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晉寧縣昆陽街道辦事處古城村李文波,去年年初寫了兩封信,一封針對社區展出的污衊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展板,講明法輪功真相並要求撤銷展板;一封針對所在生產隊非法扣發自己一萬元錢並強行攤派給與自己一組的村民,要求全額還回扣發的錢。僅僅為此,李文波在去年五月被非法拘捕,在看守所關押五個多月,後因身體狀況太差,被取保候審回家。
然而,今年李文波卻接到了西山區檢察院對他的起訴書,將他所寫的兩封信作為他的「罪證」。詳情請見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五日《兩封勸善信 雲南昆明市李文波被非法起訴》。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年的迫害中,李文波曾在二零零五年二月五日被非法勞動教養三年,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回家;回家一年多,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又被非法抓捕,所謂「罪證」是李文波寫了一封《給晉寧縣古城鎮古 城村父老鄉親的公開信》,講述法輪大法真相以及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親身經歷,李文波因此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刑滿回家。在長達八年的迫害 中,李文波因堅持信仰長期遭到關小號,戴手銬、腳鐐等迫害,還多次遭到毒打,被勞改犯稱為「活死人」,後經醫院確診為反流性食管炎D級,食管息肉隆起繫食管潰瘍,慢性淺表性胃炎,並伴有胃出血。回家後通過學煉法輪大法,身體逐漸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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