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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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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
  • 寫給吉林省四平市中級法院審理孟祥岐案二審法官的公開信

  • 對執行「清零」行動的人員說一些心裏話

  • 善良的王秀波女士被關押 黑土地的百姓渴望光明

  • 寫給吉林省四平市中級法院審理孟祥岐案二審法官的公開信

    您好!

    提筆給您寫信時,我想到了一位法官說的話,他說:「這些煉法輪功的人都挺好的。」末了,還加了一句:「人都不錯,就是煉法輪功。」您知道,一個人的言行,是由思想支配的。言行受人肯定,代表著這個人的思想指導也是受人肯定的。

    周永康、薄熙來、王立軍都曾是主導推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頭目。在位時,雖顯赫一時,可是他們遭受報應落馬時,被披露出來的是貪污腐敗、淫亂,更邪惡的是:構建了一個龐大的活摘系統,與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醫院、法院等部門相勾結,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雖然上面提到的那幾個人倒了,但這個系統至今依然存在!

    今天,我把真相講給了您。在整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犯罪鏈條上,如果由於您的原因,不管是不是出自您的本意,還是外部的壓力,您把法輪功學員冤判了,他被迫害到監獄,如果不幸被……您的良心能過得去嗎?

    中國的每一所監獄都對法輪功學員採取暴力強制「轉化」,所用酷刑之慘烈,採用手段之邪惡,令人髮指!遼寧馬三家勞教所就曾把不「轉化」的女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扔進男牢。還有毆打、高壓電棍電擊、吊銬、綁死人床、「地錨」等酷刑,種類繁多。給您舉個例子,可能更直觀些。天津市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曾這樣描述他在港北監獄小號裏遭受的「地錨」折磨:

    「小號長三米,寬一米,高約一米六,沒有窗戶,陰暗潮濕,密不透光。屋頂上的掛燈二十四小時亮著,地上一側二米長的地方鋪著高約二三十釐米的木板。我被仰躺在木板上面,兩個胳膊呈『V』字形向外張開(屋寬一米,手臂不能伸直),手反銬在地環上,膝蓋以下小腿部位和腳懸在水泥地上,墜著腳鐐,腳鐐是鎖在地上的,手銬和腳鐐沒有任何活動的余度。

    每天這樣被『錨』二十四小時,時間長了腰、胳膊疼的受不了,著力點的腳後跟都硌爛了。而且是長時間持續的,這種痛苦遠遠超過高壓電棍電擊造成的傷害。三個犯人看著我,一個坐在我頭上的地方,用力踩著我的手。

    我的頭在他們胯下兩腿之間,本身就帶有侮辱性質;另外一、兩個刑事犯坐在我腳下的地方,不停的給我唸誣蔑法輪大法的文章。他們不時的打罵、侮辱我。甚至有的犯人威脅說要弄死我,使勁壓我的腿,因為小腿一半是懸空的,所以劇痛難忍。每天他們還以幫我活動筋骨為名,把我從『地錨』上拽下來,使勁撅我的腰、腿、胳膊等各個關節,使我疼痛難忍。

    隊長宋學森在『小號』外面聽著,如果裏面沒動靜,就對他們說:『你還想不想幹了?想不想減刑了?不想幹就出去。』哪個刑事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如果不能讓獄警滿意,就會受到調換或扣罰分數懲罰。犯人在這樣的壓力與減刑的誘惑下,不停的想方設法折磨我。使我的承受能力幾乎到了極限。

    『地錨』酷刑是港北監獄非常普遍的酷刑方式,被推廣到天津各個監獄。我從『地錨』上下來的時候,腰一直沒直起來,彎了好幾個月。」

    一個政權採取這樣邪惡的方式逼迫人放棄信仰,您覺得對嗎?到底誰才是正,誰才是邪呢?我們不能在知道真相的時候,還參與犯罪啊!

    在每一次迫害人的運動過去的時候,共產黨都會拉出一批替罪羊。文革結束時,一心跟黨走、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17名軍管幹部被內部審訊後,拉到雲南秘密槍決,只給了家屬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了事。

    在中國,沒有一條現行法律能證明法輪功違法。所謂《刑法》第300條是經不住推敲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在做好人,把他們歸為「邪」,不叫人寒心嗎?法輪功沒有組織,來去自由,何「教」之有呢?

