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乃芝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身患末梢神經炎,就是大面積肌肉萎縮。醫生說得了這個病,從確診到死亡沒有超過一百天的,無藥可醫,就是絕症,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法輪大法要求的真善忍標準做好人,不藥而癒,身體恢復健康;一個瀕死之人,竟然神奇的活著,這功法真的太好了,心中對救命的師父無限感恩。她說:如果沒有修煉法輪大法,我只有死路一條。
賈乃芝女士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開始,二十年來,遭受的殘酷迫害數不勝數,多次被綁架,被羈押在拘留所、自強學校、教養院、看守所、監獄,長時間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多種酷刑迫害,身心受到嚴酷的摧殘,累計冤獄十多年,自由被剝奪,財產被搶去,受邪惡政策株連,善良的丈夫承受不住壓力被迫離婚,年邁的母親長期思念女兒不得見,含淚而死,孩子得不到媽媽的照顧,二十年的被迫害遭遇,使賈乃芝夫離子散,家破人亡。
一、迫害開始,屢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誣蔑、誹謗法輪功,江澤民下令抓捕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為此她進京上訪討公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後被送入石景山體育場。天安門廣場公安局副局長李有,帶領二十多名身強力壯的警察六次將她踢倒,踢的遍體鱗傷,渾身紫黑,強行把她抬上車。當時賈乃芝還天真的認為是政府不知道真相,這麼好的功法,怎麼就能不讓煉呢?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暴力阻止上訪是違法的,因為信仰是自由的。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賈乃芝再次進京護法,被撫順駐京辦警察認出、綁架,並問她:上次被暴踢後在家趴多長時間,那個傷勢就是住院也得半個月才能爬起來,就算弄的好也得三個月。可想而知,暴徒踢的有多重。就因為賈乃芝要做一個誠實的、敢講真話的人,就遭到毒打和滅絕人性的摧殘。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賈乃芝又一次進京,再次被關入撫順拘留所,賈乃芝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被警察強行灌食,造成胃出血,生命垂危,才被放回家。
二、武家堡子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回家後不長時間的賈乃芝,身體剛剛恢復正常,就又被警察綁架到武家堡子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在教養院裏,獄警把猶大陳明弄到教養院,裝神弄鬼來迷惑大法弟子。賈乃芝不受她的迷惑,揭穿了她的謊言,使她的話沒有人相信了,這下惹惱了想利用陳明立功的獄警曾秋燕。她把賈乃芝叫到辦公室,逼她蹲下,用高跟鞋猛踹賈乃芝的腰,直到踹不動,接著又用拳頭、巴掌劈頭蓋臉猛打賈乃芝的頭,邊打邊喊:我們好不容易才把一些人「轉化」過來,讓你這一喊又都轉過去了,我不打你打誰?曾秋燕把賈乃芝打的遍體鱗傷,不敢把賈乃芝與其他法輪功學員關在一起,把她和法輪功學員黃桂榮關在一起。
勞教所不許家人接見賈乃芝,賈乃芝的家人拿著司法局領導批的條子要求接見,不得已才讓見,家人及陪同來的機關公務員看到賈乃芝被打得這樣慘,都掉了眼淚。所有來探視賈乃芝的人,都是她遭受迫害的見證人。
三、馬三家勞教所的迫害
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的警察看「轉化」不了賈乃芝,就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把賈乃芝、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梁玉紅、梁玉紅的二姐、黃桂榮七名法輪功學員轉到瀋陽馬三家子女子勞教所。馬三家子教養院惡警十五天不讓她們睡覺,黑天白晝的灌邪悟迷魂湯,這樣的迫害,對堅定信仰的她們根本不起作用了。
馬三家子一所三大隊長楊大隊看撫順來的法輪功學員都不「轉化」,氣急敗壞地告訴小隊長張燕:問問賈乃芝寫不寫「轉化」,不寫,就給她送小號吊起來。賈乃芝被關進小號,頭兩天惡警把賈乃芝的手吊銬著向上舉著,可以坐著的位置上,晚上允許坐到地上。第三天,邪悟者包夾(後來她說是楊大隊叫她這樣做的)把賈乃芝的手吊到小號的最高處,手高高地舉過頭,就這樣足足的吊十天。白天黑夜不讓睡覺,也不給放下,當吊到第十三天時賈乃芝的腿已經腫的褲子脫不下來了,只好站著撒尿,大便根本就不可能排,因為腿不能打彎。這時另外一個包夾,找個值班警察,這才把賈乃芝放了下來。第二天惡警楊大隊來了之後,還喊是誰把賈乃芝放下來的,又把賈乃芝吊起來。
等到第十五天放下來後,警察帶著賈乃芝、沈若林、梁玉紅去檢查身體,同時被檢查出來心臟有問題,這樣她們才免遭電棍的折磨了。沈若林、梁玉紅比賈乃芝還遭罪,從早到晚一天下來大頭朝下,屁股撅著要達到十八個小時之多,控的臉都是腫的,雙眼都是血絲。
