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五月份左右的一天上午,唐修文在岳麓區桃花嶺趕集,派送一份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岳麓派出所把唐修文帶到派出所了解情況後,下午通知家人將唐修文接回家。
當天晚上,派出所派人帶唐修文到醫院進行體檢後送回家。(唐修文老人在丈夫離世後出現過嚴重的肺結核病業,家人送醫治療幾次,後唐修文老人通過修煉已經基本恢復。)
本來二零一七年的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但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岳麓區的派出所、檢察院不斷的找到唐修文家,走法律程序起訴她,岳麓區法院二零一八年六月份將唐修文老人非法判刑一年,監外執行。
二零一九年四月份,派出所、青園街道矯正辦、社區共六人到唐修文家,強行給她帶上無法自行取下的手錶式監控器。據查,類似的監控器可以全天候定位、錄音、視頻通話。
從四月份開始,街道矯正辦的人每隔一兩個星期就登門對唐修文老人進行騷擾,給她做筆錄,要求唐修文老人簽字、按指紋,並拍照。
在這種高壓迫害和不斷騷擾下,唐修文身體急劇消瘦、頭暈、咳嗽、還出現了高血壓的症狀,有時整晚無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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