    有一個問題,不知道您有沒有仔細思考過:發布命令的上級,從來都沒有想過會為下級承擔責任,並隨時準備好了推卸責任的準備。

    中國《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是為以「執行命令」想逃脫罪責者量身定製的。江澤民、「610」下達的迫害指令,多為口頭傳達授意,沒有紅頭文件和政策依據,甚至傳達時不准個人做文字記錄,不留痕跡,到時誰會承擔罪責? 2013年,中共政法委拋出「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所有這些都是為他們自己將來推卸責任做準備。

    還有,二戰結束後的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上,除第一輪對高級別戰犯審判外,在以後的十二輪審判中,主要起訴的是為德國納粹當幫兇的企業家、軍事人員、集中營看守、醫生、護士等等。一些被納粹指使哪怕是被迫執行命令的人員也被判了絞刑,法庭否決了罪犯「奉命行事」的辯解。

    1991年9月,德國統一後的柏林法庭,判處原東德柏林牆衛兵英格﹒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罪行是:開槍射殺了爬越柏林牆企圖逃向西德的克利斯。他的律師辯稱:(衛兵)他們僅僅是服從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法官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東德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衛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就是著名的故事──「把槍口抬高一釐米」。

    身為公檢法人員,如果上級命令您參與迫害,「把槍口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的抵抗與良知的自救,也是明哲保身的智慧寶典。

    身為中國人,我時常感念中國先賢面對強權的骨氣。這種骨氣很大程度上源於中國正統文化的力量。可悲的是,現代中國人的脊梁被中共反反復復有目的的在政治運動中打掉了。反右運動,打掉了一批文化精英;「鎮反」、「土改」打掉了農村中的地主、鄉紳;「三反」、「五反」,打掉了城市中的有產者。這些人都是各個領域的文化傳承者。文革中,又把中國幾千年來的文物損毀,逼人夫妻反目,父子相殘。人們無法再從書中找尋到真正的做人理念與傳統。

    沒有文化的支撐,人們變的不再敢說真話。面對殺戮,人們聽之任之,剩下的只有卑微生存權,習以為常的懦弱和妥協。

    但是法輪功學員不是,他們認為正的事情,就一定要堅持。正因為有這樣的堅持,中國才會有希望。您難道不這樣認為嗎?

    所謂「天安門自焚」、「自殺」,那都是騙人的鬼話,是為了讓民眾仇恨法輪功精心編造的謊言。

    今天,我告訴您的是真相。我不願看到您被捲入這場迫害中來成為中共的刀把子。當歷史翻過這一頁,當真相全部被揭示出來,當您我再見面時,我希望,您對我無怨,我為您無悔。

    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不管怎樣,我始終相信,人心深處總有善良的一面,在真相面前,善良會促使人遠離邪惡。

    真心祝福您!

    一位吉林法輪功學員


    對執行「清零」行動的人員說一些心裏話

    ──小區、企、事業單位執行」清零」行動的工作人員

    在針對法輪功修煉者開展非法的「清零」行動以來,各地法輪功修煉者受到不同程度的騷擾、迫害。從中發現:這次執行和參與「清零」的人多數都是小區人員、法輪功學員所在工作單位人員和臨時抽調的工作人員。在此友情提示您:任何政府、機關、單位、部門下達這樣的命令是在以權代法,是對國家大力倡導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倒行逆施!是嚴重違法、非法的!期望您能夠清醒認識:您如此執行「任務」已涉嫌違法,您的行為已為自己埋下將來成為「替罪羊」的禍根!

    一些參與「清零行動」的人員要求法輪功學員填報個人信息、寫甚麼「不煉功保證」、不出去發傳單、簽字「轉化」等等。參與其中的人可能認為這件事不大,不就是一張紙、一句話嘛,你、我應付一下,走走過場不就行了嘛。可是您想過嗎?如果是一件小事,為甚麼這偌大的政黨,動用這麼多人力做這些無聊的事?而且持續二十多年,無休無止,是不是感覺很幼稚可笑?一張紙就能限制住人的心理活動?能起甚麼作用呢?更何況面對的是一群心懷真、善、忍的好人啊!

