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非法批捕
王水成,又名王華梅,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晚上,被湛江市公安局霞山、赤坎兩區數十警察綁架,後來被非法關押在坡頭區看守所。
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律師獲得許可,前往坡頭區看守所探視王水成,與她聊了約兩個小時。據律師說,王水成精神狀態比較好,剛被非法關押的十來天,通過絕食來抗議綁架關押迫害。
王水成的家屬一直在向相關部門要人,同時提交起訴信,強烈反對及控告相關部門及參與人員的綁架迫害行為。而警察不斷騷擾、恐嚇其家人,要他們簽甚麼字,去派出所協助調查等等。
十一月十一日,律師收到霞山區檢察院發出的非法逮捕通知書(由霞山區檢察院逮捕科科長朱科長簽字)。十一月十二日,家屬接到霞山區海濱派出所刑警副中隊陳征宇的電話,說此案件由他們受理。
非法開庭構陷
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王水成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以視頻形式在看守所非法開庭,律師被告知半個月到一個月之間會出非法宣判結果。
王水成是通過視頻形式在看守所被非法開庭,在法院現場,只有法官和律師及陪同律師的司法局人員,也就是開庭過程中,王水成一直在看守所,連律師都不能見到王水成本人。開庭的前後整個過程,完全是遮遮掩掩的,且故意隱瞞並誤導家屬以為在看守所庭審。
庭上,王水成為自己做出無罪辯護,說自己煉法輪功身體變好,而且並不觸犯法律。辯護律師在庭上指出公安、檢察院在程序上有兩處程序違法:一、公安開始立案的「罪名」是涉嫌妨礙公務罪,到了檢察院階段,又突然給王水成多加入了「刑法第三百條」的罪名,這本身就是程序違法;二、公安沒有整個過程的執法錄像記錄,公安對此的解釋是執法記錄儀沒電了,這又是違法;
另外,律師還指出,本案也沒有人證,連公訴人自己都承認本案證據不足,整個非法庭審過程,法官及公訴人都少有話語。
秘密轉押
近日,王水成家人在給關押王水成的湛江市坡頭看守所匯款的時候,發現匯不了,通知律師,律師查問才知道,王水成已經被非法轉押到湛江市吳川市看守所。律師說,從沒見過這種情況,問坡頭看守所甚麼原因,回答是「(坡頭看守所)領導叫轉押的。」
七月六日,湛江市坡頭區看守所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家屬辦理退所手續。然而,湛江市赤坎區法院不但沒有放人,而且是法院辦案科把王水成非法轉移到吳川市看守所。
七月七日,律師前往吳川市看守所會見王水成,這是自去年十二月疫情以來,律師第一次見到王水成本人,並稱是法官王俊恩致電律師過來的。但是,由於當天會見當事人時間太晚,沒來得及跟法官王俊恩見面。
王水成家屬多次致電法院,要求立即釋放無辜的好人王水成。
相關人名單及電話如下:
政工科副科長(負責本案法官)王俊恩13702731968 辦0759-3587396
帶隊抄家的警察姓林,據說是個隊長,手機:13600386655;
負責的相關警察:
湛江市霞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 易海明 辦公電話:07592277029;警察 楊志建07592277039。
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檢察長:何金陳,13509936639,辦公室電話:07593588988,
公訴科負責人:余瀟,辦公室電話:0759358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