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和尚和大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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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大法弟子是在常人中修煉,生活中瑣事都是給我們提高心性的,只要能在法上認識,就沒有過不去的關,解決不了的矛盾。

在「天安門自焚」偽案那年的冬天,我和三個老同修外加一個十四、五歲的孩子到北京去證實法。因為邪黨當時封鎖的很嚴,沒辦法住旅館,只能在當地租了一間小房子,幾個同修住在一起。除了這個孩子,我在這裏面年齡最小的。我主動承擔起了買菜、做飯等其它雜務活,我覺的我年輕,我應該幹,心裏沒有任何怨言。

幾天後,我們集體去北京一個立交橋上掛上一個大橫幅,之後她們就都回家了。我認為我沒做好,我就沒走。過了幾天,又有四個同修找到我,其中還有一個抱著不滿週歲的孩子。他們和我住在一起,我認為我比他們都大,活應該我幹,所以我又承擔起了每天買菜、做飯等其它雜務活,還得給小娃娃買牛奶、餅乾等,外面還到處都是便衣警察,每天還要走很遠的路去買菜,很忙,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學法,而且能學法的書又少,我把我的隨身聽給了他們用,我也沒有東西學法。

大約一週後的一個晚上,我感覺好像有甚麼東西卡在脖子上,呼吸都很困難。我也不管它,然後,我不知不覺的就睡著了,這事也就過去了。

我後來才知道,那時是身體開始玄關設位了。現在想想我當時天天幹活,很少能有機會學法,怎麼還提高了呢?我悟到:誰修誰得。正如師父講的:「不失者不得。」[1]

我、母親、弟妹在一起修煉,母親和弟妹住在一起,經常因為一些家務瑣事產生矛盾,互相挑毛病,經常發生爭吵,尤其在做飯問題上,倆人幾乎誰都不服誰,都和我訴苦,都在指責對方。我想啊,只有在法上悟道,才能解開她倆的心結。有一天,我找理由讓我媽到我家。我說:「咱倆一起背法吧?」我媽說:「從哪開始背?」「從大和尚、小和尚那開始背吧?」背完了以後,我問我媽:「你在家裏頭,你的年齡最大,是不是你應該當大和尚呢?讓我弟媳當小和尚呢?」我媽馬上認識到了:「不行,我要當小和尚!讓你弟媳當大和尚吧!」然後,她高高興興的回家了。

第二天,我弟媳突然來電話讓我回我媽家。見面就問:「媽去你那兒後,回來就變了個人似的,幹甚麼都不抱怨了,對我的態度也好了,你和她講甚麼了呢?」我就把我和我媽背的有關大和尚、小和尚這段法的過程說給她聽了,告訴她:媽說,她自己要當小和尚,讓你當大和尚。我弟媳聽了後也馬上明白了:她也要當小和尚!沖到廚房,跟我媽搶著幹活。她們之間的矛盾就這樣因為明白了法理,從此化解了。

作為大法弟子,在我們修煉過程中,「誰悟誰得」[1],誰修誰得,誰付出誰得到,這是我在個人修煉中的認識。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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