    真、善、忍是普世價值,打擊迫害真、善、忍,必然助長假、惡、鬥。您離開工作崗位,也是自然人,也要在這個社會生活,衣食住行,也有病痛苦惱。請問:您是願意生活在真、善、忍的社會氛圍中,還是願意生活在假、惡、鬥的社會氛圍中?您願意去吃毒食品嗎?願意讓孩子吃毒奶粉和被打毒疫苗嗎?願意在有病痛的時候被醫院痛宰,強行收紅包嗎?肯定不願意吧。打擊和排斥真、善、忍,會把社會道德引向敗壞,使社會快速滑向罪惡的深淵……,人人都是受害者啊!

    這件事情從這裏看,參與者是不是在做一件最大的壞事情啊?!我想,沒有人願意明明白白做壞事的,一定是不明白真相,才參與的,所以今天告訴您一些與法輪功有關的事情,明白了真相,您必會做一個心明眼亮的人,道德高尚的人,這樣就可以遠離災禍,因為「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一、「天安門自焚」是造假偽案

    發生於二零零一年除夕的「天安門自焚」曾一度欺騙了無數民眾。但事實上它早已被國際社會公認為「世紀謊言」。央視播出的「自焚」錄像暴露了諸多疑點與破綻,僅舉兩例。

    【破綻一】:軍人坐姿的王進東,全身上下的衣物被火燒爛,還能穩坐於地上,其粘在臉上的防火面具非常明顯,導致整個面部顯得臃腫變形,面具很大,從頭頂連至下巴,呈現出巧克力色,與腮幫下部的皮膚顏色界限異常分明。面具的覆蓋使本該在額頭上方的頭髮呈一齊式的出現在後腦處。值得注意的是為甚麼頭髮沒起火呢?頭髮可是極易燃燒的。他兩腿間擺放著裝有汽油的雪碧瓶,如果處在高溫燃燒下,那可就迅速變形了、爆燃了,但視頻中顯示雪碧瓶仍完好無損,明顯是擺拍的(見圖一)。

    【破綻二】:根據醫學常識,為防細菌感染,危及生命,大面積燒傷病人要住無菌隔離病房,探視者需穿戴隔離衣帽、手套。而官方記者李玉強直接穿便服、近距離採訪「被嚴重燒傷」的劉思影,這完全是違反醫學常識的(見圖二)。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並表示:從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在場的中共代表面對確鑿的證據,沒有辯辭。

    二、編造的「1400例」與「有病不吃藥」

    自焚偽案拋出之前,中共官方媒體還有所謂的「1400例」,這些宣傳都是採用移花接木、栽贓陷害、歪曲事實的方式。這些報導是如何出籠的呢?篇幅所限,以下僅舉兩例。

    【「井架上吊」案:歪曲事實】李友林,原是吉林省東遼縣安恕鎮的農民,搬到遼源市後,以修車為生。因為修車工具被城管沒收,他不堪巨大的生活壓力而尋短。周圍人都知道,死者生前沒煉過法輪功。家屬要告城管部門時,當地民政部門為政府部門開脫責任,把死者說成是煉法輪功的。

    【記者:完不成任務沒有獎金】1999年7月20日以後,河北任丘電視台連續20天滾動播放了一條假新聞:袁玉閣,任丘市人,因煉法輪功精神失常,抱孩子跳白馬河自殺。央視3台後來也播放了這一假新聞。真實情況是:1998年5月的一天,袁玉閣騎自行車接放學的孩子,她的車閘失靈,因閃避學生而摔到橋下的土坡上(並沒有掉進河裏),一週後外傷痊癒。當那則假新聞播出時,袁玉閣因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正被非法關押。2000年1月4日,袁玉閣寫信向國際社會澄清事實:我修煉法輪功是真的,我不小心掉到橋下,報導中卻說甚麼抱孩子跳河自殺。這是歪曲事實,把「莫須有」的罪名硬加在法輪功身上,加得上嗎?事後,我對來訪記者說:「電台報導失真,你得有職業道德。」記者說:「上級有任務,完不成任務沒有獎金!」

    共產黨還編造了煉法輪功有病不吃藥的謊言。讀過法輪功書籍的人都知道,法輪功從沒讓人有病不吃藥,不去醫院。真實的情況是許多沒修煉前得過疑難病的人,修煉法輪功以後都好了,十幾、二十幾年來沒再吃過一粒藥,身體非常健康。沒病誰會吃藥、誰會去醫院呢?

