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芳(女,事業單位技術員)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貼法輪功真相粘貼,被阜新市海州區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到新地看守所。吳秀芳被警察、檢察院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六月末,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吳秀芳被迫害得腦出血。據知情人透露,吳秀芳被迫害得不能說話,眼珠不能動,身體消瘦,皮包骨,不能自理,插鼻飼,晝夜不能離人。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九日,家人接回來時已是骨瘦如柴的植物人。吳秀芳被送市礦總院,好心人找到該醫院,得知吳秀芳已於八月三十日出院。主治醫生表示,吳秀芳沒有意識,但知道疼,插鼻飼管。
吳秀芳只有一個女兒,要靠女兒、女婿照顧,他們還要上班。吳秀芳被迫害後,退休金被停發了,被截斷經濟來源,直到離世也無分文。
法輪功修煉者按照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修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資料,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實施。相反,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暴力干涉法輪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剝奪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才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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