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會江現年五十三歲,繫賓縣鳥河鄉三姓村淳樸農民,在農閒時他又去縣城做牆體保溫以增加收入,填補家用。在黑龍江省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大綁架中,陳會江在賓縣家中被非法闖入的警察綁架,同時家中的大量個人財物,銀行卡、新年台曆和書籍等被污衊為「證據」擄走。
賓縣公安局國保張慶雷等人拼湊材料、羅織罪名,將構陷陳會江的所謂案卷(黑材料)移送到依蘭縣檢察院,依蘭縣檢察院公訴科陳玉傑、汝少華等人又把陳會江案卷公訴到依蘭縣法院。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十點半左右,陳會江被強制帶著手銬腳鐐劫持到依蘭法院第三審判庭,他雖然歷經看守所九個月的非法關押,但是手銬腳鐐鎖不住他高貴的品質和對佛法真理奉行者的靈魂!他神態依然堅定、坦然,目光中透著大法修煉者特有的善良和淳樸。
非法庭審開始後,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辯護人首先指出陳會江案異地審判的違法性,審判長張安克自知理虧,說辯護人可以就這個問題向有關部門申訴。
當公訴人非法指控陳會江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時,陳會江答辯說:對我的指控不能成立,真、善、忍是教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使人品德高尚,道德提升,對家庭、社會都是有益的。至於新年台曆是為了澄清事實、揭露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和法輪大法弘傳世界的盛況,因為百姓有知情權,目的是不讓人被中共的謊言所欺騙,從而選擇光明的未來。我是一個普通的做牆體保溫的農民工,怎麼能破壞得了法律的實施?破壞法律實施的是發起這場對真、善、忍污衊迫害的執掌國家大權的主犯和各級610政法委等組織。法輪功是正法,公安部發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我修煉法輪功無罪!
面對公訴人的非法指控,辯護律師依據法律逐條予以澄清:公訴人指控陳會江去年七~八月份出去發資料的事時間非常的不準確沒法定罪,兌換零錢的時間也不清楚,兌換零錢就更構不成犯罪,至於王德說的兩次兌換零錢的時間也不確定,並且這幾個當事人的證人證言都是在逼供或者誘供的情況下取得的,特別是李維庫是在受到嚴重的逼供下取得的證據(屬於非常取證)。
律師還指出:在陳會江家裏扣押的物品沒有經過本人的清點,直接就拉到公安局去了……並且檢查證有違法使用的情況,因為在沒有立治安事案件、也沒有立刑事案件前怎麼會有檢查證呢?由於這些過程的諸多交叉不合法,從陳會江家裏拿去的所有物品均不能作為證據。
辯護律師在還原事實真相,駁倒所有的「證據」後,拿出能說明法輪功在中國不違法的證據,律師出具的是《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和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及二零零五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這個通知裏邊規定:凡是跨省的所謂某教組織都得有公安部自己的認定,你們只有哈爾濱市自己的鑑定人,你們自己怎麼能有鑑定資格呢?
公訴人根本解答不了律師提出的這些問題,只好說這些證據與本案無關,不予答辯!這個案件到此為止,參加庭審的人都明白是冤假錯案。
辯護律師接下來發表庭辯意見說:在迫害法輪功二十年後的今天,我查遍中國所有的法律,沒有一條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因此,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律師又當庭宣讀了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公安部三十九號文件和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出版署柳斌傑發布的五十號文件的內容,這個文件裏邊明確說明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解除,也就是對法輪功的出版禁令早已經解除了。
審判長走到律師面前接過這兩份文件。庭審接近尾聲時,審判長問陳會江:還有甚麼要說的,對法庭有甚麼願望。陳會江莊嚴慈悲的說道:請審判長和各位法官做出最公正的裁決!
家屬非常感激律師的辯護,使他們真正明白了法輪功不違法,確信他們的親人陳會江也沒有違法。家屬等待法庭依法判陳會江無罪回家!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涉案人員有關責任單位信息:
黑龍江省國保總隊國保處副處長楊波15945183001
依蘭縣刑庭庭長案件承辦法官張安克13351817678
依蘭縣法院(區號:0451)
單位電話 手機
院長 孔慶春 57239229 13303607168
副院長 史錦田 57222378 13845028828
副院長 陳佰新 57223862 15104509997
副院長 熊雙龍 13100953444
審委會專職人員 郎繼娟 57223531 13604815363
審委會專職人員 王友 13263617999
執行局長、審委 王衝 57221091 13845026999
立案庭負責人 郭利 57222467 18945018818
張安克,刑庭長 13234501063,13904640569 13351817678
張麗紅 13314506788
王永軍,辦公室主任 1334613338
魏曉軍,監察主任 13766923335
吳 紅,立案庭庭長 13329310606
依蘭縣檢察院:
檢察長司鐵峰 57283388、15945976669
副檢察長劉東 57283366、13936066888
副檢察長孫立斌 57283377、13845172877
副檢察長張廣志 57283477、13674640077
偵管科
崔英凱 57221845、13936533666
張偉川 13603676911
王夢婷 18346126349
孫冬梅 13936352111
陳思 15045014455
公訴科:
陳玉傑 57283351、15104564356
曲珠衡 18545048222
張博 13796124307
趙蕊 18646256883
李玥 13159993828
控申科:
孫慶和 57224606、13936659666
王迎春 57232000、15114633012
田偉鋒 57226300、13763431888
案管中心:
耿晨光 57283389、15590883888
聶夢楊 13836833512
趙佟 18045128898
張岩 17188528887
賓縣公安局:
郵政編 150000
電話:0451-57907286 0451-57913842
局長王兆華 0451-57913842
政委倪忠良13904666159
副書記吳淑晶13836069968
副局長趙宏寶18945009000(主管刑偵)
紀委書記王廣為13704885999
副局長董俊13936015889
巡邏警察大隊大隊長高海城15804666999
交警大隊長龔鵬志0451-57900122
國保大隊長張慶雷15604807699、13504809797
國保大隊劉建華13796700966
政工監督室主任王曠飛 13634880987
巡警大隊教導員趙東誠13945124566
刑偵大隊大隊長聶乃文13796775553
治安大隊隊長趙雲天15945974597
縣消防大隊大隊長鐘軍剛13604880736
警務督查大隊長韓鐵維0451-57982538
督察大隊杜洪波 13704885566
治安大隊教導員宋德厚57982590、15945974597
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曲福剛0451-57900122
巡警大隊副大隊長趙文慶0451-57982537
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孟凡軍0451-57912842
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朱文國0451-57912842
網安大隊教導員石國偉0451-57980750
危管大隊劉建斌13903669548
網監大隊王 林13904666029
巡警大隊索警波15846115522
縣委領導:
鄭永剛 縣委書記0451-57984474
任延輝 縣委副書記、縣長 0451-57983017 縣長熱線》 0451-57902345
陳 重 縣委副書記0451-57984474
蘇曉明 常務副縣長0451-57921132
陳豔榮 紀委書記0451-57982895
李卓勛 政法委書記 0451-57986615
鮑士傑 組織部長0451-57916757
馬 哲 宣傳部長0451-57982107
王曉曼 統戰部長0451-57984744
賓縣委防範辦主任奚玉會0451-579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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