    退一萬步講,如果真有個別人做出極端行為,那也不是法輪功教他去做的。比如,一位教師用高品格教書育人,教的學生絕大多數都考上了名牌大學,可有幾個學生不聽老師的話,打架殺人進了監獄。也不能說是老師讓他那樣做的,也不能說老師就不好了。是這個道理吧?

    三、「四﹒二五」萬人和平上訪被歪曲成圍攻

    「四﹒二五」和平上訪的歷史背景是江澤民集團不斷製造事端,蓄意迫害法輪功:從1996年非法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再到各地公安對正在戶外煉功的民眾使用高壓水槍強行驅散、毆打、非法抄家……,三年中,迫害不斷升級。

    1999年4月11日,羅幹的連襟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發表文章,以捏造事實的卑劣手段,惡毒攻擊、誣蔑法輪功。4月18 日至24 日,部份天津法輪功學員自發前往天津教育學院及相關機構反映實情。23 日和24 日,天津市公安局動用防暴警察毆打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致使學員流血受傷,45 人被抓。公安局拒不放人,並告訴法輪功學員:你們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

    天津抓人事件很快傳遍全國,出於對政府的信任,依照《憲法》賦予的上訪權利,許多法輪功學員自發在4月24日、25日那個週末,趕赴北京到國務院信訪局去上訪。當時的照片可以看到:學員們都站在府右街的人行道上,靜靜的站立或看書,雖人數眾多,卻安靜有序。警察不用維持秩序,在一旁聊天(見圖三)。當時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親自接見了法輪功學員代表,下令讓天津公安局放人,並重申了國家不會干涉群眾煉功的政策。至此,事情得到了基本解決。萬名法輪功學員於當晚各自離去,整個過程秩序井然,安靜祥和,沒有口號、標語,沒有大聲喧嘩,甚至地上沒有留下任何垃圾和紙屑,連警察扔在地上的煙頭,都被法輪功學員撿起來扔進垃圾箱裏了。

    「四﹒二五」和平上訪,被國際社會稱為「中國上訪史上規模最大、最理性平和、最圓滿的上訪」,然而這廣受國際社會讚譽的平和上訪,卻令心胸狹隘的江澤民無法接受,隨後即拋出了法輪功學員圍攻中南海的污衊謊言。

    四、法輪大法洪傳世界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又稱「法輪佛法」,來自於古老中國的智慧,結合了包括打坐在內的五套煉功動作,真、善、忍構成了核心內容,以道德提高、精神昇華、修身養性為目標。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在中國公開傳出,已傳遍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上億人修煉,是萬古不遇的佛家大法。法輪大法使無數的人身心受益,許多絕症患者得到康復,許多破碎的家庭重新和好,許多浪子改邪歸正。在社會中,真正修煉法輪大法的人,不抽煙、不喝酒,嫖賭都不沾邊。做工人的兢兢業業;做買賣的保證質量,不摻假、不宰秤;當官的不吃拿卡要;做醫生的對患者有耐心、認真負責不收紅包;做教師的盡心盡力,教書育人,不收家長財物,甚至還為學習能力差的學生免費補課。

    1998年,國家體育總局局長組織醫學專家在北京、武漢、大連地區及廣東省進行了五次醫學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法輪功的祛病健身總有效率高達97.9 %。到九十年代末國內就達到上億人在修煉。

    1999年7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當時江澤民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他「就不信共產黨戰勝不了法輪功!」可二十一年過去了,法輪功不但沒有被消滅,相反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因對人類身心健康的傑出貢獻,獲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4500多項,李洪志先生還曾四次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法輪功書籍被譯成40種語言在全球出版發行,並可在法輪大法網站(falundafa.org)上免費下載。

