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尊說:「你突然間喜歡那個人的一個動作或形像,長期你就會執著的喜歡這些;或許是你就喜歡這個人的態度、表現,那麼長期就會形成觀念,就喜歡他這個表現。那麼逐漸這個東西越來越強,它就會主宰你思想。那麼你要喜歡一種甚麼東西形成觀念的時候,它就會越來越強烈,心態要是變異的,慢慢這個變異思想就會擴大的發展成更加變異。所以這個同性戀就是在那個情中的一種變異的東西,其實也是一種觀念形成了,只是變異的。」[1]
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就是我在小學的時候,突然很喜歡一位男明星──喜歡他的歌,他的神態,他的歌詞,他對女生的態度;歌曲也耳熟能詳,會背會唱。慢慢的,我就把自己當成了他,輸入了這些觀念,言談舉止也比較男性化了。也是潛移默化的,一步步的走到了這一步。我想,或許這也是為甚麼,我後來得法的機緣是讓我看神韻的女性,她們的溫柔,慢慢的改變了我的觀念,我知道了女性是應該這樣的。而且,我自己的父親,他是很喜歡一位女明星,喜歡唱她的歌、她的神態。喜歡歌這是沒有錯,但是唱多了,就會唱進去,就會入戲,把自己變成那樣,以為那就是自己,其實不是,自己是一個男的,所以會角色錯位。
男的應該陽剛,女的應該陰柔。現在陰陽反背。我們更應該看到傳統的男女的特質是怎麼樣,不要因為情、執著、喜歡而把自己弄錯位了,而且作為修煉人,情是要去的,不能陷在常人的情中,變異的文化、觀念當中,如果有這些習慣和傾向,都應該扭轉過來。想起美國西部某個城市同性戀非常多,這些人、事、物質都在給我們灌輸和形成變異觀念、取代我們的傳統觀念。必須警覺,不要隨和,不然就會慢慢的接受,然後把那個它(變異的觀念)當作自己。
「那個觀念一冒出來叫你喜歡同性的時候,你要記住了它不是你,又來害你了。可是你因為長期的被動順應,一隨和還覺的挺好,就成了同性戀。這個思想一定要糾正過來。」[1]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西部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