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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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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河北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原所長鄧建民、副所長吳景深,警察李迎賓、程合利,五一路派出所後任所長王鳳君、副所長史××,張家口市橋東區五一路辦事處書記王書田、主任張鈞、副書記常小青,在他們任職期間,積極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指令,積極配合、執行橋東區政法委、610、橋東公安分局迫害法輪功的部署和指令,親自參與或指使本所警察,對轄區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拘留,非法判刑、勞教,非法關押洗腦班、監禁等迫害手段,並隨意私闖民宅、抓人、抄家、搶掠私人財物,高額罰款及敲詐勒索、監視、長時間單臂吊銬、用力抖銬、用電棍電、對女法輪功學員侮辱性毒打群毆、刑訊逼供、酷刑折磨等迫害法輪功學員。

一、被舉報人員

鄧建民,男,63歲,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原所長(已遭報死亡)。他親自參與或指使本所警察,對轄區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抄家、拘留,關押洗腦班、監禁、敲詐勒索等迫害,致使本轄區法輪功學員多人被非法判刑、勞教。鄧建民多次親自動手暴力毆打、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鄧建民,作為五一路派出所所長,是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吳景深,男,60歲左右,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長。他親自參與或指使本所警察,對轄區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抄家、拘留,關押洗腦班、監禁等迫害。

李迎賓,男,40多歲,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多次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致使本轄區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程合利,男,40多歲,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多次參與綁架、暴力毆打法輪功學員。

王書田,男,60歲左右,原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區五一路辦事處書記,親自動手暴力毆打、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指使屬下人員從家中把轄區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辦事處,非法監禁、剝奪人身自由,強制轉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張鈞,男,50多歲,原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區五一路辦事處主任,親自動手暴力毆打、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指使屬下人員從家中把轄區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辦事處,非法監禁、剝奪人身自由,強制轉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常小青,男,60歲左右,原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區五一路辦事處副書記,多次親自參與從家中把轄區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辦事處、派出所,非法監禁、剝奪人身自由,強制轉化,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二、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事實

在鄧建民任職五一路派出所所長期間,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後含冤離世,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和家人2人次,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17人次,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據不完全統計,在其任職期間綁架法輪功學員和家人69人次,其中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44人次,非法抄家6人次,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和家人現金226300多元。使鄧建民任職時期的五一路派出所成為本市、區迫害法輪功最嚴重最邪惡的單位。而鄧建民本人又是迫害的領頭人和主要責任人。犯下迫害佛法與修煉人的天譴大罪。

五一路派出所後任所長王鳳君、副所長史××,在他們任職期間,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據不完全統計,期間綁架法輪功學員和家人5人次,其中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2人次,非法抄家2人次,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6000元。

(一)對依法進京上訪、講真相、煉功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長時間單臂吊銬冷凍、侮辱性的暴力群毆

2000年2月16日,三名法輪功女學員曹桂蓮、張志花、馮素琴到北京中辦國辦信訪辦依法為法輪功上訪。她們按照要求填好「信訪登記表」後,被那裏不明身份的人員當場扣留,當時的信訪辦早已淪為抓人辦。當晚她們就被劫持回張家口市橋東區五一路派出所。惡所長鄧建民吃完專備的夜宵,酒足飯飽後對三名女學員進行了一整夜非人的折磨。把她們三人分開,一屋一個,強迫讓曹桂蓮跪地,兩臂向前平伸,頭頂兩頂鋼盔,一直跪到天亮,動作稍一變形,連踢帶打。馮素琴被雙手銬在桌子腿上,半蹲半跪,連踢帶打,嘴裏還不停的罵著。第二天天亮後,把她們三人吊銬在院內車棚上。

塞北的二月,寒風刺骨,那天又是最冷的一天,他們不給三名女學員吃喝,整整吊銬到晚上11點多鐘,才把三個人弄進了屋。曹桂蓮在副所長辦公室,還沒等她站穩腳,五一路辦事處書記王書田發瘋的沖到曹桂蓮面前,使勁在臉上左右抽耳光,一直將她從窗前打到門口累的氣喘吁吁,緊接著鄧建民衝過來將曹桂蓮雙手用手銬銬住,使出全身力氣抖銬子,使曹痛不欲生滿地打滾,鄧又用腳狠跺曹桂蓮被銬的雙手,再抄起電棍在曹的臉上、手上亂電,直打到鄧自己累得喘不上氣來。這時,他們又使出更惡毒的陰招,在一群大男人的眾目睽睽之下,身為五一路辦事處書記王書田、主任張鈞強行將曹桂蓮的褲子、褲頭拉下,王書田脫下他的皮鞋,狠命的抽打曹的臀部和大腿,直到將他的皮鞋打開了口,張鈞接著打,直到累得打不動。鄧建民還流氓的說:「應該把她投進男牢」。接著,氣急敗壞的王書田、張鈞又將曹已提起的褲子再次扒下,王書田雙手抓住曹的頭髮將頭壓在地上,張鈞端來一盆冷水,用洗衣板蘸水狠命的抽打,頓時整個臀部、大腿全部皮下出血,呈黑鍋底。曹痛苦淒慘的叫聲,絲毫沒能喚醒這群惡人的良知,他們不停手的直打到天亮。

