獄;還被取消低保。二零一七年出獄後,張靈革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留所等地,動不動就關上兩天或幾天、十幾天。
關於張靈革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長沙二十餘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 警察躲避律師》《炮製「大案」 長沙縣檢察院非法起訴八人》《歷經六年冤獄,長沙張靈革再遭綁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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