    五、「邪教」之說,違法

    在中國至今找不到任何一個迫害法輪功的法律依據,中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把法輪功說成是甚麼邪教。2014年6月2日《法制晚報》及各大媒體公開重申了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14種邪教(公通字[2000]39號)檔,根本沒有法輪功(可網上搜索)。中國政府從來都沒有把法輪功認定為邪教,所謂邪教之說來源於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採訪談話,而江澤民的個人談話不是法律,報紙評論員的文章也不是法律,輿論、宣傳文章再多也都不是法律。所以,根本就沒有法律說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是邪教的說法是違法的,是江澤民本人及中共江澤民集團的「610」系統在誣陷和誹謗。

    作為一個人,信甚麼,不信甚麼,這是公民的思想自由。法律只調整行為,不調整思想,任何人、任何機關、任何政黨都沒有權力要求改變別人的思想,或者針對公民的身份執法,這是人類文明的共識。

    然而這樣一個對社會各個階層(包括共產黨)都有好處的信仰和信仰群體,卻被中共江澤民集團污衊為「邪教」,誤導民眾,並操控公檢法等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監控、抄家、綁架;非法關押和非法判刑……,欲將這群善良的百姓置於死地之心,令人匪夷所思。

    六、法輪功的一切書籍、宣傳品都是合法的

    《國務院公報》2011年第28期刊登了2011年3月1日的《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檔 》(網上可以查到)第99、100條,廢止了江澤民時代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和《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自2011年3月1日生效。50號檔說明法輪功書籍已被解禁,因此,法輪功的一切書籍、宣傳品都是合法的。

    七、江澤民被起訴、迫害者遭清算

    江澤民作為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在多國被起訴。2015年5月起中國實行「立案登記制度」提出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於是在中國大陸出現了20多萬勇士向「兩高」實名控告江澤民,其中絕大多數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及家屬;28國(地區)兩百多萬民眾聯署聲援,江澤民所犯罪行昭然若揭。

    2021年2月27日,中共政法委系統、公安部開始所謂教育整頓,稱「刀刃向內」。其後,在中國大陸刊發最高法院動態的網站「最高辦案指南」,公布了「公檢法警察專屬12項罪名」,並稱:「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同時,最高檢察院的網站刊文稱:將對檢察警察違紀違法辦案展開「過篩子」式的「倒查」。舉報熱線「政法警察違紀違法舉報平台」(熱線:12337),在2月27日正式上線。

    近日,中紀委國家監委、中共組織部、中共政法委、中共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等機構人員,四部委蹲守公安部,自十八大以來尚屬首次,會議指向三名公安系統落馬高官周永康、孟宏偉、孫力軍。截至2021年1月,共計有47名「省部級」政法系高官落馬(這些人員均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榜」上)。

    2021年3月13日,前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彭波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彭波是繼孫力軍之後,又一個被拿下的中央一級的610頭目。

    迫害者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實施迫害者,也包括制定具體政策、下達命令以及協同者。根據美國通過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30個國家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法》,對明慧網「惡人榜」上的這些惡人,施予禁止入境、凍結資產等制裁。對其迫害者本人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旅遊、探親、商務等非移民簽證;對已獲簽證和綠卡的迫害者,亦可能被拒絕入境,而且懲罰之列包括其配偶、子女等。

    古人說:「寧攪千江水,莫擾道人心」,觸犯佛法及修煉人會犯下大罪!

    「人在做,天在看」。上天在警示世人:自古以來迫害正信與善良、助紂為虐的最終不但危及個人、而且禍及子孫。善惡有報是天理!「上天不降無妄之災」,它可不因為你信或不信而不起作用!被邪惡利用著迫害了好人,最終倒楣的是自己!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到頭來將成為這次迫害的真正受害者!

