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美玲,營口市鱍魚圈區人,賢惠孝順。韓美玲的丈夫去世多年,她依然照顧雙方的親人,家中大事小情悉心關照,她的老婆婆多次感動的對別人說:我這個兒媳婦,是天底下最好的兒媳婦!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一點,法輪功學員金翠香開著松花江小麵包車,載著韓美玲、韓雪松、柳愛敏、徐笑岩、張玉霞行進在大連瓦房店李官鎮的街道上,突然一輛警車橫在前方的馬路中間,警察喊道:車裏有逃犯趕緊停車。隨即圍過來六、七個警察,在車上搜出兩小摞《九評》書。將六位法輪功學員綁架。
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李官鎮派出所。一警察用力把金翠香的胳膊反背過去按倒在地,另一警察隨即給她戴上手銬。大約晚上六、七點鐘,金翠香、韓美玲等法輪功學員被送往大連金州看守所(在大連金州開發區很偏僻的地方),所有人被命令脫得一絲不掛,檢查的非常仔細。金翠香說:哎呀!這是給「活摘」配型呀。一男工作人員上身穿著便裝,穿著拖鞋走過來,豎了豎大拇指,一句話沒說就走了。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瓦房店檢察院非法起訴(檢察員張文建,代理檢察員趙迪),把構陷五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遞交到瓦房店法院。法院原定於七月九日秘密開庭。七月九日當天,家屬詢問主管法官牟林德,牟說:不開庭了。問甚麼時候開?他說不知道。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瓦房店法院(審判長牟林德,審判員周發慎、高源)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金翠香被非法判4年並勒索罰款8000元,韓雪松被非法判3年6個月並勒索罰款8000元;柳愛敏被非法判1年並勒索罰款3000元;徐笑岩被非法判1年並勒索罰款3000元。據悉開庭時只有一名學員家屬在場,其他四人的家屬沒有接到法院開庭通知。
大連市瓦房店法院傳達給韓美玲家屬的判決書上說,對韓美玲非法判刑四年。有消息說韓美玲被非法判2年並勒索罰款5000元,究竟是兩年還是四年,家人還不清楚,因為沒見到韓美玲本人。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韓美玲、金翠香、韓雪松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韓美玲現正在集訓矯治監區即十二監區遭受迫害。
剛入遼寧女監的法輪功學員被分到兩處:一個是直接被分到各個監區,另一個就是被分到所謂「集訓矯治」監區。被分到集訓矯治監區的都是比較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經過在那裏最殘酷的迫害後,再分配到各個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方式就是剝奪人生活的權利:不讓洗漱、不給衣穿、沒有日用品、剝奪睡眠,甚至來月經都不讓用衛生紙,也就是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幾乎全部被剝奪,讓你活不下去。
遼寧女子監獄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為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大法修煉,寫甚麼「悔過」,制定了一整套「轉化」迫害方案,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規定,這些手段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對明慧網報導的統計: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二月,共有251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孫敏、冷冬梅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因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期間身體被嚴重摧殘,含冤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