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修總在一起適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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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除夫妻或者其他家人以外,男女同修總在一起做大法的事到底適合不適合?我有這樣的看法:男女同修偶爾一起配合做大法的事不是不可以,但要如果需要必須男女配合才能完成,最好兩人以上,或者避免獨處。如果不需要更多的人,那最好也是每次和不同的人配合,不要總是同樣的兩個男女在一起。這樣就不容易產生同修情,也不會被人誤解,或者被舊勢力利用來鑽空子。

前段時間我地有同修被綁架,我覺的與這方面有關,因為我才和他們接觸過幾次,第二次見面時就發現有這方面的問題,當時只是從側面說了一下男女有別,要注意這方面,本想下次見面時再提這方面的事,結果還沒到下次見面的時間他們倆就被綁架了。他們倆被綁架後,我聽以前和他們接觸過的同修說了關於他們的一些事,我心裏很自責:為甚麼發現了問題不直接提醒呢?還是愛面子心,怕得罪人,又怕給對方不好的印象,總之都是維護自己的心,而沒有對法負責。如果當時說出來,至少同修多得到一次善意的提醒。

修煉是嚴肅的,我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大法的形像,要「懷大志而拘小節」[1]。時時刻刻以修煉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雖然我們是在常人中修煉,還有常人的一些心,但我們對自己的要求一定要高,儘量做到最好,才不辜負師父為我們所承受的。

寫出此文,是想提醒同修,如果看到哪個同修有問題了,一定要善意指出來。不要有那麼多顧慮心。只要我們出發點是善意的,為法負責,為同修負責,無論她當時高興不高興,接受不接受,都要指出來。到了現在這個時候,作為真修弟子一定會向內找自己的,即使當時不接受,過後也能想明白。這是對法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不要再讓邪惡鑽我們的空子了,我們要形成整體,我們人人都能站在法上考慮問題,邪惡就再也沒有招數了。

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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