張志花則被五一路派出所姓王的高個子、黑臉的警察用拳頭狠勁打她的胸口,另一片警程合利把電棍塞進張志花的嘴裏 ,這時突然進來一群五一路辦事處工作人員把張志花推倒在地,同樣脫下褲子和褲頭,用洗衣搓板蘸水打她的屁股。張志花疼痛難忍的喊叫,他們一直不停手,直到把張志花打得奄奄一息時才住手。

在另一房間裏,馮素琴被銬在凳子上,一個偏胖的警察坐在凳子上,問她去不去北京了。馮素琴沒理他,他就連踢帶打,抽馮素琴耳光。過了一會兒,從外面進來七八個警察,其中一個說讓她把臉扭過去,馮素琴沒理他,他們就把馮素琴推倒在地,在眾目睽睽之下,把馮素琴的褲子、褲頭拉下,用洗衣搓板蘸水使勁抽打她的屁股,馮素琴疼得叫喊著,滿屋子的執法人員、政府官員沒有一個阻止的,直到馮素琴快暈過去時才停手。當時由於驚嚇,記不清哪個人打的,主要指使人有: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五一路辦事處書記王書田、主任張鈞。

第三天天亮後,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將她們三人非法關押張家口市看守所,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集體絕食,一同抗議迫害。一次合法的上訪卻遭到歷時45天非人的凌辱摧殘。這就是「中共特色」的上訪制度!

2000年正月十三,法輪功學員王麗華和同修到北京證實大法,剛到天安門就被北京公安綁架,後被劫持到張家口五一路辦事處,數九寒天,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將她們的衣服脫得只剩一件秋衣,吊銬及冷凍在院中車棚裏5個半小時;第二天下午4點多,鄧建民帶警察將王麗華劫到派出所二樓一個房間內,鄧建民將她身子摁在凳子底下,頭衝外,用膠皮棍猛抽她的臀部,馬柱等惡警穿著大皮鞋亂踢、亂踩、並流氓成性的亂揉她的臀部,一直打到晚上6點多,王麗華的臀部被抽的大面積瘀血整個成了黑鍋底,暈死過去。晚上7點多,鄧建民拿著有半杯茶葉的濃茶水,灌進王麗華的嘴裏,之後將她送進張家口十三里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後,又轉押張家口市看守所(借宣化看守所地)。為抵制邪惡,王麗華與其他同修絕食抗議。非法關押1個月後敲詐其女兒2000元又威逼家人寫保證才放回。

1999年9月3日上午,法輪功學員方秀珍、白俊傑和同修到張家口人民公園煉功,剛到場就被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明德南派出所一夥警察綁架,並把方秀珍、白俊傑等七人劫持到明德南派出所。下午又被橋東公安分局警察劫持到橋東區黨校進行迫害。橋東區區長、橋東公安分局警察、五一路辦事處、信訪局等單位人員對她們進行強制洗腦,讓她們寫與師父決裂、不煉功的保證,逼她們罵師父、罵大法。白天烈日暴曬,晚上院裏罰站凍著,逼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方秀珍被關押四天四夜後,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勒索1200元才放回家。白俊傑因堅決不寫保證,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閆志有批示,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帶人將她劫持張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關押10天,後又拉回五一路派出所,片警李迎賓逼其放棄修煉,白俊傑不從,勒索200元後才放回。

1999年10月25日,白俊傑與同修到北京證實大法,剛走到天安門就被北京公安綁架,戴手銬轉張家口駐京辦,被五一路派出所和五一路辦事處主任張寶祥劫回五一路辦事處,當天晚上將白俊傑等法輪功學員送十三里拘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們集體絕食抗議迫害,被橋東公安分局馬福維帶五一路辦事處、紡織局僱用的不法人員整日威逼放棄修煉,並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非法關押半個月後,馬福維帶橋東公安分局科長孟××、張××等人圍攻4個多小時逼迫寫保證,白俊傑堅決不寫,後被放回。

1999年10月25日,法輪功學員方秀珍進京證實大法,剛走到天安門廣場附近,那裏的警察問她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她說是,就把方秀珍當場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由張家口駐京辦事處人員劫回駐京辦,當晚由方秀珍單位(張家口地區運輸公司)經理李鳳英(女)和單位保衛科人員連夜劫回,第二天早上轉五一路派出所非法拘禁。當天下午,由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等人將方秀珍劫持到張家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放回。之後,方秀珍到單位上班,經理李鳳英說因你曠工十五天而被除名。從此方秀珍被剝奪工作權利並停發工資,徹底截斷生活來源。後來,張家口地區運輸總公司辦公室主任(後任總公司董事長)吳冠川當面和她說當初是他把方秀珍除名的。

為證實法輪大法的清白,2000年5月13日,王麗華和同修再次到北京,剛到北京永定門車站就被北京公安綁架,又劫持張家口駐京辦事處,張家口市公安局局長李景雲在駐京辦氣勢洶洶的辱罵她,並向五一路辦事處要錢,五一路辦事處副書記常小青隨即逼迫單位擔保接人,這次又向家人敲詐2000元後放回,無任何手續。2000年6月份王麗華再次到北京證實大法,早4點在天安門金水橋打坐時,被張家口駐京辦警察劫持,轉押五一路派出所。派出所、辦事處欲敲詐1000元,王麗華被折磨得吐血,生命出現危險,她妹妹將身上僅有的300元全部給了他們,才將王麗華放回。