還有蹲方塊,就是在一塊只能容下雙腳的方磚上蹲著,從早九點蹲到後半夜一點才讓上床,起床後除了吃飯,上廁所外一直蹲著,一天蹲十幾個小時,站都站不起來,只好扶著牆上廁所。後來又用照鏡子、面壁等各種迫害辦法,賈乃芝就是不屈服,最後把男勞教的叛徒請來做賈乃芝的洗腦工作也沒能達到目的。
在九個月的時間裏,邪惡之徒們對賈乃芝採取了各種酷刑體罰絕招,但是賈乃芝決不背叛自己的信仰、不背叛偉大的師父。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賈乃芝絕食抗議,惡警楊大隊長得知賈乃芝絕食時,已經是第四天了。到第五天惡警開始對賈乃芝強行灌食,賈乃芝堅決不配合,並要求放自己回家,惡警讓賈乃芝放棄信仰,賈乃芝說如果以自己的信仰為代價換取自由,生不如死,所以才以死為代價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惡警們根本不聽,把賈乃芝雙手銬到床頭上摁住繼續強行灌食,不管她們採取甚麼措施,反反復復十多次,從鼻插到胃裏的管總能被賈乃芝吐出來,胃管就是下不去,只好作罷。
四、再次被劫持到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賈乃芝又一次在天安門被惡警綁架,理由竟是賈乃芝看上去太年輕,與身份證不符。撫順警察把賈乃芝劫持到洗腦班關押了十五天。一月三十日,又把賈乃芝送到武家堡子教養院。
撫順教養院警察、還有外面請來的打手,拿電棍加上拳腳毒打大法弟子馬雲香、關豔,關豔耳膜被打穿孔,之後她倆被關進嚴管號。賈乃芝等大法弟子們只有採取絕食的辦法營救被迫害的同修。賈乃芝當時身體患有多種病──傳染性肝炎、疥瘡等,身體十分虛弱,獄警以怕傳染別人為名把賈乃芝騙至嚴管號,嚴管號大冬天不讓關房門,門外還站著個男犯,看著不讓睡覺,原來在嚴管號裏的同修已經三天三夜沒吃飯,也沒睡覺了,只要大法弟子睡覺,獄警就打負責看大法弟子的男犯。他們就這樣摧殘所有不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賈乃芝不配合,要求關門睡覺。結果第二天竟然要賈乃芝罰站。賈乃芝說你們沒理由罰我站,我不站,他們就找來一幫人把賈乃芝貼到牆上,說是掛壁畫,這樣就導致賈乃芝吐血了。
後賈乃芝被送撫順二院,賈乃芝不配合打針,警察劉保財就把賈乃芝從床上拽到地下,用穿著皮鞋的腳踩到賈乃芝的頭上,當作球似的用腳來回搓,後來賈乃芝就昏死過去了,等賈乃芝醒來已被銬到床上強行打點滴了。
五、被非法判重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半夜,撫順公安一處警察郝建光(已遭惡報死在瀋陽看守所)等人把賈乃芝和苗淑卿、高桂榮綁架到南站派出所,把她們包裏的東西全翻出來,苗淑卿包有一個手機、一個BB機、一千三、四百元錢。賈乃芝有三個手機、一個BB機、一萬五千元錢,高桂榮也有手機和錢。後來把她們分開,苗淑卿被帶到千金派出所。這次綁架,他們並沒有抓到賈乃芝的證據,就強加賈乃芝的罪,說賈乃芝活動能力太強,在大法弟子中太有號召力了,除非賈乃芝放棄信仰,否則就將給賈乃芝判重刑。又開始對賈乃芝迫害,把她穿的羽絨服扒下來,多人各手持一瓶水,往賈乃芝身上澆水,你澆一瓶,他澆一瓶,把賈乃芝都澆透了,之後又用電棍,可是電棍雖然充滿電,就是不著火。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撫順市新撫區法院的馬宏偉,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判賈乃芝十年徒刑(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刑事判決書─(2003)新刑初字第66號)。荒唐的是,連謊言起訴書沒有的內容,也能在判決書中出現。可見他們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講法律,隨心所欲,想判多少就判多少。
當時賈乃芝慢性肝炎急性發作,正處在強傳染期,監獄拒收。賈乃芝身體極度虛弱,吃啥吐啥,醫生檢查血壓為零,心跳為零。看守所所長怕賈乃芝死在看守所裏,給她辦理保外就醫,但撫順市政法委書記不批,說賈乃芝是頭,只要押在那裏就行,死就死。後來看守所勒索賈乃芝家人二千三百元錢,送到醫院搶救,使賈乃芝恢復血壓和心跳,達到政法委指示為目的繼續關押。
六、遭綁架多次 被勒索十萬六千元現金
自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開始,賈乃芝三次進京上訪,成了撫順中共邪黨重點迫害的對像,曾遭多次綁架迫害,把賈乃芝送入勞教所、撫順公安一處、看守所、後被判刑十年。被勒索現金情況:
二零零零年三月間,被順城區政法委賈泉勒索八千元,當時交了三千元,欠條五千元。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被馬三家教養院勒取保押金三千元,收款人王曉豐。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在撫順市看守所。撫順公安一處郝建光、郝世福、關勇等人搶走現金兩萬元。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建設派出所副科長於博綁架賈乃芝,被國保敲詐1萬元拘留五日釋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退休金被截留扣回十年監獄服刑期間的工資,親朋好友借給賈乃芝七萬元,把錢補交,還沒有按正常退休金領取。
