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為這是對的。問題發生了,我們修煉人首先要向內找,看是不是自己做錯了遭致的。如果不是這樣,那就是邪惡的迫害,就應以適當方式抵制惡行,讓邪惡之徒受到應有的懲罰。
我有這方面的經歷,在此與同修交流。不當之處請指正!
這些在押犯人普遍有一種心理,就是多掙分、多減刑。為此,他們賣力的討好警察,以達到自己的目地。這樣,當警察需要他們做甚麼時,他們就會唯命是從,甚至不擇手段討好惡警,惡警正是利用了他們的這一點來對付大法學員。當然這裏面也有另外空間邪惡迫害的因素。這時我們大法弟子的發正念就是必須的了!
我被非法關押時曾遇到過幾次惡徒的類似行為。如省監11監區有個叫楊洪有的邪惡之徒,此人是個有名的黑社會流氓,而且名氣不小,是原區長李偉的「最愛」。凡難以轉化的都被送到楊洪有所在的所謂嚴管組。楊洪有則利用他的一套流氓手段來迫害大法學員。許多人都遭受過他的殘酷折磨。很多人被折磨得遍體鱗傷。
我由於血壓高被送到警察醫院,雖已脫離了他的魔爪,但想到還有被迫害的同修可能繼續遭到他的迫害,我就用實名寫了一封舉報信,把他告到了獄政科。裏面列舉了他的很多的違規事實。我之所以把他告到獄政科,因為我知道,他的這些違法行為11監區是不會在意的。後來的結果是獄政科硬給把他從11監區拿掉了。此事讓11監區的李偉區長非常的不情願,就又用另一個罪犯來威脅我。但他最終也保護不了楊洪有,不得不把他撤換了。
因為我不看邪惡視頻,有個暴徒組長把我打倒在地,我被打得躺在床上,他又過來狠狠的摁我的鼻子和臉。後來我被折磨的血壓升高送往醫院。我沒有保持沉默,到處說我是被他打的。監獄明文規定不得用暴力打罵欺侮他人,所以他雖然兇惡可也害怕別人知道他的暴徒行為。當他知道我到處說他時他害怕了,在以後的日子裏,他對我的態度有了徹底的改變,不但再也沒有敢欺壓過我,還到處說我如何好。
而被關在一起的好幾個同修則被罰站,站很長時間還一味承受,甚至別的同修給指出也不接受。我們修煉人是有能量的,是有師父保護的。修煉是神聖的,在無理的對待面前,不能任人宰割,必要時就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制止邪惡,而不能一概承受。
忍氣吞聲、承受迫害,這是目前在黑窩中許多大法學員較普遍的做法,實際上在助長邪惡的氣燄。師父明示:「如果邪惡已經到了無可救無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採用不同層次的各種方式制止、鏟除。」[1]
我在警察醫院時,有個同修告訴我:邪惡之徒馬延峰把某同修的臉都打腫了,惡徒還把舉報箱裏的舉報信倒出來撕掉了。後來我也遭到了這個馬延峰的迫害、謾罵。他仰仗著有鄭監區長給他撐腰,肆無忌憚的為所欲為。因我不穿囚服,他便每天帶一幫人來刺激我,辱罵我,他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醫院死人是正常死亡。」「黃袋子(裝屍袋)早給你準備好了!」「你告也沒有用,沒人支持你」。我沒有被他嚇倒,心想:我是大法弟子,師父會保護我,你說了不算!
我寫了揭露他的罪行的信,從窗戶扔了下去,上面寫著:「監獄長收」。以後又陸續寫了幾封信舉報他。但後來得知,新康監獄的監獄長把我給他的信的內容告訴了姓鄭的監區長,鄭監區長又告訴了馬延峰,招致了這個惡徒更肆無忌憚的行惡,但他卻始終沒敢再打我。
不久他便遭了報應,班長也被撤了,還被診斷出患了心臟病。一個四十來歲、壯的像牛一樣的他得了心臟病,嚇得他不輕。班長被撤掉,他原先的小兄弟都不理他了,一下變的灰頭土臉、狼狽不堪,往日的瘋狂再也不見了。
師父說:「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來順受。大法弟子的忍是高尚的,是生命偉大堅不可摧的金剛不動的表現,是為堅持真理的寬容,是對還有人性、還有正念的生命的慈悲與挽救。忍絕不是無限度的縱容、使那些已經完全沒有了人性、沒有了正念的邪惡生命無度的行惡。」[1]
在師父的教導下,我不畏強暴,採取具體行動鏟除邪惡,從而制止了某些惡徒繼續作惡,為自己和同修營造了一個相對寬鬆的環境。
個人的淺見,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忍無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