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曉美,女,50歲,遼寧大連瓦房店市法輪功學員。今年六月一日早上被福德派出所警察和國保大隊孟繁宇和隋恭安在家裏綁架。當時,這夥人無一人出示警察證,家屬多次要警號和全名都遭拒絕。
一、在派出所被施暴
宋曉美被從家裏綁架後,在福德派出所裏被非法訊問,此期間,瓦房店福德派出所警察及國保孟凡禹毆打宋曉美頭部,並言語辱罵,逼迫宋曉美解開手機,致使其血壓突然升高。宋曉美在此前二十多年沒吃過一片藥,身體非常健康。然後,他們對家屬進行誘供,告訴家屬,家屬要是配合就輕判。
二、家屬舉報警察違法
家屬後期通過律師會見得知宋曉美被打後,去瓦房店福德派出所找所長劉孝軼舉報警察打人,但幾次都遭遇避見,被警察林德坤(警號216898),告知:法輪功案子我們不管,你愛找誰找誰去。
期間,警察搶劫其書籍70餘本、手機多部、蘋果電腦一台,號稱因宋曉美在日本期間發推特辱罵領導人,宣揚法輪功,其推特內容被人多次轉發,因言獲罪。六月十七日被利用「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逮捕。
後來,家屬找到瓦房店督察科舉報警察打人,電話打通時此人極其敷衍,還一直問家屬你說完了嗎?回覆說詢問領導就直接掛斷電話,再打幾個小時都不接電話,後來家屬問詢處理結果時,其回答:領導怎麼處理的我怎麼會知道!家屬多次詢問接電話人員警號和姓名,被多次掛斷電話,後家屬找到督查科樓下後,遭遇直接掛斷電話。家屬多次在工作時間連續撥打幾個小時電話,均沒人接聽,期間撥打電話時有的時候正在通話中,證明有人但是不接聽電話。
瓦房店的各個部門勾結在一起,這樣的公檢法部門讓人心寒。家屬搜集錄音證據後向更高的機關單位進行舉報。
瓦房店公安局國保大隊孟繁宇,男,電話:18341115960
瓦房店市公安局電話:0411-85613024
瓦房店市公安局督察科電話:0411-85612093
瓦房店福德派出所警察:林德坤,警號:216898
筆錄人,錄像人:楊福樂,劉溪(所屬單位都是瓦房店網安大隊)
遠程勘驗檢查見證人:李炎達,28歲男,地址:大連華辰裕景1號樓7單元302
見證人:於洪偉,身份證號:210281198805232816
誘導家屬公安電話:13478462665,18141170999
瓦房店福德派出所信息:
地址:南共濟街一段38號 郵編:116300 座機電話:0411─85616248
瓦房店分管副所長李群18341115586
福德派出所所長劉孝軼(警號208784)原來電話(現在是否改動不詳),13304091090
瓦房店檢察院:負責人:毛妮,郭佳,電話0411-62898262
普蘭店檢察院:0411-85660672
普蘭店法院主審法官:范,0411-83187698
福德派出教導員楊鐘晨(警號208925)
副所長宋尚已(216707)
辦案警察金川(警號215654)
辦案警察呂曉鵬(警號213751)
警察左振棟(警號213782)
警察王森(警號215651)
警察林德坤(警號216898)
警察紀長福(警號208332)
社區警察車斌(警號217259)
社區警察李勝(警號208654)
警察王楨秀(警號208650)
社區警察於慶文(警號WJ8050)
社區警察趙振南(WJ8213)
社區警察羅春平(WJ8234)
社區警察姜利國(WJ8064)
社區警察趙洪(WJ8088)
社區警察侯江(WJ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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