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六位法輪功學員是:孟祥岐(原籍梨樹),孟凡軍(孟祥岐父親),付貴華(孟祥岐岳母),於健莉(付貴華大女兒),王東吉(於健莉丈夫),王克民(於健莉公公),王鳳芝(於健莉婆婆),韓建平,崔桂賢,劉冬英(崔桂賢親家),江濤,譚秋成,侯紅慶,張紹平,李長坤(已取保),周麗萍(已取保)。
非法剝奪正義律師無罪辯護的權利
九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韓建平的辯護律師接到法院電話,告訴他來閱卷,下午會見。九月二十七日書記員劉暢要求律師遞交一份辯護詞,律師說沒有完成,只有大綱,這樣律師把辯護意見遞交給梨樹法院。
九月二十八日再來梨樹法院的火車上,接到四平司法局、法院的電話通知,說因律師二零一四年寫過不正當言論,取消其備案資格,不允許到庭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律師在四平火車站下車後,被限制自由,其中有四平市司法局局長、副局長、管處長等其他身份不明共七個人。說這件事是中央政法委督辦的案子,因為人多,影響大。昨天開會決定取消律師的無罪辯護資格。律師要取消辯護資格的書面材料,只給看了一下,照相也不允許。隨後這些人給律師買了返程車票,所有人上車並把律師送出吉林省,他們在瀋陽下車後返回。
九月二十八日還有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在四平市的賓館被監視跟蹤,一些無牌照的車蹲坑監視到下午三點多。律師們所在地律協也接到四平或者梨樹相關的單位打來的電話,要求律師撤回。近幾天來,介入這個案件的不少外地律師,被當地司法局電話追蹤,並婉轉警告,企圖阻止無罪辯護律師發聲。律師們不得不在來梨樹法院的途中返回。
非法剝奪家屬的旁聽權利
九月二十八日早八點多,載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的車來到梨樹法院時,此時梨樹法院內外已全副武裝,法院西邊的半條路被兩輛車攔截,不允許任何車輛及行人通過,法院周邊有警戒線攔截,交警騎車巡邏。據交警說公安局的、檢察院的、法院的、司法局的人都來了,法庭內外大約有一百來人。
九月二十八日一早,家屬來到法院門口準備旁聽,被騎摩托車的警察驅趕到指定的對面賓館角落裏。國保人員上前給家屬照相、問姓名、要身份證、要電話、做身份核實、排查。
每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法庭只允許一名家屬入場旁聽,其中法輪功學員王東吉的家屬被拒絕入庭旁聽。九點開庭後,家屬被安排到指定地點就座,每名家屬周圍坐滿了國保便衣還有大夫。家屬說你們沒有旁聽證為甚麼能進來旁聽,而我們家屬被拒絕入庭。其中國保警察王明山被家屬認出後,匆匆離開法庭。
臨時換主審 當事人要求迴避
此前參與此案的法院人員一直是刑事庭副庭長崔仁,可是九月二十八日開庭時主審法官換成了刑事庭庭長李楠。此前家屬找到她,她都說這件事不歸她管,讓家屬找主審崔仁。
可是正式開庭時主審變成李楠(女,五十多歲),陪審是崔仁及另外一名五十多歲的男性,書記員兩名:劉暢,女,三十多歲;另一名,男,五十多歲。檢察院主公訴人是王哲(女,五十多歲),還有兩名不知姓名的公訴人。法庭上還有四名法律援助律師在場。
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銬著手銬腳鐐以及全套隔離防護服依次入場後,主審法官李楠告知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當法官告知當事人享有申請審判人員迴避的權利時,法輪功學員孟祥岐說之前曾向法院遞交過要求崔仁迴避的意見書,因為自己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主審法官就是崔仁,那次判決既不公平也不公正甚至違法,所以要求他迴避。臨時換主審不合法要求主審李楠迴避。這時其他法輪功學員要求迴避的聲音此起彼伏,有要求公訴人迴避的,有要求共產黨員迴避的,有要求無神論者迴避的,所有人都要求自己的辯護律師出庭為自己做無罪辯護。這時法院及檢察院人員不知如何應對,只好離開法庭,休庭。十分鐘左右繼續開庭,李楠說申請迴避要求不符合規定,正常開庭。
兩名家屬辯護人被逐出法庭 庭審草草收場
檢察院公訴人王哲宣讀起訴書後問當事人有沒有異議,有人提出異議後,講述自己修煉合法的事實。主審法官李楠多次阻撓不允許當事人說話、提出異議。檢察院公訴人王哲以這些法輪功學員寫過迫害經歷、參與起訴江澤民、有過被迫害「案底」、寫過嚴正聲明、家裏有書、有音頻等,以此為由進行誣告。期間法輪功學員於健莉要求當庭播放、宣讀起訴書上所謂的證據音頻及書籍,被拒絕,要她坐下,不得辯護。
其他人也是不等說完就被帶走,完全是走過場。這時崔桂賢的女兒齊紅麗當庭抗議這種走形式,無視法律,剝奪辯護權,要求律師上庭,被主審法官李楠逐出法庭。
在詢問對筆錄、證據有沒有異議時,韓建平的女兒韓雪抗議,說筆錄裏多次提到自己這名「證人」,可是從來沒有人來詢問過自己任何事情。完全捏造,無視事實,違法剝奪父親的辯護律師的辯護權利,這樣的庭審完全做不到公平、公正、合法,不能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這樣的庭審毫無意義,要求立即結束非法庭審。這時身邊的便衣蜂擁而上,把她拉出法庭。國保警察王明山說不許喊,把她按住。這時幾個人上來把韓雪按住手背到後面,帶到信訪辦的一個玻璃屋裏。
