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參加第十八屆法會,寫稿時,自己覺的壓力很大,干擾也很大,但我有決心一定要參加,並一定要用心去寫,寫出在師尊的保護下修煉,化險為夷的美妙殊勝,從點滴小事上即可體會到師尊的慈悲偉大。
成稿發出後,當晚我做了一個清晰的夢,夢中我在用一張厚紙把髒的東西摺疊包起來,踩在腳下,可我踩在紙上時,從裏面鑽出一條蛇,爬出來,想逃跑,我拿起東西追打它。在蛇的前邊,還有人幫我截住打它,我們一起把它打死了。
我悟到,寫稿的過程真是提高的過程,因為寫稿時,要用心回憶自己走過的路程,在靜心回憶時,也找到了不足所在,那些一直干擾的東西就暴露出來了,已無處可藏了,這時師尊就幫我們把它清理了。邪惡解體了,我也就提高上來了。感恩師尊的時時保護!
再有,我認為參加法會不只是投稿。有條件的同修,也應該在網上開法會期間,天天參加。我記得第十四屆大陸網上法會期間,每篇交流我都是認真用心看的,因為每天法會文章只發表三篇,多忙的同修都能看完,這是明慧同修處處為別人著想的體現。我每天都被同修們怎樣修心、怎樣信師、信法、闖過難關的實例,感動的淚流滿面。法會後,還覺的意猶未盡,我問自己,我們修的是同一部法,同一位偉大的師尊看護著,同在中國大陸修煉,為甚麼同修們能做到,我為甚麼做不到?心靈受到很大的觸動。自那時起,逐漸的狀態有所改變、提高。
記得有一次,身邊親戚同修被綁架,同修的丈夫到派出所去要人,他考慮到我們到派出所內不安全,他自己進去,他拍著桌子問警察:煉法輪功,怎麼啦?你們把她們抓來?值班的警察也拍著桌子說:你再說,我把你也抓起來。同修的丈夫也不示弱,那你就抓吧。
我在門外聽到後,推門進到派出所裏,對著小警察喊了一聲:「孩子。」當時心裏沒有被迫害的感覺,只是想快把真相告訴小警察,以便救他,讓他別幹錯事。我的話音剛落,小警察立即轉向我,笑著高興的說:「阿姨,我已經起了化名三退了。」
我告訴他,你用手機查一下,新聞出版署第五十號令,還有公安部及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十四種邪教,並告訴他: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千萬別參與迫害,對你沒有好處。另外,你也得理解我們家屬的心情。小警察欣然接受,化解了與家屬的僵持。
這些如果在參加法會前,我是不敢去講的,經法會的洗禮,提高了心性,才做到。當然,與同修們的差距很大、很遠。 我也希望同修們在網上法會時期,如有條件的,都用心參加,那是咱們神聖的法會,對咱們去掉人心、比學比修、精進實修大有好處。
層次有限,不符合法的地方,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