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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樺南縣劉春靜、劉廣有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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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佳木斯市樺南縣法輪功學員劉春靜、劉廣有,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分別被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非法用視頻遠程庭審,律師依法一一駁回公訴人的指控,為他們作了有理有據的辯護無罪。但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相關人員喪失良知,踐踏法律,所謂「合議」後,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下達判決書,非法判劉春靜四年,劉廣有五年。

一、劉春靜關心他人卻遭非法判刑四年

劉春靜,女,現年六十歲, 於一九九八年有緣修煉大法,內心深處被法輪佛法「真善忍」所震撼,性格由原來的孤僻、固執,變得開朗、豁達,做事多為別人著想,善待和寬容他人。然而即使這樣一個好人,卻連遭中共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在街上遞送給人一個護身符卡片,此人受中共煽動仇恨的謊言毒害,搶奪劉春靜的挎包,拽住她不放,惡意舉報,樺南縣勝利派出所警察夥同樺南縣公安局國保警察曾勁峰出警,將劉春靜綁架,而後將劉春靜關押在樺南縣公安局地下審訊室。

由於劉春靜包中裝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護身符卡片近百個,警察把這作為迫害的所謂證據,當天傍晚,將劉春靜送到異地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並非法刑拘關押至今。

劉春靜二零零五年曾被非法勞教兩年,送佳木斯市西格木勞教所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劉春靜在發放真相傳單時,被人惡意構陷,又遭惡警綁架被樺南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

二、劉廣有處於對公檢法人員的信任 實名寄信卻遭非法判刑五年

法輪功學員劉廣有(友),男,職業醫生,現年齡七十歲(身份證年齡六十三歲有誤),單純、善良。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間,處於對公檢法人員的信任,實名給本縣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張立臣(政法委書記)、車旭冉(法院)、李曉林(國保大隊長)等多人郵寄勸善信,遭到他們的惡意構陷。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警察非法闖入劉廣有家診所,將法輪功書籍掠走,並將劉廣有綁架關押、非法刑拘。後移交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

十二月八日下午,劉廣有遭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非法庭審。律師從法律上及多個角度有理有據的一一駁回公訴人對當事人所強加的罪證。同時從道義上、及冤、假錯案將來受到追責等多個角度,隱晦提醒所有參案人員要看清當前形勢,並強調修煉法輪功是本著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沒有錯,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

但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石世偉還是「照本宣科」以劉廣有曾被多次判刑有所謂前科為藉口,量刑3─5年。庭審時間僅兩小時左右,匆匆收場。據悉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左右下達判決書,劉廣有被非法判刑五年。

劉廣有曾遭多次非法關押迫害。二零零五年七、八月,女兒劉月(曾因保護父親)和劉廣有先後被綁架、關押,被勒索兩萬多元,父女倆精心培育的八畝南韓白菜仔荒廢,顆粒未收,農作物經濟損失達五萬多元,衛生所經濟損失上萬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劉廣有被非法勞教一年送綏化勞教所,體檢為乙肝拒收。二零一二年二月,劉廣有再次被綁架,被樺南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回來後,家中四萬多元的中草藥霉爛,房屋坍塌。自二零零五年到二零一二年僅七年中,遭迫害勒索及經濟損失共達十三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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