    執行「清零」行動的人中,有的人積極或盲從執行該「任務」,以此恐嚇和威脅法輪功學員及家人,不僅侵犯了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影響了大法修煉者及家人的日常生活,給大法修煉者的家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您知道這麼做意味著甚麼嗎?這意味著您在執行明顯違法的命令;您被利用作為迫害好人的工具;您在被矇蔽和欺騙下,成了迫害好人的「幫兇」;您是在無知中把自己置於了危險的境地!在中共暴政統治下,中共發動的無數次政治運動,都是利用一批人去整另一批人,一旦中共要自保時,中共就施展「卸磨殺驢,丟卒保車」的把戲,被利用的人就會成為替罪羊,如武漢肺炎疫情中訓誡李文亮醫生的警察其下場就是前車之鑑。

    您可能會說,這是上級的命令,我們不能不執行啊!這的確是您很難面對的問題。但是翻開歷史這面鏡子,也可以找到一些參照。有一份來自柏林牆的啟示。柏林牆的東德守衛因開槍打死偷偷翻牆逃向西德的人而被判刑。法庭上,衛兵們認為他們只是執行命令,罪不在己。法官則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在面對這些無辜的逃亡者時,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人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這裏體現兩個關鍵詞,一是良心,二是主動承擔,而不是被動執行。

    服從不代表盲從,正確與否,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思考,也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中國現行的警察法、公務員法等,都規定執法者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意味著「執行上級命令」是不能成為脫罪的藉口的。正因為他們知道中共目前對法輪大法的迫害中的一切都是違法的,為避免日後給自己找麻煩,就把這違法的事推給你們這些人員去執行。所以在此提醒您一定要警醒呀,目前不執行錯誤命令是您首先要考慮的,智慧的去做總是可以的,您有很多選擇權。

    再聊一個敏感的話題,因為有些事不說明,是對您的不負責任。就是來自於武漢的這場大瘟疫。

    我們先來看一看歷史上迫害正信的下場:羅馬大瘟疫,就是當年古羅馬皇帝尼羅在羅馬城縱火並嫁禍於基督徒(「天安門自焚」事件嫁禍法輪功同出一轍)。基督徒只要不放棄信仰,就將失去財產,淪為奴隸,甚至失去生命。尼羅甚至把基督徒們和乾草綁在一起點著,或把他們扔到競技場餵獅子,而那些被矇蔽的羅馬民眾卻以此為樂。公元125年,羅馬發生了第一次大瘟疫,奪走了一百萬人的生命。此後,連續發生了三次大瘟疫,死者不計其數。四次大瘟疫後羅馬帝國滅亡。

    中國古代南北朝時期,三武一宗滅佛,招來天譴,導致君王暴死,國家滅亡。

    中外歷史的教訓殷鑑不遠,那麼2019年末發生在武漢的這場大瘟疫,是不是對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一年的天譴呢?積極參與其中的人又會如何呢?

    石破天驚,天意昭然。2002年,貴州省平塘縣發現一塊巨石,崩裂的斷面驚現六個簡繁相間的大字:中國共產黨亡(見圖四)。中科院和北京地質學院的專家鑑定,這些字是自然形成的。其圖片被印在貴州「藏字石」風景區門票上,如果您上百度搜一下「藏字石」就能看到。貴州「藏字石」的出現,昭告中國共產黨即將覆滅不可逆轉的天意,並警示世人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順天意退出中共組織保平安。

    2004年11月《大紀元時報》發表《九評共產黨》系列評論性文章,震撼全球華人,該書揭穿和曝光了共產黨邪惡本質和在各個時期犯下的罪行。這本書引發「退黨、退團、退隊」大潮,截至2020年底,在大紀元退黨網站上自願「三退」的人數已經有3.7億人。聲明「三退」就是廢除您入黨時舉著拳頭髮誓,要為邪黨貢獻終生的毒誓,「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神看人心,天佑平安。

    俗話講:「從善如流」,「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法輪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與未來,在法輪功問題上一定要分清是非善惡,做出自己正確的選擇。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佛法是慈悲的,但威嚴同在!真心希望您有一個美好的前程與未來!

    發自內心關心您的人


    善良的王秀波女士被關押 黑土地的百姓渴望光明

    ──寫給大興安嶺地區的相關人員

    我們和您生活在同一片黑土地上,頭頂同一片藍天。在大法洪傳救度眾生的關鍵時刻,善良的王秀波女士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被迫流離失所到山東省青島市南島小鎮,被綁架回大興安嶺,已經被關押三個月了。她的親人、朋友都在盼望您選擇善良、正義,智慧的讓王秀波安全回家,從而也給您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但是,您知道嗎?

