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三位法輪功學員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鞠世淼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五千元;孫忠琴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佟秀紅十一個月,勒索罰款三千元。鞠世淼、孫忠琴不服丹東市振安區法院的非法判決,已向丹東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佟秀紅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被「取保候審」,已回家。
鞠世淼,男,四十五歲,原遼寧省直信息總台財務人員。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在生活中,處處與人為善,家庭和睦,在工作中任勞任怨,深得領導的器重。為澄清法輪功真相,鞠世淼曾多次去北京上訪,曾被非法拘留,非法勞教,合計四年。
孫忠琴,女,六十八歲,性格溫和、善良,是個典型的賢妻良母。孫忠琴因為向民眾講清真相,二零零七年,曾被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期間受盡酷刑和奴役,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遼寧女子監獄,被惡警指使犯人關進小黑屋裏暴力毆打、扒光衣服澆涼水等。
給民眾送福 遭警察綁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上午十點左右,鞠世淼駕車,搭載孫忠琴、佟秀紅,到鳳城市大興鎮三組給村民送明慧新年台曆、年畫、福字和真相期刊等資料,被大興鎮政法綜治委員宋傳剛、大興鎮政府郭春宇、曹德省、李方旭等人,夥同當地警察綁架。鞠世淼遭惡人毆打,眼鏡被打碎。鞠世淼的私人轎車、身上的銀行卡等物品,及車上的真相資料被惡人劫走。
傍晚,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至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多個警察去三位法輪功學員的住處非法抄家,劫走學員的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打印機等許多私人物品。當時在鞠世淼住所的法輪功學員周春玲也遭警察綁架。
當夜,孫忠琴、佟秀紅、周春玲被秘密關押到丹東看守所,鞠世淼被非法關押在鳳城看守所。周春玲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後釋放。
兩次非法庭審 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檢察官王宇、檢察官助理王聰向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起訴鞠世淼、孫忠琴、佟秀紅三位法輪功學員。
鞠世淼、孫忠琴的家屬聘請了北京董律師和廈門楊律師為自己的親人做無罪辯護。九月四日,董律師向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遞交了「請求貴院作出鞠世淼案不歸司法機關管轄不予審理決定」的申請書,法院始終沒給回應。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庭審鞠世淼、孫忠琴、佟秀紅,三位法輪功學員都被戴著沉重的腳鐐和手銬,走路都很吃力。法庭不讓家屬旁聽,律師據理力爭,審判長郭忠仁同意可以進兩人。
律師指出審判程序多處違法,因此非法的庭審未能進行下去,從下午一點一直拖到晚上七點多休庭。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佟秀紅被「取保候審」,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丹東市振安區法院再次對鞠世淼、孫忠琴、佟秀紅非法開庭,開庭前法院向法輪功學員家屬施壓,逼迫學員辭退董律師,但董律師和楊律師仍頂著壓力出庭為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
當庭,律師平和、有條有理的做了完整的無罪辯護。律師說:修煉法輪功屬於信仰自由,對社會沒有任何危害,也沒有給他人造成任何傷害,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不論有多少法輪功資料都不是犯罪,信仰真、善、忍沒有罪。
鞠世淼、孫忠琴均表示: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書籍是教人向善的,是合法出版物,因此說「法輪大法好」、散發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
非法庭審從下午一點一直進行到四點多休庭。
非法判決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丹東市振安區法院做出非法判決:鞠世淼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五千元;孫忠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佟秀紅被非法判刑十一個月,勒索罰款三千元。
鞠世淼、孫忠琴接到判決書後,即向丹東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目前,鞠世淼仍被非法關押在寬甸看守所,孫忠琴被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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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傳剛 大興鎮政法綜治委員 辦公電話:0415-8662438
郭春宇、曹德省、李方旭 大興鎮工作人員
曾凡慶(非法證人) 家庭住址:遼寧省丹東市鳳城市大興鎮安樂村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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