2000年7月19日,張志花在家看小孩,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和五一路辦事處多人來到她家,欲綁架張志花。傍晚,張志花哄孩子睡覺後,才從家中逃出。第二天,張志花和同修到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喊「法輪大法好」並煉「抱輪」功法,當場被北京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第二天由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程合利等人劫回到五一路派出所。後又劫持到張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關押,張志花一直絕食13天後放回。

五一路派出所轄區河北建工學院教授王素紅,為維護大法,2000年10月25日上訪的途中被押回,強行關押張家口市拘留所40多天。2002年2月19日,她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劫持回五一路派出所後,將60多歲的老人銬在院子裏自行車棚上,之後又將她送進了看守所非法關押43天。同年5月13日王素紅再次進京證實大法,被五一路派出所勒索4000元。

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學員張仲利按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到北京上訪,還沒找到信訪辦,就被北京公安綁架。張仲利被張家口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張家口橋東區建國路小學後又被轉押五一路辦事處,威逼寫保證。此後,五一路派出所警察程合利和辦事處王某不斷到家騷擾,多次將張仲利從家中騙到派出所非法拘禁,最少7~8天,甚至非法關押長達40多天。之後張仲利又3次進京上訪而被非法關押張家口市拘留所,每次她都絕食抗議,在生命垂危時才放人。

1999年10月、11月,法輪功學員劉蘭花兩次進京證實大法,先後被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非法關押張家口市拘留所、張家口市看守所,劉蘭花每次絕食抗議迫害,在生命垂危時放回。

法輪功學員陳學進京上訪被拘30天,罰款4000元;法輪功學員喬昆因去公園煉功證實大法被罰款2000元。

1999年11月27日,張永慧的哥哥與其他同修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綁架到天安門分局派出所,遭到惡警用「蘇秦背劍」式銬刑進行迫害,後轉押駐京辦。張永慧哥哥身上帶的500元錢被警察掏走,第二天被張家口市五一路辦事處主任張保祥、派出所警察程合利戴手銬押回五一路辦事處,勒索 600多元後才放回。

2000年正月十七,61歲的法輪功學員韓玉英依法到北京中辦國辦信訪辦上訪,被守在信訪辦街門口的截訪便衣當場綁架劫至張家口駐京辦事處(羊肉胡同),後被劫回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銬在椅子上一夜,第三天被劫持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多天,生命垂危才放回。

張家口市第三醫院職工李玉英,是1999年剛剛得法的新學員。2000年5月李玉英到北京上訪,還沒說話,就被北京公安綁架,後劫回張家口市橋西公安分局堡子裏派出所(戶口所在地),將她鎖鐵椅子上一天一夜後,送十三里看守所非法關押,並被非法敲詐1600元。橋東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乘機向李玉英單位勒索3000元。李玉英取保放回後,單位已將她從醫院科室調到洗衣房幹活,每月只發150元「生活費」,其餘工資全部扣除,這對單身還要撫養上高中孩子的李玉英是無法生活的。

2000年10月6日,張家口市橋東區五一路辦事處副書記常小青和五一路派出所一名便衣警察,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南側人行便道上,將在此休息的張家口市橋西區法輪功學員王愛玲和張寶庫二人以「面熟」為由綁架,並將他們戴手銬劫持至張家口駐京辦事處。在駐京辦,常小青還對眾人炫耀:「我今天逮住他(指張寶庫)就夠本!」因常小青的這次作惡跨轄區迫害,造成張寶庫被橋西分局堡子裏派出所刑拘兩個月後勞教三年;王愛玲被橋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刑拘一個月,她絕食抗爭,又被送勞教所,因身體原因被退回,由於身體再次被摧殘,王愛玲於2002年5月含冤去世。

2002年9月中旬一天上午,張家口市工人俱樂部放映污衊詆毀法輪大法的電影《深淵》,法輪功學員劉河君與同修去發真相資料,在解放橋處被五一路派出所的兩個警察綁架,拉扯中劉河君摔到7、8米深的橋下,當時即摔得雙腿骨折、腰椎錯位。劉河君遭受長時間的傷痛折磨和巨額醫療費,使沒有生活來源的他雪上加霜,警察和公安部門沒人承擔醫療費及任何責任。

趙曉露於2000年10月25日進京上訪半路截回罰款一萬元。

2001年4月,法輪功學員趙曉露與同修們去北京證實大法,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將她和同修們從北京劫回直接送張家口市看守所(所在地宣化區)非法拘留,趙曉露堅持絕食暈倒,頭磕在囚室的水泥炕沿上,左眼當時就看不見了,兩個多月後才放回。

2004年初的一天,趙曉露在張家口市蔚縣講真相時被當地綁架,五一路派出所將她直接送洗腦班迫害,趙曉露絕食抗議93天,期間生命多次出現危險,被送橋東區醫院、張家口市第五醫院和張家口二五一醫院搶救。洗腦班不法人員謊騙家人說要送其住院,索要住院門坎費,騙出家人2000元,其實根本沒有住院;接著又逼迫家人寫保證,敲詐保證金10000元整。五一路辦事處不法人員敲詐5000元。就這樣,她為堅持信仰做好人,被橋東所謂「法制學校」迫害93天,敲詐現金17000元後才放出。

