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後,發現賣芋頭的人回來了,賣蔥的人走了,我越看越覺得這芋頭又大又便宜,便又稱了十元錢的,當時就說:「十元就稱這些?」賣者說:「這就是六斤。」我付錢後,講了大法真相,給他做了三退,那人當時還表示要學大法。我建議他去找本村的大法弟子,我裝滿東西,載著母親回家了。
把芋頭放在門口開門時,我說:「媽,這兩袋芋頭就差五元錢,怎麼第一袋多那麼多?他肯定多給了,我得送回去。」我載著第一袋芋頭到我們門口超市稱了一下,是十八斤,我想,是賣蔥的大哥把公斤當市斤了,整整多給了一倍的重量。那位超市女售貨員說:「你這不是賺了嘛。」我說:「我回去送錢去,我把芋頭放這兒一會兒,我相信我回去送錢,他會信任我的。」那人說:「你不賺這便宜?」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會賺人家便宜的,人家種地不容易。」這位女士曾聽我講過兩次大法真相,都拒絕,我會用行動讓她記住「法輪大法好」的。
當我回到集市送錢時,賣芋頭的人感動地說:「法輪大法真是好!」我又買了二十元錢的芋頭,他執意不要那十五元錢,我又進一步講了大法真相,他表示回去找本村的大法弟子,拜讀《轉法輪》。旁邊賣白菜的大哥說:「我經常看真相小冊子,早就三退了,知道法輪大法好。」我說:「你經常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做個好人,一定有福報!」大哥很高興。
我悟到,賣芋頭的人得法的緣分到了,他要我的電話號碼,想以後再聯繫。我說:「等我以後趕集時再來找你。」他反覆囑咐我,一定來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