七、再遭冤判五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夜間十一點,趙玉蘭與賈乃芝剛走出家門,就被守在家門口蹲坑的兩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兩位老太太被分別提審後,第二天晚上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第九天,趙玉蘭老人因身體出現病狀被釋放,賈乃芝被非法批捕。十月五日趙玉蘭又被綁架回撫順看守所。
賈乃芝,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點被撫順東洲區法院在南溝看守所非法開庭,賈乃芝義正詞嚴地駁斥了公訴人的指控。但法院罔顧事實和法律,枉判賈乃芝五年,勒索罰金兩萬。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十三日,撫順東洲區法院在南溝看守所非法對賈乃芝開庭。東洲區檢察院出庭的公訴人是王鵬、沈鵬,出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條幅拍照作為所謂「證據」,指控賈乃芝「破壞法律實施罪」。賈乃芝義正詞嚴地駁斥說:「我攜帶『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條幅,哪部法律被破壞不能實施了?」
在庭審中,公訴人說卷宗提到某學校附近有條幅,跟賈乃芝身上攜帶的條幅一樣,法官讓書記員播放視頻,說這個時間是在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夜間十一點多,正好是這次四月十九日夜間十一點多被綁架的時間。但出來的畫面看不出甚麼,隱隱約約地看見是摩托車上兩個人,不知是甚麼年齡段,不知是男女。國保、辦案警察、檢察院卻在案卷推定這個人是七十歲的賈乃芝。
律師說,這是移木嫁接,摩托車牌照號、甚麼牌子都看不見,怎麼就分析斷定是賈乃芝所為呢?更何況中國刑法明確規定,法律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兩高的解釋是無效的。法輪功……這時法官打斷不許講法輪功,否則訓誡你。
最後,賈乃芝陳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法官打斷,不讓講法輪功。這樣草草收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賈乃芝再次被劫入遼寧女子監獄。
九、賈乃芝在監獄期間,見證了惡警教唆惡犯施暴,法輪功學員王秀霞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惡警把法輪功學員王秀霞、張守慧關押到看守所。王秀霞絕食抵制迫害,獄警唆使犯人對王秀霞大打出手,強行灌食,背地裏薅腋毛,拔陰毛,致使王秀霞陰部腫的無法小便。壞人還給她戴重磅腳鐐,每次把她拖出來灌食時,還戴著手銬。所有大法弟子都看不下去了,賈乃芝出面,要求惡警於貴德把王秀霞的背銬打開。於貴德窮凶極惡,不但不答應,第二天把各個監號的惡犯糾集在一起,給這些人抽足了煙,教唆這些人重點打哪些人。惡警於貴德把二號室的賈乃芝調到一號,賈乃芝進到一號屋,還沒站穩,吸毒犯劉雲、死刑殺人犯史力岩上來就對著賈乃芝的頭暴打,當時就口鼻躥血,接著所有的女號開始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挨了打。接著他們又把賈乃芝拖到放風場進行拳打腳踢,賈乃芝的肋骨被踢折,昏死在放風場,據說,張守慧、其他號裏的劉成豔也被打的昏死過去了,打得比較重的還有宋秀香、曲彩玲(被打掉二顆牙)、吳曉燕(被打得眼睛充血);法輪功學員都被打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
之後惡犯們都集中到王秀霞的號裏,群毆王秀霞,最慘烈的一幕就是惡犯鄭敏用腳跺王秀霞的胸,她跺一下王秀霞噴口血,跺一下,噴口血,連跺三下,張保華一看不好要出人命,領著一號室的人渣趕緊跑回來了。就是這次群毆,致使王秀霞身負重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公民的合法行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警察抓人是違法的,是對公民信仰自由權利的肆意踐踏和侵犯,相關辦案人員已涉嫌非法拘禁、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在此正告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立即懸崖勒馬,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立即停止這種犯罪行為,以免將來自己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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