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民慶 |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海珠區檢察院的許為國將馬民慶構陷到海珠區法院,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馬民慶在海珠區法院被非法庭審,經辦法官是劉穎。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法院批准,可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需報最高法院批准。」
馬民慶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已經超過兩年時間,屬於超期非法羈押。馬民慶的代理律師向海珠區法院提交了「要求告知批准延期情況的告知書」,但海珠區法院置若罔聞,一直沒有回覆。
馬民慶的母親王雪禎(今年76歲)也在同一天被綁架,也被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二零二零年二月底,被轉移到海珠區看守所。在被迫害致無法站立的情況下,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經辦法官陳澎。構陷王雪禎、馬民慶母子的檢察員,都是海珠區檢察院的許為國。
王雪禎 |
海珠區法院是廣州市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兩個定點法院之一,刑庭至少十幾名法官參與迫害,廣州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冤判,主要在海珠區法院進行。參與迫害的法官至少包括:鄧玉林、周征遠、劉穎、陳澎、鄒世發(已轉到廣州市中級法院)、賈存錦、王潔、陳蔭亭、衣海君、楊佩霞、陳文玲等。
海珠區法院在處理法輪功學員案件時,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囂張之極。賈存錦在辦理法輪功學員曾加庚(78歲)被構陷的案件時,超過半年時間不接聽律師電話,不回覆律師提交的取保申請;幾乎所有的法官都不提前告知法輪功學員開庭時間,導致非法開庭時,法輪功學員毫無準備,無法為自己進行有效的無罪辯護。
在海珠區法院,憲法被踐踏,當事人的權益被剝奪,法律成了一紙空文。
海珠區法院參與迫害的法官信息
鄔耀廣,男,1965年8月19日出生,2011年開始至今,任海珠區法院院長,電話,020-83005301、18126766888、13502400817
鄧玉林,男,審委會專職委員,1968年12月3日出生,020-83005314、18126766642
周征遠,男,刑庭庭長, 1979年1月27日出生,020-83005550、13570056518
劉穎,女,刑庭副庭長,1981年1月23日出生,020-83005567、18126766669
鄒世發,男,現廣州中級法院刑二庭,1978年11月19日出生,手機18126766885
陳澎,男, 1985年6月28日出生,020-83005594、13826472522
賈存錦,男,1985年12月31日出生,020-83005518、18126766762
陳蔭亭,男,1979年12月10日出生,020-83005516、18126766664
王潔,女,1986年11月12日出生,020-83005423、18126766736
衣海君,男,1988年4月4日出生, 18819800899
楊佩霞,女,1987年7月24日出生,13570224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