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下達指標抓人 七月下旬以來佳木斯40餘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一人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九年六月份始,黑龍江省公安廳不法之徒指使各市迫害法輪功學員,下達綁架指標。自七月二十五日以來,黑龍江省公安廳所謂「督導迫害組」躥到佳木斯市,夥同本市政法委公安局瘋狂綁架、抄家、騷擾法輪功學員,致使法輪功學員楊勝軍在被綁架後的第九天被迫害致死;四十多人被綁架;上百人被上門或電話騷擾。目前迫害還在持續。只有邪惡政權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
電白「610」主任、國保:「我們好不容易抓到你們了,我們可以分得獎金了。」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廣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柯學軍非法宣判: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八千;林麗珍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吳朝棋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
林麗珍與林燕梅是親姐妹,林麗珍和吳朝棋母子倆,這就是廣東電白「610」主任陳昌興和國保陸尚輝為了打擊、報復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林燕梅一家三人,精心策劃、陷害三個好人,上報成「大案」「要案」,幕後操控的結果。
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林燕梅、吳朝棋、林麗珍後,電白「610」主任陳昌興和國保陸尚輝說:「我們好不容易抓到你們了,我們可以分得獎金了。」
用對善良人的綁架、關押、判刑、酷刑折磨來換取自己得到獎金的興奮,這還是人的行為嗎?
長春警察:這回我們可夠數了,可以拿獎金了。
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李豔被迫害的事,在長新街派出所了解到,是寬城區國保操控長新街派出所車哲仁、王洋綁架的。
警察綁架的藉口是二零一六年李豔被取保候審期間的十一月份,警察給李豔下了非法的批捕書,但在這期間李豔和家屬並沒收到。按照中共的現行法律來說,這也不符合中共制定的法律,取保一年應該自動解除,下批捕書應該告知李豔本人或家屬,但在這將近兩年的時間裏李豔和家屬並沒收到任何通知,因此家屬懷疑這張批捕書是公安機關聯合檢察機關後補的,同時在李豔被綁架到派出所時,有警察高興地說:「這回我們可夠數了,可以拿獎金了。」
在李豔被綁架期間,寬城區還有其他法輪功學員陸續被綁架,這也說明部份公安人員已經失去了起碼的做人底線,為了完成自己的指標,有意製造冤假錯案,傷害善良無辜民眾。
中共從來沒有法治,因為它制定的所謂法律只是欺騙世人的擺設,自從它篡權那天起都不是想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它真正想保護的不是老百姓的利益,而是為了維護其邪惡的政權不失去統治的地位,甚至是收買、利用黑惡勢力來夥同侵害百姓的利益,顯示其黑社會老大、無人敢惹的凌霸之氣。
迫害法輪功二十年來,每當中共重要會議、中共的節日、國際重要會議、亞運會、奧運會、「4﹒25」法輪功和平上方日、「5﹒13」法輪大法日、「7﹒20」迫害法輪功開始日等都被定為敏感日,中共都以維穩的名義下達抓人指標,甚至按照黑名單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施騷擾、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拘留所、洗腦班或勞教、判刑,甚至迫害致死等罪惡行動。
中共是恐怖邪教組織已被全世界認同,中共也在岌岌可危中掙扎、喘息,難道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所謂的執法者們都看不到這一點嗎?不要為眼前利益,看不到中共已經臨近垮台的悲慘現實啊。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發表《不符合起訴條件 深圳法輪功學員豆君重獲自由》一文,文中指出: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向法院遞出《不起訴決定書》,深圳市南山區法院也出示了《刑事裁定書》,准許南山區檢察院撤回該起訴。被剝奪近兩年自由的豆君,堂堂正正地走出了深圳南山區看守所的大門。這是不是對當前仍沉迷於迫害法輪功的人是一記警醒重錘呢?
法輪功學員是社會道德的楷模,是自覺維護憲法、法律的公民,本應該受到社會尊重,法律保護,國家推崇、讚揚的優秀公民。
追隨中共迫害這樣的好人會喪盡天良的,在邪惡的環境中呆久了,滿腦子裝的都是邪惡的事。為了自己的生命的永遠,為了家人的美好未來,您還能換一下腦子嗎?去了解一下法輪功真相,充當一下正義的角色,體會一下高官應有的體察民情,為民做主的高風亮節,體會一下真正警察應有的懲惡揚善的風貌,那才不枉今生的一世為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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