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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面臨非法庭審 丈夫拒絕洗腦被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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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太原市法輪功學員王志燕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遭鼓樓派出所一夥警察綁架、構陷,面臨非法開庭;丈夫高秀兵拒絕洗腦,十月十八日被派出所警察夥同社區困家中,人身自由、健康及生命受嚴重侵犯,面臨危機。

王志燕女士曾患乙肝,結婚後也不敢要孩子,修法輪大法後很快身體得到健康,並且生了一個健康的男孩。大法給她一家帶來了新生。王志燕為人非常善良,多年來一直照顧有病的八十多歲婆婆,婆婆長住她這裏。王志燕還要常回娘家照顧長期臥床的八十多歲老母親和被迫害致殘的弟弟。弟弟王志剛修煉法輪大法,兩次被非法勞教共四年,遭非法判刑三年,在監獄被迫害致左眼失明,右眼視力只有零點零幾。

一、被綁架、構陷,面臨非法開庭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太原市杏花嶺區公安分局鼓樓派出所教導員賀俊義等七個警察,全穿便衣,帶居委會一個負責人,晚上六點多到王志燕家,當時她回娘家了。晚上八點多鐘,王志燕從娘家一回來,就被非法抄家、綁架。

五月十八日,家屬得知王志燕已被非法關押在太原市第四看守所。高秀兵為妻子請了律師。沒想到,五月二十八日、六月四日,太原市政法委610成員(人稱「主任」)張小鵬兩次找到高秀兵,對他說:請律師,有辦法對付他;也有辦法對付你們一家人。

九月二十六日,王志燕被構陷到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法官是吳軍。法院想在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上午十時視頻開庭。如果視頻開庭,法輪功學員的權益難以保障。主要在當事人否定視頻開庭。但從五月十三日王志燕被綁架半年來,律師始終無法見到身在第四看守所的當事人王志燕。

律師四次去看守所要求會見,都沒見上。第一次要求會見是在公安階段,律師到看守所要求會見,看守所回覆:因為疫情,需要對律師進行核酸檢測以及需要辦案單位許可,才能會見。律師到了鼓樓派出所,對方回覆說要請示。第二天明確拒絕會見。第二次要求會見是在檢察院階段(審查起訴階段);第三次和第四次要求會見是在法院階段。後三次都因疫情只能視頻會見,而視頻會見又不具備設備而實現不了。律師是從外地來,卻白跑四趟,每次差旅費就是2000元!而高秀兵沒有工作(曾應聘保安,但因法輪功學員身份而被無理辭退)。

第四次要求會見時,律師在第四看守所開出手續,乘車(至少幾十公里)來到看守所指定的視頻會見地點──太原市交警指揮中心。交警指揮中心的人說:「在你們之前已經來了五撥律師了,我們這裏根本就沒有視頻會見的設施,這是搞甚麼呢!看守所純粹是胡來。」

王志燕的兒子要做家屬辯護人。萬柏林區法院主審法官吳軍,是第一次從民庭轉到刑庭辦理此案。吳軍說家人辯護必須有王志燕的委託書。但因為律師無法會見當事人王志燕,兒子擔任家屬辯護人一事受阻。

但是根據《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法官吳軍提出的要求是違法的。

二、丈夫拒絕洗腦,被困家中

在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企圖在十月二十日對王志燕視頻開庭的同時。太原市政法委指使鼓樓派出所企圖綁架高秀兵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一,鼓樓派出所警察劉斌等人下午3:40,敲高秀兵家前後門,有20分鐘左右。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二,上午九點多鐘,鼓樓派出所教導員賀俊義、警察劉斌兩人便服,第三個警察穿警服,後有居委會兩人來,告知:太原市政法委要辦三個月洗腦班。還拿出二零二零年針對高秀兵的十五天拘留(未執行)威脅。說:星期四下午再來;不管家裏老人(高秀兵母親),這是強制,由派出所居委會陪同去洗腦班。

強制洗腦班、剝奪人身自由是非法的。《憲法》第37條規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洗腦班(法制培訓學校)不是司法單位,沒有相關法定授權和合法程序,這種「強制培訓」是非法拘禁,參與迫害者的行為觸犯《憲法》36條至39條、《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嚴重侵犯公民憲法權利、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生命安全、信仰自由權。

高秀兵母親八十多歲(退休教師),多年來患糖尿病,日常需要人攙扶伺候,每天都需要高秀兵給母親打一針胰島素。王志燕和高秀兵只有一個兒子,去年大學畢業,失業一年多,現在好不容易剛剛找到一份工作,這幾天就準備去上班。如果高秀兵被綁架到洗腦班摧殘折磨,誰來照顧年邁重病的老人?執法者人性何在?

十月十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鼓樓派出所2次,居委會5次上門騷擾。高秀兵告訴居委會不開門。

十月十八日星期一上午,警察劉斌十點到家門口守候。教導員賀俊義中午上門敲門不開。高秀兵妹妹被他們攔在外面。社區郭副主任要了妹妹的電話。身為公職人員的警察、社區人員絲毫沒有「依法執法」、「依法行政」的素質,非法侵害高秀兵一家及妹妹的公民人身自由權,公民的憲法權利被踐踏。

「我不能失去自由。」這是平和善良的高秀兵的內心吶喊!現在,高秀兵一家無法獲得外界的物質援助,他們的生命和健康正在受到嚴重威脅。朗朗乾坤,無法無天的「執法者」正在戕害善良!

