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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馬民慶被非法超期關押 律師要求法院告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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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越秀區法輪功學員馬民慶,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中午在住處附近的越秀公園公交車站準備乘坐公交車時,被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二月底,馬民慶被轉移到海珠區看守所。

'馬民慶'
馬民慶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海珠區檢察院的許為國將馬民慶構陷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馬民慶在海珠區法院被非法庭審,經辦法官是劉穎。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法院批准,可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需報最高法院批准。」

馬民慶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已經超過兩年時間,屬於超期非法羈押。馬民慶的代理律師向海珠區法院提交了「要求告知批准延期情況的告知書」,但海珠區法院置若罔聞,一直沒有回覆。

馬民慶的母親王雪禎(今年76歲)也在同一天被綁架,也被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二零二零年二月底,被轉移到海珠區看守所。在被迫害致無法站立的情況下,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經辦法官陳澎。構陷王雪禎、馬民慶母子的檢察員,都是海珠區檢察院的許為國。

'王雪禎'
王雪禎

海珠區法院是廣州市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兩個定點法院之一,刑庭至少十幾名法官參與迫害,廣州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冤判,主要在海珠區法院進行。參與迫害的法官至少包括:鄧玉林、周征遠、劉穎、陳澎、鄒世發(已轉到廣州市中級法院)、賈存錦、王潔、陳蔭亭、衣海君、楊佩霞、陳文玲等。

海珠區法院在處理法輪功學員案件時,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囂張之極。賈存錦在辦理法輪功學員曾加庚(78歲)被構陷的案件時,超過半年時間不接聽律師電話,不回覆律師提交的取保申請;幾乎所有的法官都不提前告知法輪功學員開庭時間,導致非法開庭時,法輪功學員毫無準備,無法為自己進行有效的無罪辯護。

在海珠區法院,憲法被踐踏,當事人的權益被剝奪,法律成了一紙空文。

海珠區法院參與迫害的法官信息
鄔耀廣,男,1965年8月19日出生,2011年開始至今,任海珠區法院院長,電話,020-83005301、18126766888、13502400817
鄧玉林,男,審委會專職委員,1968年12月3日出生,020-83005314、18126766642
周征遠,男,刑庭庭長, 1979年1月27日出生,020-83005550、13570056518
劉穎,女,刑庭副庭長,1981年1月23日出生,020-83005567、18126766669
鄒世發,男,現廣州中級法院刑二庭,1978年11月19日出生,手機18126766885
陳澎,男, 1985年6月28日出生,020-83005594、13826472522
賈存錦,男,1985年12月31日出生,020-83005518、18126766762
陳蔭亭,男,1979年12月10日出生,020-83005516、18126766664
王潔,女,1986年11月12日出生,020-83005423、18126766736
衣海君,男,1988年4月4日出生, 18819800899
楊佩霞,女,1987年7月24日出生,1357022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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