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法輪功學員譚美英的自述。
我是法輪功學員譚美英,今年七十六歲,湖南祁東縣步雲橋鎮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我坐火車去北京,在石家莊火車站,被聞訊趕來的步雲橋警察五人,把我從火車上拖下來,打了我十多拳,把我綁架到祁東縣拘留所關押。後,我又被鎮幹部李波等強行送到祁東縣戒毒所康復醫院,叫一個姓羅的女醫生專管迫害我。
在戒毒所康復醫院,姓羅的女醫生強迫我服用不明藥物,我拒不服藥,她叫人抓住我,給我打針,打針輸的液也是不明藥物。我在這裏被強迫服用了很多時間的不明有害藥物。服藥後,心中難受得很,胸口痛、頭痛、出鼻涕、流眼淚、頭昏腦脹,四肢無力,並長期尿血。
在我被強迫服不明藥物期間,家裏人都不知道,很久沒見到我,還以為我失蹤了呢。在經過長期被迫接受輸液和服藥後,他們將我轉送到了祁東縣拘留所。
在祁東縣拘留所,我委託一個被釋放的人捎了個口信給家人。我弟弟得知消息後,來祁東拘留所,想接我回家,拘留所不放人。而家住杭州的女兒知道情況後,也回祁東縣,跟相關部門交涉,女兒被迫出了大筆錢(數目不明,女兒擔心我知道後心疼錢),我才從祁東縣拘留所被釋放出來。出拘留所的時間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
我回家後,現已半年了,還經常出現頭昏頭痛、心中難受、尿血。
一九九八年,我修煉法輪大法以後,身上的多種疾病都好了,我從內心感恩師尊。
江澤民集團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我多次進京上訪,並向人們講清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因此,受到長期迫害,惡警多次綁架、關押我,我被非法勞教、判刑、流離失所,殘酷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我去了北京,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橫幅,喊「法輪大法好」,當即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坐了半年牢,被釋放。
我被綁架,被戒毒所康復醫院強迫服用有害藥物,是中共邪黨在繼續推行江澤民的滅絕政策,不止是針對我一個人,是全國性的大面積一種隱秘的迫害手段,目的是想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或群體滅絕式的打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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