(二)隨意入室綁架、非法拘留關押法輪功學員

2000年正月十四晚十點左右,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及李迎賓等警察非法侵入法輪功學員白俊傑、張仲利、方秀珍、龐桂蓮等住宅,並將她們從家中綁架到五一路辦事處,非法拘禁一天兩宿,不讓睡覺、罰站、逼迫寫「保證書」。後將她們轉押至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指使其他警察,讓法輪功學員把外衣脫掉,只允許她們上身穿一個襯衣,把她們單手吊銬在院內車棚上,在零下寒冷的天氣中吊銬長達5、6個小時,後被劫持到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半月,白俊傑因不背監規,遭看守所副所長孫××打耳光、腳踢、砸重腳鐐、戴小手銬。張仲利因不背監規被長時間戴背銬24小時,戴20多斤的腳鐐36小時,晚上不能睡覺。法輪功學員們絕食抗議迫害,生命垂危時才放回。

2001年6月20日左右,法輪功學員曹桂蓮正在家中,五一路派出所教導員帶領一夥人要搜家,遭到拒絕。鄧建民接電話後,不一會兒就怒氣沖沖地闖進曹的家中,打開立櫃亂翻,翻出一張師父的照片和公開講法。隨後鄧建民將曹桂蓮從床上拉下地,雙腳踩到她的身上大打出手,接著他與惡警李迎賓強行將曹桂蓮抬出屋子,在樓梯上故意將她多次抬高後扔下,曹已是近40歲瘦弱的婦女,竟遭到如此迫害。到派出所後,他們把曹的雙手吊銬在院內的車棚頂上4個多小時(註﹕普通人會殘廢)之後又將其雙手背銬持續鎖在刑凳內,不給鬆開,不給吃喝達三天三夜才將其放回家。

2002年5月7日半夜12點,五一路派出鄧建民帶李迎賓等一夥警察,砸碎玻璃,砸門撬鎖、連破三道門,闖入法輪功學員王素紅家中,他們完全不顧王素紅家中癱瘓在床、不能自理的重病老人,翻箱倒櫃,整個屋子被抄的一片狼藉,最後將家裏的錄音機、VCD、大法書籍全部搶走並將行動不便、半身不好使的王素紅綁架,家中只剩下癱瘓病人。

2001年1月3日上午10點,五一路派出所副所長吳景深帶兩個警察將法輪功學員鄭小紅從家非法強行綁架到五一路派出所銬在傳達室的床頭上,非法拘禁、審訊5天5夜。鄭小紅的丈夫找到市信訪局、橋東區信訪處、五一路派出所反映情況,都推說管不了此事,並將鄭小紅與丈夫送十三里拘留所非法關押30天。鄭小紅家中留下兩個上小學的女兒無人照料,使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

2003年11月28日,橋東公安分局與五一路派出所將法輪功學員王麗華綁架到五一路派出所關在鐵椅子裏,期間王麗華拒絕他們非法拍照被所長張玉暴力搧耳光,後非法關押張家口市橋東區法制學校(洗腦班),王麗華絕食抗議迫害,被洗腦班副校長王潤成和雇佣的個體醫生野蠻灌食,王麗華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94天之後正念走脫,從此流離失所,給家人帶來極大的精神痛苦(法輪功學員王麗華的老母親楊春梅,原肺氣腫、肺心病、十二指腸潰瘍等一身疾病纏身,年年住院,錢花了無數,罪受了不少,孩子們還得請假陪床。自從得法修煉後,老人身體健康了,不用住院了,兒女們也省心了。 2000年8月8日早6點多,在五一路副書記常小青等的誘騙下,老人開了家門,一夥便衣警察欺騙說叫王麗華去問幾句話,眼巴巴看著邪惡將女兒帶走,結果被送唐山勞教。老人內心知道大法好,在江氏的恐怖下,白天不敢煉,晚上親人們睡熟或不在時,悄悄的煉。2003年底,王麗華被綁架洗腦班後被迫流離失所,老人精神又受到極大刺激,整日提心吊膽、淚水漣漣,夜不能眠,失去集體修煉環境,於2005年7月15日含冤去世)。

已經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趙樹田、龐玉花家被抄的一片狼藉,老夫妻倆被帶到五一路派出所二樓,遭所長鄧建明和副所長恐嚇,逼迫放棄修煉,趙樹田告訴他們:「我過去身體不好,胳膊都抬不起來,修煉法輪功我身體好了,甚麼活都能幹了,所以我就煉法輪功,有個好身體。」鄧建明說:那也不行,逼問:每天有多少人來你這?並逼迫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龐玉花兜裏裝的100元給孩子的壓歲錢被搜走,非法關押一天一夜,趙樹田被非法關押兩天兩夜後才將人放回。

(三)動輒施以勞教,肆意剝奪人身自由,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勞教制度是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由中共從前蘇聯引進的用於懲罰異己的工具。中共無須經過法庭審訊定罪,就可以將人投入勞教場所,施行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改造等強制措施(法外監獄)。是違背中國《憲法》的。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國數百個勞教所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場所,被廣泛用於關押、酷刑折磨和強迫轉化法輪功學員。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上,正式通過《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才廢除了實行半個多世紀的罪惡的勞教制度。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橋東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同樣把勞教作為迫害轄區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工具和手段,動輒施以勞教。

