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左右,蘇桂英女士被劫持到廣東女子監獄四監區三樓。近一年來,蘇桂英堅持修煉真、善、忍,拒絕「轉化」,不配合惡人的無理要求。蘇桂英認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更不承認自己是罪犯,卻遭到獄警用各種手段迫害,獄警不准她吃飯,又怕她絕食,一天半過後,又強迫她吃飯。
蘇桂英喝水,要打「報告」,說自己是犯人××(自己的名字),不「報告」,就不給她開水喝,她就喝水龍頭的冷水,犯人就拉著她,不給她喝水,強迫她一定要打「報告」。
蘇桂英被迫害的二十天左右沒有洗澡,因為洗澡也要打「報告」,一套衣服、一條內褲,也穿了二十天左右。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被惡警寫滿了法輪功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蘇桂英上廁所,也被強迫打「報告」,不「報告」就不准她上廁所大小便。
五個犯人輪流監視她,一直到凌晨兩點半,才可以睡覺,早上五點四十分起床。中午沒有休息,罰站,站到她腳腫,她一坐在地上,犯人馬上把她拉起來,在烈日下操練。
蘇桂英的身體現已被迫害有糖尿病,身體很虛弱、很瘦。家屬要求廣東女子監獄要立即放人。
非法關押、判刑
蘇桂英女士,現年大約六十歲。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晚上,蘇桂英和法輪功學員余梅發送真相信息,而被湛江市赤坎區公安分局及赤坎區中華派出所聯合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湛江市麻章區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湛江市赤坎區公安局構陷材料,誣陷她們,並將構陷材料遞交到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企圖起訴她們,被檢察院退卷。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湛江市赤坎區公安分局第二次將構陷材料送到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星期三上午九點,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非法庭審蘇桂英和余梅。最後在律師的反覆交涉下,只准余梅的女兒一個人進去法庭旁聽,其他都是法院安排的人。
法庭上,蘇桂英和余梅抵制非法的庭審,其中蘇桂英反覆的就是一句話: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不配合邪惡的任何要求、安排。律師也為兩人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修煉和信仰無罪。法官及法庭人員基本是靜靜在聽,沒有干擾律師和兩位學員的辯護,最後宣布擇日宣判。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蘇桂英和余梅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被劫持到廣東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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