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有珍,男,今年六十二歲,家住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上沙沃鎮段家井村。二零零零年,余有珍兩次進京上訪,只為說句「法輪大法是正法」,就被兩次非法拘留,非法勞教一年。在被非法關押在景泰縣看守所期間,余有珍堅持說「真、善、忍好」,一根肋骨被犯人打斷。之後,曾數次遭到景泰縣國保大隊的非法抄家、跟蹤、恐嚇。
二零一五年五月,余有珍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元凶江澤民違背憲法、法律迫害法輪大法的訴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景泰縣國保大隊長王存、一位姓高的副局長等警察,開著無牌照的車,到余有珍打工的蘭州阿波羅大酒店,在余有珍及保安人員一無所知的情況下,上六樓撬開他宿舍的門,搶走了他的筆記本電腦、大法書籍、電子書和小音箱等物品,把房間翻了個底朝天。
接著,余有珍和妻子被綁架到景泰縣公安局,第二天晚上,他妻子被放回家,余有珍堅持「法輪大法是正法、控告江澤民沒錯」而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迫害。
期間,家人先後為余有珍請了三位北京律師欲做無罪辯護,都遭到景泰縣公檢法司及看守所非法拒絕,最後冤判余有珍三年,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余有珍被劫持到蘭州監獄一大隊繼續迫害。
在蘭州監獄一大隊,余有珍遭到了各種手段的迫害。一到監獄,獄警就給余有珍分派四個包夾犯人。第二天,一個姓劉的犯人說,「我們接到的命令是,一天只給你兩個饅頭──中午一個、晚上一個,不給菜,晚上不讓睡覺。」
到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晚,余有珍在車間被罰站,回到監舍時,他看到,他的床板、被褥全不見了,只剩一個空床架子。晚上,余有珍坐一個小凳子,獄警指使犯人不讓睡覺,白天罰站,就這樣,迫害了余有珍十天十夜。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分監區長周博在大隊長王國臣的指示下,又將余有珍關進小房子,坐老虎凳,睡死人床,雙手雙腳被吊銬在床上,高溫下,不給他喝水。十天十夜後,余有珍的雙手麻木,右手失去知覺,右手不能洗臉、刷牙,雙腳浮腫,穿不上襪子,至今余有珍的右手一直麻木。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教導員孔繁平的親自指揮下,又將余有珍關進小房子迫害,白天銬在老虎凳上,放邪惡的謊言碟片,晚上吊銬著睡死人床上。在這期間,余有珍遭到了包夾犯人的打罵侮辱,他的身體極度虛弱,三十天只排一次大便。在余有珍覺得實在無法承受痛苦的情況下,違心的妥協了。
在一次次的迫害中,余有珍多次向監區區長王國臣、副教導王偉、分監區長吳國銘寫法輪大法好的真相信,他們不但不信,還破口大罵。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余有珍再次以「坦誠的彙報、嚴正的聲明」為題,向監區領導和監獄邪教科揭露了他們的所謂「轉化」材料,全是無中生有、斷章取義、煽動造謠、大肆污衊,指出他們這種行為違背國家憲法、法律,是背離人性的做法。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是完全失敗的。
余有珍並明確地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大法師父是一位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偉大聖人。法輪大法是超常的科學,是關乎人類共同命運的大事。
余有珍還表明,我堅信堅修「真、善、忍」到底的決心。
接著,余有珍遭到了副教導王偉、分監區長吳國銘的打罵(這時大隊長王國臣、教導員孔繁平已調走),又將他戴上銬子,白天坐老虎凳,中午只給一個饅頭,不給水喝,晚上只給一個饅頭,晚上銬在監舍的床邊上。這樣,又將余有珍迫害了一個月,在他堅決不配合的情況下,最後只好作罷。
余有珍被構陷和非法判刑的過程,請見《甘肅省白銀市余有珍冤獄將到期》。
迫害我的主要責任人:大隊長 王國臣(已調走)
教導員 孔繁平(已調走)
副教導 王 偉
分監區長 吳國銘
分監區長 周 博(已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