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一個例子。有一個同修,由於愛面子心與顯示心被舊勢力利用,他一直不能把自己在迫害初期做的背叛師父與大法的事公開說出來,也一直不寫「嚴正聲明」。當我指出他的這個問題時,他總是說:我跟師父說就行了。以此來掩蓋自己的人心。我認識到,「嚴正聲明」是師父給沒做好的大法弟子從新走回修煉、彌補罪過的又一次機會,是師父對沒做好的弟子的慈悲挽救。如果這樣的同修只在心裏跟師父認錯,不去公開寫「嚴正聲明」,那是不符合法的,根本就不算數的。不但不能消去自己所犯的罪過,而且也無法擺脫舊勢力的糾纏。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當這個同修一旦與其他同修發生矛盾時,我就勸其他同修說:你就把他當作一個常人,不要跟他一樣。我現在才認識到,自己這種做法不但不符合法,而且在無形中阻礙同修修煉,起到的作用與邪惡沒甚麼兩樣。
為甚麼這麼說呢?第一,同修間發生矛盾是師父利用來給大法弟子提高,暴露執著心,修去執著,同化大法,救度對應天體眾生的機會。我的那種做法表面看很「同情」同修,實質上可能起著阻擋同修的作用(阻擋同修向內找、修去在這次機會中應該修去的執著心)。換句話說,在無形中破壞了師父給同修安排的提高機會。如果同修有紮實的實修基礎,可能不會受我的影響。如果同修那時正念不強,我的說法正好符合了同修的人心,同修就會被人心欺騙認為我說的在法上,認同我的說法,那樣同修就等於在這一修煉的關中退下來了,沒有過。
第二,從師父的講法中我認識到,不管是舊勢力干擾也好,還是師父安排的也好,每一個關都是根據當時大法弟子的心性標準而設的。如果一旦沒過去,那麼下一次再想過是非常難的。如果長期這樣下去,同修一遇到關難時,我總是這樣「同情」同修,同修的關積累多了,最後就成為一個大關,可能就是放下生死都過不去,同修就可能走向反面。我這不是「幫忙」把同修給毀了嗎?
第三,我在這件事上所起的作用與邪惡沒有區別,那我還怎麼修?作為一個修煉人,看到或聽到別人發生矛盾時,作為第三者都應該先找自己,也是自己提高的一次機會。我長期這樣「同情」同修、不修自己,修煉的關不是也積攢下來了嗎?到最後積累的關大的也可能根本就無法過了。我這樣做真是害人害己,既毀同修也毀自己。
現在回想起來才認識到那是多麼可悲!慈悲的師父看到我長期不悟,才安排同修來我家表演,叫我看到自己的問題。這真是當頭一棒,如不醒悟,後果多麼可怕!
師父講:「了卻人心惡自敗」[1]。
我們當地同修中這種現象也很多,同修一遇到關難了,有些同修就熱情的「安慰」當事同修,講的都是人的同情,不是提醒同修向內找。這種表現為常人形式的「安慰」,一般有修煉與學法基礎的同修還容易分辨,不一定會被帶動。可是有些時候同修對難中的同修不是常人式的「安慰」,而是所謂的「維護法」與在「法」上交流,但是,不管怎麼交流起到的都是直接或間接的阻礙同修向內找、修自己的負面作用。都是害人害己。
我們都知道,我們修煉中遇到的一切矛盾也好,還是甚麼關難也好,都是師父利用來暴露我們的執著心,修去執著心,提高上來的機會。我們只有向內找,修去我們應該修去的人心,我們才能闖過這些關難,才能真正在大法中提高上來,達到大法的標準。否則我們都沒有過關。修煉就是去人心,不向內找,不修去人心,就不是大法修煉。長期這樣下去,雖然形式上沒有脫離大法,實質上已經脫離大法了。
我為甚麼會這樣做呢?我的這種做法來自哪裏?找來找去就是自己根本沒有實修造成的,不實修自己,就會遇到甚麼問題都向外看,去「幫助」別人,不修自己。這樣就會被舊勢力鑽空子,利用你的人心毀掉你的同時毀掉同修,進而毀掉整體。我現在認識到,這一切都是舊勢力的安排。是一種對大法弟子的一種無形的迫害。這種迫害形式非常不易察覺,因為它隱藏在我們大法弟子的人心中,利用大法弟子自己迫害大法弟子,不像「綁架」、「病業」或「洗腦班」的迫害形式那樣好分辨。這種迫害是所有迫害中最惡毒的。
師父講:「以上是煉功不長功的兩個原因:不知道高層次中的法就沒有法修;沒有向內去修,不修煉心性不長功。就這兩個原因。」[2]
作為大法弟子要想修好自己,完成自己的使命,跟隨師父回家,只有一條路,就是在修煉中遇到任何問題都要實修自己,去人心,那樣才能在大法中提高自己的境界,高層次的法理才會展現給你,你才能在那一層法理的指導下做好證實法、救度眾生的事。向內找、修好自己是大法弟子的根本。而舊勢力這種無形的迫害正是針對大法弟子的根本在迫害,惡毒程度遠遠超過「綁架」、「病業」或「洗腦班」的迫害形式。有些同修被這種無形的迫害長期迫害著還不自知,好像每天也很忙,其實已經不在大法中了。
寫出這些是想警醒自己與有類似問題的同修,在正法修煉的最後有限的時間裏,嚴肅對待自己的修煉,不要錯過千萬年等待的機緣,白在大法弟子中呆一回。珍惜自己,也珍惜別人。
個人現階段的一點認識,不符合法的地方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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