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大法的法理指導下,我明白了人與人之間都有因緣關係的,可這個怨恨在我的心裏扎根很深,這顆心還是時不時的往出冒,表現還很強烈,排不走,壓不住。
在學法中,通過向內找,我意識到自己內心深處有看不起丈夫的心,總認為他不會過日子,不求上進,我在親朋好友面前沒有面子。這不是強烈的求「名」和愛「面子」的心嗎?師父說:「求給親人消災消病都是對親情的執著。想左右別人的命運,人各有命啊!」[1]
我強烈的要求自己,要用善對待一切。其實很多心都是以名、利、情為基礎的,根都是為私的。很難察覺的,只有遵照大法向內找,時時查找自己的一思一念,才能一點一點把人心去除。
有怨恨,就少慈悲;有怨恨,就不能包容,不能原諒。從此,我用善對待丈夫,在生活上處處關心他,他發脾氣,我不吱聲。丈夫幹的都是力氣活,每天都弄的很髒,我每天都提前把水給他溫熱,進門就讓他洗漱,再給他端上可口的飯菜。以前是向內找不夠,我要修去怨恨,修出善。
現在丈夫也變好了,也很少去玩麻將了,對我做大法的事很支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