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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塘廈鎮法輪功學員李豔霞被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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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東莞市塘廈鎮法輪功學員李豔霞於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被警察從家中綁架,現在已被關押了近四十天。她的案子被遞交到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現在李豔霞被非法批捕。


李豔霞的照片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李豔霞被塘廈公安局國保、塘廈田心派出所警察及特警人員非法抓捕。警察非法抄走李豔霞的個人財物並封房。

家屬得知李豔霞被綁架後,趕到當地了解情況。後通過了解,二月八日~二月十一日期間,派出所陳如松等警察帶李豔霞回家兩次,第一次回去撬了家裏的保險櫃,第二次回去把保險櫃裏的人民幣及美金抄走。派出所對李豔霞提審兩次。

二月八日晚連夜審訊,警察陳如松態度兇狠惡劣。因沒吃沒喝,導致李豔霞胃痙攣。

二月九日晚,田心派出所警察陳如松對李豔霞進行誘簽。威脅李豔霞說:簽了字就讓她見女兒,不簽字就不讓見女兒。李豔霞甚麼情況都不知道就簽了名。

二月十一日,把李豔霞移送到東莞市第二看守所,因疫情原因現在大有園工業區隔離到現在。

家屬去田心派出所陸續了解情況,並要求解封房子、歸還李豔霞的個人財物。

二月二十三日,李豔霞的房子被解封,但是現金人民幣和美金、房子鑰匙及車鑰匙都沒有還回來。田心派出所警察陳如松和國保尹義偉雙方說辭不一。一個說美金是李豔霞讓保管的,等家屬來了就歸還。一個說要去調查這美金有沒有問題,以此為由無故扣押。到現在一直沒有歸還。李豔霞被關押在大有園工業區期間,一直無人提審她。

三月十日,案子被遞交到東莞市第二市區檢察院。直到三月十六日,檢察院檢察官陸明軍提審李豔霞,並於三月十七日,電話通知律師李豔霞被批捕。

家屬對田心派出所、國保非法抓捕李豔霞中,各種違規、非法行為甚感痛心。向東莞市檢察院、法院、人大、公安局等相關部份提出控告。

主辦警察:

東莞市塘廈鎮田心派出所警察:陳如松 警號158832
東莞市塘廈公安分局國保:尹義偉 13925876679
東莞市第二市區檢察院檢察官:陸明軍 1392925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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