    迫害法輪功是違背憲法的行為

    您了解法輪功嗎?法輪功是佛家的上乘修煉功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教人向善,讓人道德回升,祛病健身有奇效,能使修煉者身心受益。現在法輪功洪傳已到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各國人民的愛戴和敬仰。

    這麼多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持續不斷,從去年到現在又搞個「清零」,擾亂了多少法輪的學員家庭的正常生活與工作,你們認為是「工作」,其實是違法的,為甚麼這麼說呢?

    王秀波女士,六十三歲,家住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韓家園林業局。她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對法輪功迫害中,王秀波五次非法關押、三次勞教、被迫流離失所多年。

    這次搞個「清零」,在二零二一年元宵節剛過,在山東省青島開發區南島小鎮,王秀波女士被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韓家園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看守所。王秀波被非法關押了三個多月了,聽說那裏還不讓家屬接見。

    二零二零年九月,王秀波的八十七歲的母親病逝。多年來,女兒的一次次的綁架、抄家、拘留、勞教 勒索錢財、罰款等,老太太沒有過過安生的日子,總是擔驚受怕,在恐懼中度過,給老太太本人及家庭造成了嚴重的傷害,精神備受折磨。老太太長期在擔心和思念女兒中渡過,帶著對女兒的牽掛,遺憾的走了。王秀波的父親去世時,她正在被非法勞教,也沒見上父親一面。

    王秀波本是個孝順的女兒,由於堅持信仰「真善忍」不放棄修煉,而被邪黨多次綁架關押勞教。又流離失所多年,不能在年邁病重的母親身邊侍奉盡孝。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給多少家庭造成悲劇,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給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身心帶來巨大的傷害。王秀波只是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真、善、忍,不想違背良心說假話,就對她非法長期關押,您會安心嗎?

    如果您參與了迫害法輪功,知道您在違法嗎?中國《憲法》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言論等權利也同樣是不可侵犯的。如果您參與了是不是違反法律啊,是不是在犯法呀,你們知道嗎?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種嚴重剝奪公民身體自由的行為。

    二零零零年,公安部曾經內部下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大陸媒體紛紛刊登《中國已明確認定呼喊派等十四個邪教組織》,文中列舉的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七個邪教組織,以及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七個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你們最好去網上查一查

    同時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劉斌傑簽署了《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決定廢止一百六十一件規範性文件,其中明確廢止第九十九和第一百個文件就是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規定的關於禁止出版法輪功出版物的規定。這就是向全國人民宣布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國務院是認可的。這兩個文件足以說明在當今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迫害法輪功是違背憲法的行為。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檢察院的起訴書,法院的判決書,必須忠實於事實真相,故意隱瞞事實真相的,應當追究責任。

    國家《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新修改的《公務員法》第六十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警察法》第五章第九十三條(執法責任):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迫害佛法的人會遭惡報的

    善惡有報是天理,這是亙古不變的。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看。」人幹的甚麼事都逃不過上天的明察秋毫。

    明慧網報導的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實例達數萬起,報應的形式多種多樣,有的是被查辦判刑,有的是惡病纏身,有的暴病而亡,有的遭遇車禍,不可勝數。有的不但自己遭報,還累及家人子女後代。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如果不悔改,肯定是要遭到各種各樣的惡報的,無論官職大小,只是遲早的事。

    舉幾個典型例子:薄熙來、周永康、李東生等迫害法輪功,鋃鐺入獄。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是為中共積極賣命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被樹為全國公安戰線的模範。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晚,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的途中與前車追尾,將坐在後排最安全位置的她拋出車外喪命,死不瞑目,連她的妹妹都說是她迫害法輪功遭報了;