五一路派出所李迎賓等警察,將王麗華與方秀珍、張仲利劫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非法勞教,當時王麗華正在吐血,高燒39度,唐山勞教所不敢收,李迎賓軟磨硬纏非讓收下,唐山勞教所收下後見她們身體極度虛弱將她們放回。

張家口醫學院法輪功學員袁樸,只因在院裏貼了兩張真相資料,就被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非法勞教兩年,送高陽勞教所遭受迫害,原本一個幸福完整的三口之家被拆散。女兒失去媽媽,丈夫沒了妻子,使大法修煉者家人身心遭受了巨大的痛苦。

法輪功學員劉麗英,女、60歲,得法前,身患多種疾病,痛不欲生,修煉後一身疾病痊癒。她萬分感激師父與大法。法輪功被迫害後,劉麗英先後兩次進京上訪,被五一路派出所劫回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絕食抗議、生命垂危後才放回。2000年10月23日晚,五一路辦事處副書記常小青和五一路派出所數個警察闖入她家,要劫持劉麗英去洗腦班,劉嚴詞拒絕。常小青馬上把鄧建民呼來,鄧一進門就兇狠的下令:「抬走」!劉的老伴上前阻攔,鄧與另一警察一下撲向老頭,將其摁翻在地戴上手銬,不容分說推下樓去,綁架到派出所,而劉麗英沒穿外衣與鞋子,就被6、7個人五馬分屍般抬下樓,被野蠻的塞進了警車,僅有的內褲幾乎被拽脫,60多歲的老太太竟受到如此凌辱。劉麗英在五一路辦事處被非法拘禁8天,10月31日將其放回。誰知第二天早上七點,五一路派出所的三個警察又闖入她家,謊稱讓她去派出所問點事一會兒就回來,他們將劉麗英直接拉到唐山第一勞教所,60歲的老人被強行勞教3年。

2000年,法輪功學員劉蘭花進京證實大法被綁架,並被劫持到北京團河勞教所遭受迫害。

法輪功學員紀秀梅在五一路轄區居民樓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五一路派出所將其劫持張家口市看守所(借宣化看守所地方)非法拘留100多天,後又劫持到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2000年8月8日早6點多,五一路辦事處副書記常小青帶一夥公安警察,闖入王麗華母親家,搜遍屋裏屋外,逼問方秀珍、張仲麗藏哪兒去了,並欺騙家人說找王麗華去談幾句話,一會就回來,結果冒著雨將她劫持到一輛大汽車上,強行送往人間地獄唐山開平勞教所迫害, 王麗華被非法勞教1年。她剛一進勞教所,就被強行搜身,搜走了王麗華手抄的師父講法,威逼看、聽誣蔑師父和大法的錄像錄音,她與法輪功學員們不看不聽,惡人惡警又打又罵,長時間罰站,強行洗腦迫害。絕食抗議迫害,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便被四、五個包夾從床上拖到地上來回拖,腿、胳膊頓時血跡斑斑,並被強行野蠻灌食,六、七個非法輪功勞教人員有壓腿的、壓胳膊、掐嘴的,將小拇指粗的膠皮管從鼻孔插入,強行灌食,她被折磨得痛苦不堪,幾乎休克,才住手。

在王麗華絕食抗議迫害130多天時,勞教所惡警閆紅麗拽住王的頭髮把她從床上拉下地,並將她四肢分開分別捆綁在鐵床上,一動也不能動,強行輸液,由於長時間的殘酷迫害,致使王麗華身體受到極大傷害,血壓降到40~60mmHg,稍微一動就頭暈眼黑,整個人骨瘦如柴,體重只剩下六、七十斤,生命垂危。勞教所為逃脫罪責,才將她放回。

2001年6月10日晚,法輪功學員劉萬清因發大法真相資料被橋東分局巡警隊綁架並劫持到五一路派出所,遭非法拘禁、審訊一星期後送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後又被橋東分局非法勞教一年,關押保定高陽勞教所迫害。

2001年1月,法輪功學員張志花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附近被當地警察綁架到北京看守所,因張志花未報姓名和地址,看守所警察晚上不讓她睡覺,用寬膠帶紙將她四肢捆綁在一起,頭朝下吊在高低床的上層橫樑上;有次用寬膠帶將她大字形仰面綁在兩個木板床上(當死人床)24小時,不讓動彈,不讓上廁所;還用24小時罰站不讓睡覺來威逼她。更為殘酷的是寒冬臘月,警察唆使監房女犯人,脫光她的衣服,用冷水管沖凍她的身體,並用鞋底蘸水渾身抽打張志花,還脫光衣服把她扔到監房陽台上冷凍。直到三月份,北京看守所警察得知張志花是張家口人後通知當地,由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將張志花劫持到河北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高陽勞教所,警察為強制法輪功學員轉化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除強迫她們無償勞動外,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高壓電棍電,不讓睡覺、強迫看侮辱大法的電視,唱邪黨歌曲,長期雙臂釘銬在地環上蹲著不能直腰、站立等。直到2001年7月張志花被迫害出「肺結核」病症,生命垂危,才讓其丈夫把她接回家。

