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冤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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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師父告訴我們:「善是宇宙的特性在不同層次、不同空間的表現,又是大覺者們的基本本性。所以,一個修煉者一定要修善,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1]二十一年來的修煉過程中,我所遇到的難關,都是靠師父賦予善的力量闖過的。

善待報仇的仇家

小時候,因母親和奶奶都是基督徒,她們經常教育我要積德做好人。姐弟五個,我是老大,四個弟弟,大弟和二弟都有精神病,貧窮的家被他倆鬧的簡直沒法生活下去,我的精神都快崩潰了,經常整夜不能入睡,得了一身病。就在我生不如死的絕望中,有幸得了法輪大法,一下思想解脫了。師父在《轉法輪》中,要求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與人為善。

就在我得法的第四年,大弟在患病時,傷了一個鄉鎮幹部的命,我們家裏的人都很傷心。大弟被帶走後,對方的家屬子女見到我父親和幾個弟弟就打,晚上到我家砸電視機,摔電話機,搞的家裏狼藉一片,罵個不停。我當時想:出了這麼大的事,他們家也夠可憐的,我是個煉功人,我不能動氣,也不能報警。我就讓他們坐下,給他們倒開水暖手(因是冬天),他們看我這樣善待他們,就不再折騰了。是師父賦予我善的力量,給化解了。

第二年的秋天,我帶著小弟、小弟媳,在回娘家的路上,被對方的子女截住了,只見對方的兩個兒子拿著刀,女兒、女婿拿著鐵棍,他兒子用刀向小弟的頭砍去,小弟頭一偏,刀砍在肩膀上,流了很多血,小弟媳心疼的撲上去,捂住小弟的傷口,對方女婿就用鐵棍打她,當時小弟媳已有六月身孕,為了保護她母子倆,我就上去攔,只覺的後背被鐵棍搗了幾下,就昏倒在地上。等我醒來時,他們人已走了。

派出所來了幾個人,叫我們到醫院去包紮,小弟的傷口縫了幾針,我拍了個片子,我當時就把我拍片子的三十元錢給付了。醫生叫我們住院治療,我當時有一念:我是煉功人,有師父呵護,不會有事的。再說,人家人都傷了,我吃點皮肉之苦算的了甚麼。

從醫院回到家,身上疼的難受,睡覺不能翻身,特別是肺部出氣、吸氣都疼,還吐了二十多天的血,沒到一個月,身上的疼痛全好了。當時派出所的人來我家取證,我沒有按實情說,如果我把他們攔路行兇造成我和小弟傷害的事說了,他們會被懲罰的。他家小兒子上大學政審這一關可能就通不過了。這都是師父賜給弟子善的力量,即還了業,又化解了兩家的積怨,他們家人也見證了大法的慈悲。

這件事情在鄉里鄉外傳開了,從那以後,我就用親身經歷證實大法,逢人就說大法的美好,當年母親和我女兒都走進了大法修煉,父親也相信大法好,並做了三退,大弟被判無期徒刑,也得到了大法的福報,八年後,被接回家,保外就醫。我先生現在也很支持大法。家裏家外,親朋好友都見證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連講道的基督徒也做了「三退」,是大法賦予的善感化了這麼多人。

面對誤會 向內找

引導我走入大法修煉的姑妹,我一直對她都很感恩。

二零零四年,我倆都受邪惡迫害,我被關進了拘留所,六天回家了,她被非法勞教了一年。回來後,她不愛理我,同修們也都躲著我,我雖然不知怎麼回事,我仍然善待她們,接近她們,做著大法弟子該做的事。

直到二零零八年春,兩個同修到我家說起這個事,我才知道:姑妹聽信了謊言,誤解了我(國保大隊的人告訴她:是我出賣了她,她才被非法勞教了一年)。我當時一聽,心裏覺的太委屈,怪不得同修都躲著我。當天晚上,我翻來覆去的睡不著,心想:我背了幾年的黑鍋,竟然不知道。望著師父慈祥可親的面容,我流出了委屈的淚。又一想:師父為弟子承受了那麼多,為眾生承受了那麼多,我受這點委屈,算得了甚麼呀?想到這,我一下子覺的自己的容量變大了,善的力量驅走了我所有的委屈、怨恨。

姑妹從勞教所回來,一直走在證實法的路上,雖然聽信了國保警察的謊言,也有我要去的心,向內找,找出了妒嫉心、怨恨心、對同修的情。想想姑妹和同修們對我的態度,不正是給我提高的嗎?師父早就告訴過我們:「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2]

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淺說善〉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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