三、太原市政法委610張小鵬從始到終參與對王志燕一家的迫害

太原市政法委610張小鵬侵犯公民訴訟辯護權,兩次威脅王志燕的丈夫高秀兵。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高秀兵來到王志燕單位迎澤區人社局,想領取本月王志燕應得的工資,以湊足律師費。他在迎澤區人社局等單位領導劉局長。沒想到奇怪的是,等了一個小時卻等來了太原市政法委610張小鵬(來帶著一個做洗腦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武梅),610張小鵬對高秀兵說:請律師,有辦法對付他;也有辦法對付你們一家人。話語中帶著很大威脅。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太原市政法委610張小鵬帶著街道社區及610人員至少五六人再次找到高秀兵,騷擾威脅。王志燕一家曾在晉源區住過,這次610張小鵬帶來一個晉源區公安分局610吳姓人員,是何用意?!

姐姐一家人受五次驚擾。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上午,太原市政法委610張小鵬帶著洗腦人員及太原市桃南一社區三人(共約五~六個人),去王志燕姐姐法輪功學員王志紅家騷擾,王志紅當時不在家。610張小鵬以其妹妹王志燕遭綁架之事威脅恐嚇王志紅的家屬,給家屬造成深深的傷害和莫名的壓力。

幾個月來,太原市政法委610張小鵬親自或指使老軍營派出所、社區人員對王志紅及家人騷擾五次,她家住地的老軍營派出所女片警秦萍在打騷擾電話給王志紅女兒時說:「如果不放棄法輪功信仰,她每月都繼續這麼做(騷擾)。」第五次騷擾,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王志燕的姐姐王志紅接到她家所在桃南一社區的人員及主任的兩個電話(要求放棄法輪功信仰),王志紅明確告訴對方「你們的行為違反憲法,在對佛法犯罪」。

母親、弟弟受兩次騷擾。二零二一年九月,王志燕的臥床不起的八十三歲老母親和眼睛重殘的弟弟王志剛(因修煉法輪大法蒙冤入獄,受迫害嚴重致殘),也受到太原市政法委指派的母親家住地的新莊社區、長風街道人員兩次騷擾。

王志剛,畢業於太原工業大學(現名太原理工大學),與母親一起經營個體書店,一九九六年購進的暢銷新書中有《轉法輪》。他看完後,明白了人生的目的是返本歸真、同化 「真善忍」,從此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八年南方大洪水,他和母親一起捐款一萬五千元,是當時太原市個人捐款最高額,《太原晚報》一九九八年八月八日第一版新聞題為「市民心繫抗洪 個人捐款增多」有報導。關於王志剛堅持修煉法輪大法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太原王志剛遭七年冤獄 雙眼重傷》等。

一年來,張小鵬在本地到處騷擾、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將轉化聲稱為解睏。還說到了十月就不只是來家裏這麼「座談」了。

法律界十分清楚,給任何某一組織或個人定罪,必須要通過司法程序依法判定,由有管轄權的執法部門調查、取證,應舉行聽證會,保障相對人和組織的質證權、陳述權,辯論權,作出決定後應當有覆議權和訴訟權。但是,從1999年7.20迫害法輪功至今, 二十多年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是披著貌似合法的司法外衣進行的迫害。王志燕、高秀兵一家遭遇就是明證。這是荒謬絕倫的中共法制特色,這是公權力真正在「破壞法律的公正實施」。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參與迫害相關責任人員:

(1)太原市杏花嶺區公安分局鼓樓派出所
地址:太原市解放路130號
電話:0351-3044953
郵編:030009
所 長:孫強 13903511180
教導員:賀俊義 13903515347
副所長:張勝東 13834138898
警察:劉斌 13934153307

魏魯培: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局長
許世嬌:杏花嶺分局國保大隊長

(2)太原市第四看守所(位於古交)
電話:0351-2987255

(3)太原市政法委電話:0351-4030561 0351-2020485 0351-2020322
太原市政法委610 電話:0351-2020178
太原市政法委書記:李新春(2021年春天任命)
太原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張守斌
太原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宮殿元
太原市委政法委610人員:張小鵬(電話18234090077)、張志榮
武梅,女,60多歲,曾是中北大學教師,猶大,常年配合610洗腦迫害,是她的第二職業。電話18135156218

(4)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
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和平北路79
郵編030024
電話 0351-2829547
本案法官吳軍 電話:0351-2829532
院長:王文皓 辦公室電話:0351-2829505
副院長:馬瑛 0351-2829507
副院長:田建民
副院長:王建
副院長:白立峰 0351-2829551
辦公室主任:李曉巍 (班子成員) 0351-62666201、0351-2829505
立案庭:武建芬 立案庭庭長,0351-2829531
刑事審判庭:高愛平 刑事庭庭長 0351-2829512
信訪科:任曉英,0351-2829538

(5)太原市萬柏林區檢察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南路後王南街29號
郵編:030024
總機號碼:0351─6064636 舉報電話:0351-6062000
值班室:0351-6586706 辦公室 0351-6064263
本案公訴人:史媛(三部副主任)電話0351-6585005;0351-6064636--8512
檢察長:趙冰峰18535160789
副檢察長:楊琍敏18535107108
副檢察長:潘劍平18535107577
副檢察長:李雁雲18634351600
派駐紀檢組長:黃向東18535107018
政治部主任:馮曉文 政治部 0351-6064636-8413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李韶管
班子成員:凌忠善
第一檢察部 0351-6582523
第二檢察部 0351-6583365
第三檢察部 0351-6585005
第四檢察部 0351-6583729
第五檢察部 0351-6583739
綜合業務部 0351-6582239

(6)太原市杏花嶺區鼓樓街道(下轄半坡西街社區,王志燕和高秀兵所在社區)
地址:太原市杏花嶺區東緝虎營12號
電話 :0351-3527151
張世軍:街道黨工委書記
楊立生:街辦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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