    二零零九年六月初,中共喉舌「央視」主播羅京因淋巴癌症不治死亡。羅京曾是喉舌電視台最具代表性的播音員,是中共宣傳機器的主要傳聲筒,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羅京一直昧著良心播報誣蔑法輪功的造假新聞,在媒體抹黑法輪功中起著極其邪惡的作用。羅京在罹病期間,口腔嚴重潰瘍,舌頭潰爛,疼痛難忍,不能說話,印證了現世現報。羅京以播音員身份污衊法輪功,誹謗佛法者傷舌難言,以致舌頭潰爛,遭報患癌死亡;「天安門自焚案」的央視製片人陳虻,年紀輕輕,在拍攝後幾年即身患癌症在痛苦不堪的絕望中死去;

    「天安門自焚」是政府製造的謊言

    「天安門自焚」完全是中共自編導演的栽贓陷害法輪功的騙局。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聯合國倡導和保護人權附屬委員會第五十三屆會議上,天安門自焚案被當場揭穿。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發言說:「我們的調查表明,真正殘害 生命的恰恰是中共當局……我們得到了一份該事件(天安門自焚案)的錄像片,並從中得出結論,該事件是由這個政府一手導演的。」面對確鑿證據,中共代表團啞口無言,沒有辯辭。

    新唐人的受獎紀錄片《偽火》已經證實了這一點。「自焚」的主演,王進東被火燒那樣了,頭髮都燒焦了,他雙腿間的那個大雪碧瓶,裝滿了汽油卻沒有燒著和變形。這簡直是離奇!中央電視台的記者李玉強也不得不公開承認這是後來補拍的。「自焚」另一個角色劉思影氣管被割開,而記者採訪她還能清晰的說話和唱歌?這也是一個離奇!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是造假。再說修煉法輪功是不允許也不能殺生的,自殺也是犯罪。這是大法對修煉人的基本要求。

    可是您知道嗎?您迫害了佛法,不僅你自己,就連你的家人都要承擔罪過的。迫害佛法的罪業之大是無法還清的,你可以翻牆看看明慧網記載的上萬個惡報事例。我們只希望您能明白這個善惡必報的真相,不要再追隨中共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從而個人得救,家人平安。

    可能你們認為服從上級是你們的天職,誰官大就聽誰的,誰發工資就給誰幹。但是,誰犯罪誰做壞事誰承擔,幹多大承擔多大,幹多少承擔多少,這是天理,不承擔是不行的。例如在文革中,凡是參與迫害死老幹部者,在文革後,許多人被用汽車拉入深山槍斃,給家屬通知:因公犧牲,誰又能說句他是服從上級呢。你們也可能聽說過,江澤民在中央內部說:法輪功真要平反,不行就先抓一批替罪羊,這替罪羊不就是你們第一線執行任務者嗎?

    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請您冷靜的思考一下,明辨是非,不做傷害自己和家人的事。您可能會說,這是上級的命令,我們不能不執行啊!這的確是您很難面對的問題。但是翻開歷史的這面鏡子,也可以找到一些參照。

    知道這樣一個真實的歷史故事嗎?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柏林牆的東德守衛士兵因開槍打死偷偷翻牆逃向西德自由世界的人而被判刑。法庭上,士兵認為他只是執行命令,罪不在己。法官則指出: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在面對這些無辜的逃亡者時,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自主權,這是人應該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最後該士兵被判有罪。

    你們想一想,對真、善、忍的迫害不就是對人類道德最根本的迫害嗎?希望你們不要做歷史的罪人。不要再助紂為虐,做中共幫兇,「人的法律不制裁它,天法都會制裁它,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

    在這個黑白顛倒的年代,在關鍵時刻,聰明的您真的至少可以把您的槍口抬高一釐米!公檢法正在開展的「刀刃向內」的整頓活動,是共產黨已感到末日近了,而採取的推卸責任的手段。希望你們能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對家庭負責,做事要給自己留條後路。所以你一定保護好自己。

    希望大興安嶺地區各級公檢法人員及警察,明辨是非,大法洪傳,人人都有的得救的機會,人人都渴望有光明的未來。所以,不要迫害修心向善的好人,無條件的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釋放王秀波,在當前的大疫面前,認同真、善、忍宇宙大法,能在大淘汰中留下來,為自己與自己的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切記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真心為您和您的親人在大瘟疫和災難中平安!邁向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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