2002年10月,一天夜間9點多。在張志花身體好轉時,高陽勞教所五大隊大隊長楊澤民和女隊副隊長葉淑嫻、女隊醫生馬麗等人,開著汽車,像土匪一樣闖進張志花家掏窩將她綁架,他們把張志花蒙上頭、眼,抬上汽車,並給她打一針讓她睡覺,拉到張家口的一個賓館。第二天中午其他警察去吃飯,只有一個女警察看著她時犯睏,張志花自行解開手銬準備逃走,後被發現,被警察一陣群毆。當晚將張志花暫羈押張家口市拘留所,一週後將張志花與萬全的幾個大法弟子拉回高陽勞教所五大隊繼續關押迫害。為逼迫張志花轉化,24小時由馬麗等2個警察看著,不讓睡覺,讓她用腳踩法輪大法師父的像,還用3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她,張志花的兩腿被電棍火花燒糊,他們還在不斷的辱罵,並惡毒的說要挖坑活埋了她,直到把張志花強制轉化,大約一個月左右後才把張志花釋放。

2000年10月24日,張家口市13名法輪功學員集體進京上訪,在下花園被張家口截訪人員綁架,五一路轄區的法輪功學員白俊傑、張仲利、郭桂媛等被劫持回五一路派出所。五一路派出所在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閆志有、副局長馬福維的指揮下,鄧建民帶領李迎賓等人非法審訊了一夜法輪功學員。第二天橋東公安分局指導員李全福帶人將白俊傑劫持到橋東刑警隊,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閆志有、副局長馬福維、指導員李全福及其他警察對白俊傑非法審訊9天9夜,不許睡覺,逼供誘供、坐老虎凳。在關押的第8天時,白俊傑被迫害得血壓升高,生命出現危險,李全福等人將白俊傑劫持至張家口市第三醫院,並將她銬綁在床上野蠻灌食、強行輸液,還從白俊傑單位扣押1000元的治療費。9天後,白又被送進張家口十三里拘留所非法關押。在非法關押49天中白俊傑斷斷續續的絕食,橋東公安分局刑警隊、第三醫院的醫務人員對她進行9次野蠻灌食。灌食時,6個大男人一起動手,摁頭、摁腳、摁胳膊、捏鼻子,野蠻的將小拇指粗的膠皮管從鼻孔狠命的插入胃裏,插得她口吐鮮血,胸部疼得直不起腰來。49天後白俊傑被折磨得極度虛弱,李全福卻帶入到拘留所宣布將她轉捕,轉捕後再轉押張家口市看守所。為抵制非法關押迫害,白俊傑絕食17天生命垂危,被保外就醫放回。10天後,橋東法院通知要將白俊傑開庭判刑,白俊傑被迫流離失所,以後不斷遭到橋東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警察的通緝、追捕,片警李迎賓經常騷擾家人。

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非法審訊女法輪功學員張仲利,二話沒說,拳打腳踢,該派出所惡警程合利給張仲利戴背銬,鄧建民逼張仲利給他跪下,張仲利不跪,又是一頓毒打,更殘忍的是鄧建民腳踩張仲利的背,用毛巾纏在銬子鏈上,狠狠的抖銬子,又一腳跺在張仲利戴銬子的手腕上,接著將另一隻手上的銬子往上提,狠命的跺,銬子鑽進肉裏才罷休。致使張仲利的手腕、腰部、大腿嚴重受傷,腳不會動,就這樣,鄧建民通過拉關係將該法輪功學員送進十三里拘留所非法關押。之後被五一路派出所警察送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此次被非法勞教的還有五一路轄區的法輪功學員方秀珍、馮淑琴、郭桂媛、孫玉梅。

因法輪功學員的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勞教所拒收,他們把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保定醫院強行輸液一個星期,並注射不明藥物。後通過送禮行賄再次把她們劫回勞教所迫害。其中法輪功學員孫玉梅全身浮腫,幾日後被勞教所退回,由於身體被嚴重摧殘,於2001年10月含冤去世。法輪功學員方秀珍半年後被勞教所退回,醫院診斷為腦瘤,身落殘疾。

高陽勞教所為轉化法輪功學員,用各種手段殘酷的折磨法輪功學員,整夜不讓睡覺,兩手釘銬在庫房地上的鐵環上半蹲著。法輪功學員馮淑琴大冬天被一個弄到像冰窖一樣的破房裏,地上的老鼠竄來竄去的,一群惡警用電棍電她的身體,還用腳踢來踢去的,嘴裏不停的罵著,天天讓非法輪功勞教人員的包夾一邊一個看著,不讓閉眼,不讓動嘴,上廁所都看管著,還有超長時間、超強度勞役等。主要指使人有:高陽勞教所五大隊大隊長楊澤民和女隊副隊長葉淑嫻等人。
其中張家口市百貨大樓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郭桂媛為抗議迫害,曾先後五次進京上訪、和平請願,期間被非法抓捕四次以至非法勞教,非法拘留90天、非法罰款19000元,造成家庭生活極大困難。其中第一次被綁架後,在五一路派出所由於4~5小時的懸空吊銬和冷凍,致使右手不能伸直,胳臂長時間出現麻木,半年多不能寫字。在保定高陽勞教所,從2000年12月25日~2002年5月17日,歷時一年半,回來時人已被摧殘得皮包骨。四年來的迫害,使郭桂媛的身體受到了嚴重損傷。

