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三月的一天,羅萬芳被旺蒼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劫持到廣元市蓮花山莊洗腦班,迫害三月之久。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羅萬芳被旺蒼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蒼溪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月零六天。
二零一零年,羅萬芳又被旺蒼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廣元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迫害了一年。回家後她本人講:洗腦班人員,有的是從廣元市各個地方抽調的,有的是剛從大學畢業的學生,其中有一個大學生女孩還說非常羨慕她七十多歲還有這麼好的身體。羅萬芳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大法,遭嚴管迫害,不准睡覺,她絕食反迫害,遭撬牙灌液體。據她本人說,灌的是一種黑黃色藥水。
羅萬芳從洗腦班回家後,不想吃飯,後發展到不能吃飯,因為胃裏長了個包,長到小碗大,非常疼痛。羅萬芳於二零一三年秋含冤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