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日(武昌檢察院)檢察官(姓李)打電話羅鳳琳家人,要羅鳳琳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必須到檢察院錄口供。羅鳳琳沒有答應去。檢察官又打來電話家人說,你們來簽過取保。家人想是不是給羅鳳琳辦取保,家人想管他辦甚麼,只要他們不迫害他,不往看守所監獄送就行。家人就答應(李檢察官)那就定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去檢察院。
二十八日羅鳳琳也跟家人一起去檢察院,到了檢察院(李檢察官)就說:你案子其實我們檢察院不想接,是(公安)要我們立案。羅鳳琳接下話說,那你把案子退回去,那不行,那你把他們(姓名)告訴我,我去找他們。(李檢察官)說:不行,不能告訴你。
羅鳳琳女士,服裝設計師,自主創業的個體商戶,早期因身體原因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後身心受益,家人親眼目睹她的變化後對法輪大法和法輪大法師父感恩戴德。因堅持信仰法輪佛法,羅鳳琳女士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上午,武昌區公安分局一夥十多個警察非法闖入羅鳳琳位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光谷時尚城)小區的家中,將她綁架,後來送到楊園洗腦班。洗腦班惡人們看到轉化不了她,就在她的飯菜中投毒,當晚痛得她死去活來,從床上滾到床下。
被非法關押折磨四個多月後,羅鳳琳的身體出現了嚴重的病症,脖子持續異常腫大,經常感到胃部如火燒般疼痛,似乎在胃部有個巨大的肉瘤,發作時痛的在地上滾來滾去,被以「重大疾病監視居住」的名義放回家。
隨後,楊園法制科、楊園派出所和社區多方輪番電話以及上門騷擾。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社區片警夥同社區主任和三名工作人員一行五人到羅鳳琳家,進門就要拍照。羅鳳琳正告他們未經許可的拍照是違法的,然後給他們講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違法的。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羅鳳琳到廣埠屯菜場買菜後,在超市買鞋時被三個警察以「網逃」綁架到派出所,強制送醫院體檢後劫持到看守所拒收,於二十三日早晨五點回到家中。
迫害修煉佛法的人不僅是違法犯罪,更面臨老天爺的懲罰。參與迫害的一個都跑不了。請你們真正的為自己負責,為家人負責,做出明智的選擇,棄惡從善,切莫為小利做了邪惡的幫兇,成為邪惡的陪葬。人在做、天在看,瘟疫還沒結束,瘟神還會回來的。
武漢市楊園派出所:郵編:430063電話:027-88085500
蔡斌:(音)辦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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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河手機:15327307540:
辦案警察手機:19972068185
武昌檢察院:郵編:4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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