法輪功學員崔新鄉,為大法、為師父討還清白,4次進京上訪,遭五一路派出所多次抄家和拘留並兩次被非法勞教。在2000年9月的一次抄家中,五一路派出所將大法書籍、師父的像片全部抄走,並把抽屜中個人的2000元現金一併掠走。在送往保定高陽勞教所拒收時,五一路派出所硬是拉關係把她強行留下非法關押迫害。

(四)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敲詐勒索,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2001年元旦,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將在張家口市水利局工作的法輪功學員梁福清從單位宿舍劫持到五一路派出所,並非法抄走單位的電腦和個人的私人財物。只因手寫真相條幅給同修和寄勸善信,梁福清遭到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閆志有、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的非法抓捕而被枉判四年,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受盡折磨,並被開除公職,精神、肉體、經濟上受到巨大傷害,至今無生活來源。

閆志有和馬福維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白俊傑,指使五一路派出所警察不斷到家騷擾。 2002年3月14日,五一路警察李迎賓又到家騷擾,被逼迫流離失所的白俊傑正好回家探望家人,李迎賓欲綁架法輪功學員白俊傑,其女兒蘆瑩雪、女婿龔玉國阻攔綁架,白俊傑走脫。橋東分局局長閆志有、副局長馬福維、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將其女兒、女婿抓捕,當天將兩人批捕刑拘,非法關押在十三里看守所。當晚9點40分,橋東公安分局刑警隊又帶領七、八人,強盜般闖入白俊傑家中非法抄家,並預謀綁架其丈夫,因家中只剩兩歲的小外孫未能得逞。兩惡局長威脅家人,交8萬元錢贖女婿一個,並到處蹲坑搜捕白俊傑,家人為贖人到處借錢。在女兒、女婿被迫害非法關押期間,白俊傑家人被公、檢、法不法人員先後敲詐勒索17萬多元,但女兒還是被非法判刑一年,緩期一年半執行,女婿被非法關押37天,兩家人被迫害的傾家蕩產,負債累累,居無定所,給法輪功學員白俊傑及家人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與財產損失。在2002年十六大期間,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等人手段用盡:帶警察不斷到女兒家騷擾恐嚇,威逼說出母親下落;五一路派出所副所長吳景深帶警察和二輛警車到白俊傑親朋好友家蹲坑;並到單位命令停發白俊傑的退休金;鄧建民還帶警察到白俊傑丈夫的單位,威脅恐嚇,威逼其丈夫的同事,要他們說出其下落,妄圖抓捕白俊傑的丈夫。

2005年1月29日晚7點左右,被通緝長期流離失所在外的法輪功學員白俊傑回家探望被迫害生病的丈夫,早已埋伏在她家周圍的五一路派出所警察一擁而上將她摁倒在地,五一路派出所所長王鳳君、副所長史××、警察李迎賓等捂住白俊傑的嘴拉胳膊拽腿將她塞進汽車綁架到派出所。他們還跟蹤其丈夫與妹夫並一同綁架到五一路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

在五一路派出所,所長王鳳君與副所長史××將白俊傑戴銬鎖在鐵椅子裏,不讓她睡覺,對她非法審訊,威逼恐嚇,五一路派出所教導員吳景深打她耳光,審到半夜時,他們見白俊傑甚麼也不說,橋東區公安局六一零頭子馬福威、公安局長張新亮、副局長劉利軍、五一路派出所所長王鳳君等,多次策劃迫害白俊傑的陰謀,市橋東公安局副局長劉利軍還威脅恐嚇她說:「再不說,就再把你男人抓來」,說完他們就開車到白俊傑家抓人,見其丈夫不在家,他們便破門而入闖入家中,當時五一路派出所所長王鳳君帶多人,搶走家中現金5000多元和白俊傑與丈夫的身份證。在此期間他們還從白俊傑身上搶走1000多元現金和其家門鑰匙,為達到重判白俊傑的目的,他們還在審判白俊傑的材料上捏造誣陷說其家有多少大法資料,事實上根本沒有。

在綁架關押白俊傑不長時間,他們不顧白俊傑身體極度虛弱,血壓高達二百二十毫米汞柱、心跳一百九十次的情況下,用破棉被將她抬到看守所的一間屋子裏,在張家口市市委書記劉永瑞等人直接指揮授意和參與下,勒令橋東法院從速、從快、從重戴帽七年判白俊傑,強行對她非法審判,並捏造偽證誣陷:說有打印機,有真相傳單、有資料,條幅等(其實家中根本沒有)。為了讓監獄必須收下,達到他們的邪惡目的,從關押到拘捕到上訴不到一個月,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事實的情況下,在張家口市市委書記劉永瑞與橋東公安分局局長的參與下,授意張家口市看守所所長崔衛東串通監獄用請客送禮等非法手段強行將白俊傑關押河北保定滿城監獄迫害。

2006年,清明節前夕,為紀念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趙曉露和同修們在4月5號那天,在通往火葬場的路上,掛了許多大型悼念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的橫幅,被公安部列為大案、要案處理,勒令張家口必須破案。張家口市公安局利用法輪功學員的善良,派一名特務假裝被迫害流離失所的「同修」找到趙曉露家,讓她安排住處,混入大法學員之中。4月30日和5月1日張家口市公安局抓捕了十多名法輪功學員。2006年5月2日早晨,趙曉露被五一路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並把其不修煉的丈夫也一同綁架)並抄家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及所有大法書和真相資料。趙曉露被非法判刑六年,在張家口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2007年1月25日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五)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後含冤離世

