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中午十二點多,法輪功學員王秀芳和李翠蘭,被喀喇沁旗西橋兩間房大隊書記張某惡意舉報,遭喀喇沁旗國保警察綁架。李翠蘭被非法判刑兩年,王秀芳被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被投入呼市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遭到殘酷的折磨。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王秀芳被非法關押到呼市女子監獄新犯組,在新犯組,王秀芳被要求背監規、說報說詞,洗腦,看他們污衊大法的錄像。王秀芳不聽她們的命令、指揮。
在十天以後,王秀芳又被轉到 「攻堅組」。「攻堅組」是專門迫害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學員的地方,有一個獄警叫康健偉,凶殘惡毒,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有一天,王秀芳被叫到獄警王穎住的房間裏,問她為甚麼不帶胸牌(胸牌是寫著刑期罪名人名等的一個小牌),王秀芳說:「我也不是犯人,我沒犯法。」康健偉非常惱怒,把她叫到他的辦公室,他拿起電棍電擊王秀芳的嘴、耳朵、脖子、手,聲嘶歷竭地叫罵。
然後,康健偉讓王秀芳回宿舍罰站,王秀芳不配合不站,康健偉就打她,王秀芳坐在地上,看見旁邊有一個小凳子,王秀芳就坐到小凳子上,康健偉看王秀芳不配合,就咬牙切齒的罵,因馬上要開會了,所以他們收場。王秀芳在「攻堅組」被迫害了九個月後,又被轉到二監區。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王秀芳在床上發正念,被一個殺人犯拿著拖鞋毒打。二零一九年五月份,康健偉讓法輪功學員鄭金玲和李彩芝去「攻堅組」做「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她倆不去。康健偉就把鄭金玲摔在地上,用力拽著她的胳膊,拖出十多米遠,然後讓犯人把她拖走,摔在地上,聽其他犯人說,李彩芝胳膊被擰斷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晚上六點,王秀芳沒打手勢,閉著眼,托著腮,發正念,張姓監區長過來踹她,問她幹甚麼呢?張姓監區長說,把手拿下。張姓監區長見王秀芳無動於衷,張姓監區長叫誰是她的監護?然後罰她站,王秀芳沒聽,說沒罪憑啥站著,接著張叫來十多人拽王秀芳站著,王秀芳大聲說:「大法是清白的,我沒有犯罪!」
後來,監獄長讓犯人拿襪子堵王秀芳的嘴,一個監獄長的手下,拿著繩子抽她的臉,然後,給她戴上手銬、腳鐐,讓十多人抬著王秀芳,企圖關小號,因小號沒有地方,就只好抬到宿舍裏,用繩子把王秀芳手腳都捆住,再捆到「舒鬆塔」(是用粘扣等做的有一人高的架子,把人捆住,再綁到架子上,用粘扣一粘,人一點也動不了)上。
警察隊長郭麗,叫犯人兩個小時一換班,輪流看著王秀芳,不讓她閉眼,王秀芳一夜沒閤眼,早晨七點多,張姓監區長派人告訴王秀芳,可以閤眼。王秀芳在裏面被捆了兩天兩夜,手銬、腳鐐一個星期後才拿掉,監獄對王秀芳實施非人的迫害,慘不忍睹。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警察又讓王秀芳戴胸牌,她沒配合,他們就讓十多個犯人把王秀芳摁在地上,衣服扒下,把胸牌用縫紉機縫在衣服上,再把她摁在地上倒穿上,把她的胳膊弄到後面捆綁起來。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鄭金玲被摁倒後,被拽著她的脖子拖回了宿舍,鄭金玲的手、胳膊被拖得鮮血直流,凳子被踹壞了,把她大罵一頓。
監護就是監視看著法輪功學員的,不讓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相說話,也不讓法輪功學員和其他人說話。監護和包夾一樣,專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獄一天給她們三元錢,讓她們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監護和包夾都聽隊長的指令迫害法輪功學員,也有其他犯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個善良人把這個情況告訴張姓監區長,張大罵她一頓,說不讓她管閒事。
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四年中,王秀芳一直不配合警察和監獄的各種要求,心靈和肉體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但是修煉的意志,信師信法的信念沒有變。在人間地獄般的日子裏,她和法輪功學員相互鼓勵扶持,堂堂正正的走出了監獄。
回來了,家庭也因中共的迫害破碎了,王秀芳的丈夫又成了家。王秀芳承受了很多的精神痛苦,但是沒有怨恨丈夫,是這個邪惡政權,邪黨、把善良人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她的丈夫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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