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一點多非法庭審結束。之前法院崔仁說這個事人多,可能開兩三天的庭,結果四個多小時就匆匆結束了。
事件回顧
吉林省長春地區三十餘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被四平、梨樹警察非法抓捕,二十二人被非法起訴,後改為十六人。包括已取保的李長坤(男,76歲)、周麗萍(女,62歲),及仍被非法關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十四人他們是:孟祥岐、孟凡軍、王克民、王東吉、韓建平、姜濤,譚秋成、侯紅慶、付貴華、於健莉、王鳳芝、崔桂賢、劉冬英、張紹平。他們所有人被誣陷為一個案子,雖然梨樹縣檢察院多次退卷,但仍被起訴到梨樹縣法院。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樹縣公安局出動約幾百警力,包括四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梨樹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巡警、交警、梨樹縣轄區內各派出所警察,還調動所轄社區的部份人員,並在長春市當地警察的配合下,在長春市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的綁架,並到在省內其它地區居住的學員及親屬家中進行綁架。據悉,該案被吉林省公安廳申報為部督案件,由梨樹縣國保大隊大隊長王明山、教導員張喜昆具體策劃、實施,手段是長期電話、網絡監控及跟蹤。
四平市公安局長親自參與,帶領四平市公安局及梨樹縣公安局共同綁架,並當作是政治任務、論功行賞,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的警察被記分獎勵,抓捕法輪功學員記10分,抓捕非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記1分。鼓動不明真相的警察和社區人員在無知中作惡。此次行動,從調集數百警力的人數,配備多名隨行醫生,配備車輛、記錄儀、照像錄像設備,所採取的辦案方式:反鎖門窗、協助審訊家屬(兒女)、非法抄家、現金扣押、錄音錄像等情節來看,無疑是一場預謀已久的、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的迫害。
據統計,本次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三十多人,他們是:孟祥岐、孟繁軍、王桂珍、姚德義、付貴華、於健莉、王東吉、王克民、王鳳芝、韓雪、江子、溫某、韓建平、孫豔霞、高紅玉、江濤、侯紅幸、譚秋成、李長坤、付德才、李志玲、楊某、周某、任某、石某、陳某、娟子、關立新、姜洪、王鳳華、崔桂賢、劉冬英、張紹平等,被綁架到四平市的各拘留所。此外,姜洪的弟弟姜輝和姜輝的兒子以及姜雪燕受牽連,被綁架到白山拘留所。
這其中,有好幾個法輪功學員大家庭被迫害。比如法輪功學員孟祥岐一家。他的母親王桂珍,父親孟凡軍,岳母付貴華,岳父姚德意(不修煉法輪功),付貴華的大女兒於健莉,於健莉的丈夫王東吉,王東吉的父親王克民,王東吉的母親王鳳芝,全部被綁架,孟祥岐的妻子於健萍和當時三個月大的孩子被監視居住,並被威脅會把孩子送福利院,把於健萍也關進看守所。後來王桂珍與姚德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各勒索五百五十元所謂伙食費後被放回。
梨樹國保以他們互相認識,且在明慧網站查詢到他們個人的揭露中共對自己的迫害或發表過從新修煉的嚴正聲明,並以孟祥岐曾在網上購買過二手手機、打印機,推測把這些物品給了法輪功學員,便極力把這些人做成所謂的大案,邀功心切,極盡污衊之詞。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初,法輪功學員韓建平家屬,帶著律師去看望被非法關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韓建平,門衛不讓家人和律師進去會見韓建平,說梨樹國保特意交代過,必須讓律師在其當地律協和司法備案後,再到四平律協、司法備案,並得讓梨樹國保王明山同意,由國保來人帶著律師才能會見,國保不同意就不能見,韓建平家屬和律師只好離去。
梨樹縣檢察院多次以證據不足退卷,但是仍不放人。二零二零年九月初,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了九位辯護律師,法院不允許律師上庭為當事人辯護,非法剝奪律師權利。梨樹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崔仁法官多次違法剝奪被害人辯護權,拒接律師正當手續,違法要求律師備案,並稱:「願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習××簽字」,公然違法。法律規定,被告人享有親友辯護的權利,也被崔仁違法剝奪,找出各種荒唐的藉口,如「讓親友去司法局備案、上派出所簽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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