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學玲生於一九六五年黃曆九月二十五,原來是海港職工,家住大連西崗區工人村。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迫害。二零零零年初冬,常學玲在外煉功,被香爐礁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五個多小時,後被單位接回,當時香爐礁派出所的所長姓李。
一、大連教養院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常學玲被工人村派出所送大連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五天,於十二月中旬被關押在大連教養院,非法關押兩年零九天。
在二零零二年過年的時候,警察給她戴手銬,一天兩頓飯,不讓上廁所。還有一次,將她的床單撕成條,死死綁在鐵床上,她昏過去了,警察說裝的,往她的身上澆水,她醒過來後,叫她穿著秋衣秋褲開窗凍,而普犯穿大衣都冷。
在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在教養院的鐵籠子外面(裏面已銬滿了五個人),警察將她呈大字形,懸空綁在鐵籠子外面,一天兩頓飯,不讓上廁所。
二、馬三家勞教所的毆打和酷刑迫害
常學玲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被大連市白雲新村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大連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被非法送往馬三家勞教所,當時在馬三家醫院檢查時高壓180,警察拖延了一個多小時,還是把她關押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常學玲不簽所謂的「百分考核」,尤然在活動室打她,她用手擋了一下,尤然就大聲喊「啊,你襲警」,就這一聲,好像有準備似的,二十多個普犯從室外進來撲向她,將她圍起來毆打。
酷刑演示:暴打 |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常學玲因拒絕簽單,被毆打並被蠻橫的剝奪家人探視權。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常學玲、王金鳳、崔國華等五人在食堂門口喊「法輪大法好」被三個大隊長逐一迫害──上大掛。她們將常學玲一隻手銬在床的上方,另一隻手銬在床的下方,並且怕她們的迫害行為被大家知道,大隊長王樹征就將她的手腕處用紙殼包上,用腳踩常學玲被銬在低處的手,她的頭耷拉著,她們就揪她的頭髮,將她的頭抬起來,並掐她胳膊內側的肉,問 「你還喊不喊了」, 問一聲掐一下,結果兩個多小時後,兩手都沒知覺了,頭髮被揪的滿地都是,還威脅她不讓她說。
就是這樣,常學玲兩次勞教四年多的時間,遭受了非人的酷刑迫害,在二零一零年回到家中,身體狀況就非常虛弱。在二零一五年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她又遭到轄區派出所警察的上門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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