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守志,生於一九四一年二月,今年八十一歲 ,是原雞東縣農民中等專業學校(現雞東縣職業技術學校 )函授部主任,退休高級講師。一九九六年七月,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幾個月後,所有疾病不治而癒,明白法輪大法教導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高德大法。
然而,只因為堅持信仰,二十年來,任守志屢遭迫害,詳情請見《屢遭綁架、拘留、勞教 七十九歲任守志走出冤獄》。
二零二零年一月,雞東縣社保局停發了任守志的養老金。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機關辦主任尚士龍找到任守志「約談」,要求他返回「服刑」期間領取的養老金,誘騙任守志在「約談筆錄」上簽了字。之後,任守志說:因為我沒犯法,我沒有罪,法院判我刑是依據《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這是錯用法條,是枉法陷害修煉人。任守志鄭重聲明這個「約談筆錄」作廢,並要求社保局恢復他的養老金待遇。
古稀老人在雞西監獄、呼蘭監獄遭折磨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任守志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告訴民眾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遭人惡告,被特警綁架到雞東縣國保大隊,之後非法關押到雞東縣看守所。雞東縣國保警察闖到任守志的住處,搶走他的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以雞東縣法院「收監」的名義,任守志再次被綁架到看守所,次日接到雞東縣法院的判決書,他被非法判刑兩年,罰款一萬元。
任守志立即向雞西市中級法院上訴,被雞西市中級法院無理駁回,維持非法原判。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任守志被劫持到雞西監獄集訓隊迫害。
那時,任守志已經七十七歲。他被迫從早上五點起床到晚上八點就寢,整天坐在硬板床上碼鋪。二十多天不許洗漱。任守志被折磨的吃不下飯,身體極度消瘦。兩腳趾外側、腳踝骨、兩坐骨等處都坐起了泡,流血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任守志又被轉到呼蘭監獄繼續迫害。四人一張床、一條被子,必須側身躺著,才能躺下。不許枕東西,只能枕著胳膊。手被壓的麻木,脖子睡落枕,真是苦不堪言。就這樣,連續五天的時間。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任守志被轉移到十五監區。
中共監獄中,被關於人員立肩睡 |
任守志在監獄繼續申訴。他向黑龍江省高級檢察院、高級法院,進一步詳細申訴自己無罪的理由。但是監獄方壓著不上交,理由是任守志狀告的是國家(中共)的法。有個姓王的獄警教導員還說:你可以寫,但我不給你送達。你告國家(中共)的法有用嗎?
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七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任守志才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養老金是任守志老人的合法財產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法輪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提升道德水平。修煉法輪功不但能祛病健身,還能使人變得誠實,善良,寬容,平和。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得到了世界各族裔民眾的愛戴和尊敬,卻在中國大陸受到殘酷迫害。
任守志按真、善、忍做人,是好人中的好人,如今八旬高齡,不但含冤遭受中共牢獄迫害整整兩年,又遭中共不法人員再剝奪他合法的收入──養老金。目前,他的養老金被全部扣發,給家庭生活造成巨大的壓力,任守志的老伴感到無錢、無房,一分錢收入沒有,怎麼生活啊?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時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十足額支付。
而公民的養老金是由《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眾多法律共同規定予以保障的。與憲法及法律抵觸的下位法律文件均無效。憲法和法律都沒有規定「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個人的養老金本質上是應當歸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社保部門不應該扣發、停發或者要求返還。另外養老金不僅僅是個人財產,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剝奪一方的養老金也是對其配偶方財產的侵犯。
任守志希望這個錯誤儘快糾正,恢復他的養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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