孫玉梅,女、55歲,張市煤機廠工人。修煉法輪大法前,曾患頭痛、尿毒症(四個加號),嚴重的腎炎,類風濕心臟病、骨質疏鬆、骨節腫大,視網膜脫落幾乎失明等一身疾病,到處求醫,不見好轉。1998年9月得法修煉後,一身疾病全都消失。她非常珍惜大法,珍惜師父給她的第二次生命,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江氏流氓集團瘋狂鎮壓,孫玉梅多次走出來,用生命衛護大法。

2000年6月,五一路派出所、辦事處不法人員從家中將孫玉梅劫持,關押十三里拘留所迫害15天。同年7月,五一路派出所、辦事處不法人員對她家監控、蹲坑,她與丈夫智慧走脫,後在天安門再次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十三里拘留所15天,單位煤機廠對她每月扣工資500元,只發給生活費。同年10月27日,孫玉梅與丈夫陳學和同修進京證實大法,在下花園被張家口市公安局劫持(同時被劫持還有11位法輪功學員),一星期不讓睡覺,白天黑夜被坐老虎凳,野蠻灌食。

非法關押60多天後,孫玉梅被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劫持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由於身體被迫害嚴重,勞教所拒收,馬福維等請客送禮強制勞教所收下。孫玉梅因屢遭迫害、全身浮腫,被抬進勞教所,幾天後勞教所退回。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五一路辦事處×××不顧孫玉梅死活,又將她轉押十三里拘留所,直至病危才讓家屬接回。

2001年9月底,聽說公安又要抓人,孫玉梅在幾經惡警迫害,身體嚴重被摧殘的情況下,被迫流離失所。同年10月25日孫玉梅病危,在河北玉田含冤去世。

崔新鄉,2003年12月下旬在張家口市蔚縣發真相資料時,再一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張家口市拘留所2~3天後,被轉送到張家口市洗腦班,單獨關押,強行洗腦。號內安裝監控器,24小時監控,連上廁所、吃飯、打水都被監管,沒有人身自由。同時洗腦班利用猶大席春錦、張秀琴輪番圍攻洗腦,崔新鄉一直絕食抗議。在絕食期間,她遭到兩次野蠻灌食,同時全身浮腫,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洗腦班為逃脫責任,於2004年5月29日,勒索了錢財,才放她回家。因嚴重迫害,崔新鄉回家後不久含冤去世。

王俊梅,河北張家口市橋東區法輪功學員,張家口市印刷廠工人。在得法前患有心臟病、關節炎等多種疾病,1994年修煉大法後所有疾病不翼而飛,許多人經她介紹走上修煉大法之路。2002年2月19日,她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又被張家口五一路派出所劫回後,將60多歲的老人銬在派出所院子裏自行車棚子上,之後又將她劫持到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43天,王俊梅被勒索6000多元。王俊梅由於被迫害,長期受到恐怖、精神壓力的折磨,於2005年4月9日含冤離世。

李秀英,女, 82歲。李秀英曾在1997年前患多種致命疾病,修煉大法獲得康復,並來了例假。在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迫害後,她與女兒到北京證實大法,剛到北京,就被北京警察綁架,非法審訊後被連夜送往保定,非法關押一天一夜,7月24日下午3點被帶槍的武警包圍,四個警察將年邁的李秀英連拖帶拽,塞到警車上,強行押回沙嶺子武警大院。警察逼迫大法學員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後李秀英又被劫持回張家口市建國路小學,遭受以橋東區區長和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閆志有、副局長馬福維帶領的610人員及警察、橋東各辦事處、區委不法人員強行洗腦,罰站,不讓睡覺,威逼放棄修煉。放回後,其女兒因證實大法,不斷遭邪惡之徒非法抓捕、關押、騷擾等等迫害,老人在恐怖和壓力下,積憂成疾,於2001年11月9日含冤離世。

三、作惡者罪責難逃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公民。」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根據以上所述,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原所長鄧建民、副所長吳景深,惡警李迎賓、程合利,五一路派出所後任所長王鳳君、副所長史××,張家口市橋東區五一路辦事處原書記王書田、主任張鈞、副書記常小青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罪事實,已嚴重觸犯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之規定,以及中國《刑法》239條綁架罪、238條非法拘禁罪、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條故意傷害罪、247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274條勒索罪。

江澤民、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是對全人類道德良知的挑戰!將面臨的是人類歷史上最大最嚴厲的審判!天理昭昭,善惡必報。任何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何執行「命令」的託詞都不能作為豁免的理由,所有參與者必須承擔個人罪責。而且,追查懲辦沒有追溯時效和國界的限制,屬於全人類的共同管治範圍。

2019年5月,美國政府宣布:制裁迫害法輪功者(包括制定具體政策、下達命令者及協同者),對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海外資產,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懲罰之列。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並告知法輪功學員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單。目前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海外資產。

江澤民邪惡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將各級政府官員強制拉入這場史無前例的對好人的迫害中,他們是這場迫害的執行者,同時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原張家口市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罪孽深重,遭到惡報,患胰腺癌,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九點左右,在極度的痛苦中死去,年五十九歲。鄧建民等迫害者這樣的結果並不是法輪功學員希望看到的,但是善惡有報的天理是永恆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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