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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法院: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就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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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2019年11月22日非法對法輪功學員董淑豔、張玉華、郭淑珍開庭。董淑豔、張玉華認為自己信仰法輪功合法,並請律師做了無罪辯護。12月16日得知,董淑豔、張玉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

法院威脅家屬:做無罪辯護就加刑

庭審之前,愛民法院故伎重演,指派一個援助律師為董淑豔、張玉華、郭淑珍三人做有罪辯護,利用偽善、欺騙、恐嚇當事人的方法,試圖逼迫三人同意,被董淑豔、張玉華拒絕後,惱羞成怒,威脅家屬: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就加刑,不請就不加刑。

近年來,牡丹江法輪功學員衝破千難萬險,從全國各地請來維權律師做了幾十場無罪辯護。律師們運用豐富詳實的法律知識有力的揭露了當地的迫害情況,為蒙受不白之冤的法輪功學員爭取公正對待的同時,也使得很多善良群眾、尚有良知的公檢法司人員明白了真相。為了阻撓法輪功學員請律師做無罪辯護,牡丹江610、愛民法院叫囂「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就加刑」。

刁難律師、阻撓家屬旁聽

11月22日非法庭審當天,610綜合科科長朱家濱親自到法庭指揮。法院來了許多警察,如臨大敵一樣,把家屬都攆到大門口以外。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戴著腳鏈進入法庭,每個人被單獨庭審。

當天律師進法院過安檢時,遭到警察的刁難和侮辱,不但翻包檢查,連水都不讓帶進去。律師過後說:全國都沒有這樣對待律師的,只有在牡丹江愛民法院開庭會遇到如此刁難。以前愛民法院還逼迫過律師脫鞋檢查。

愛民法院以「沒那麼多座位」為由,阻止家屬旁聽,每次開庭只允許一名家屬進入。可是面對空空的座位,他們又找來一些素不相干的社區人員旁聽充數,充當所謂的「陪審團」。打著「公開開庭」的幌子幹著見不得人的勾當。

監控、綁架、構陷

2019年6月21日晚上,董淑豔、郭淑珍、張玉華三人在陽明區鐵嶺河被鐵嶺河社區警務大隊警察綁架,都被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了很多私人物品。三人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

家屬陸續去鐵嶺河社區警務大隊要人,警察告訴家屬說:「董淑豔被監控一段時間了,通過手機竊聽和路上攝像頭監控,這三個人在西安區和陽明區散發資料,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當場抓的人,然後又把案子交付給我們警務大隊具體辦案,你們要找就去國保找,找律師打官司,別和我們說。去去去,趕緊走。」一個勁攆家屬走。

據悉,法輪功學員董淑豔、張玉華曾於2018年7月17日上午被牡丹江鐵路公安處警察綁架。回家後,董淑豔將被非法抄家的私人物品要了回來。鐵路公安處國保有個叫李科(李可)的警察,因為沒得到人情和好處,伺機報復,就跟蹤董淑豔,並惡告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家屬堅持不懈到鐵嶺河警務大隊要人,遇到一個局長,局長和辦案人朱澄華、於鯤一直威脅並搶了家屬的錢包和身份證,家屬不畏懼,據理力爭要回錢包和身份證。

2019年7月29日,董淑豔、郭淑珍、張玉華三人被非法批捕。後來律師到愛民區檢察院,了解到9月27日構陷案件被送至檢察院。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2019年11月22日非法開庭,此前威脅家屬: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就加刑。

愛民區法院枉法害民何其多

目前,牡丹江所有關於迫害法輪功的案子都交到愛民區法院辦理。此舉是為了更便於610操控。中共的610是個徹頭徹尾的非法機構,不是司法機關,沒有權力指派任何一個法院審理或不審理,更沒有資格指派法輪功學員的被綁架地或者居住地之外的任何其它法院審理案件;其它法院也沒有這個義務聽從它的指揮。但是,愛民區法院歷來是被牡丹江610利用來打人的棍子,而且被用的得心應手。從歷年來愛民區法院枉判法輪功學員的冤案來看,無論從冤判的人次還是量刑的程度上來說,在牡丹江地區都是最嚴重的。僅舉幾例:

2001年,牡丹江師範學院職工汪繼國被勞教所迫害致尿血和雙目幾近失明的情況下,愛民區法院仍對他非法判刑7年,年僅40歲的汪繼國2003年9月被牡丹江監獄折磨致死。汪繼國妻子被非法勞教3年,家中7歲幼兒無依無靠,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2001年,牡丹江文化局圖書館美工於宗海被愛民區法院非法判刑15年,妻子王楣泓是地質勘察所高級工程師,2004年3月被非法判11年。於宗海的姐妹也多次被騷擾、關押,年邁父親因兒女無端屢遭迫害,承受不住打擊,含冤離世。

2003年初,愛民區法院對牡丹江師範學院年輕講師金宥峰夫婦非法判十幾年重刑,警察逼迫親屬把9歲和只有14個月的幼子接走,否則就送孤兒院。孩子的奶奶遭受巨大打擊,在悲憤中離世。金宥峰在獄中累遭毒打、野蠻灌食等折磨,迫害成肺結核晚期,2009年1月20日含冤離世。

2003年初,林立新被愛民區法院誣判10年,迫害得奄奄一息,監獄拒收,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迅速康復。2003年末,愛民區法院多次派人秘密監視、跟蹤,非法抓捕林立新。

2003年4月,愛民區法院不經任何法律程序,秘密對十幾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五至十五年重刑。肖淑芬被非法判刑後於2006年6月8日在哈爾濱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徐伏芝被誣判3年半,於2004年5月在牡丹江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2004年9月4日,陳金鳳被愛民區法院非法判刑,2008年出獄時被迫害致生命垂危。2009年8月末,愛民區法院再次對陳金鳳非法判刑6年。

2013年4月9日,愛民區法院在對韓秀芳、劉春蘭兩位老人開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審。4月11日下午,詐稱再次取消開庭,騙走律師後馬上對兩人非法判刑。

2015年,愛民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玉堂、關日安先後六次非法開庭,法庭之上,六十二歲的張玉堂曾被折磨的當庭劇烈嘔吐三次,關日安的手腕被手銬銬的鮮血直流。倆人遭受了種種酷刑折磨後,雙雙被冤判五年半。

迫害者罪責難逃

自古以來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的地方。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牡丹江610綜合科科長朱家濱,愛民法院院長季明,法官張穎、王楠,公訴人王娟是本案及多起法輪功案件的主要責任人、辦案人,在多年的辦案過程中了解了很多法輪功真相,至今還執迷不悟參與迫害,確實應該警醒了。

全球清算迫害法輪功的世紀大審判必定到來,時間不等人。2019年11月15日,明慧網更新了迫害法輪功的「惡人榜」名單,其中,收集了10萬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者的名單,將他們的個人信息和惡行等記錄在案。這些信息將陸續提供給美國、歐盟(28個成員國) 、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台灣等國家,這些國家將名單上的人權侵犯者依照《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加以制裁。如:限制入境、凍結財產、禁止這些人在本國進行財產交易、驅逐其子女親屬出境並取消身份等。

美國國務院官員還表示,美國不看重迫害者涉及的案例數量,而看重具體事實。只要有一個案例事實充份,就可以把迫害者列入特殊名單;對於嚴重侵害人權的惡行(如酷刑、毆打),只要這個官員是施暴單位的負責人,就可列入懲罰名單,無須證明他對具體惡行下令。

真心希望愛民法院及牡丹江全體公檢法司人員,儘快明白善惡有報的天理,善待大法、善待修煉人;不再參與迫害,同時搜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的罪證,舉報立功贖罪,給自己留下真正的退路。

參與非法庭審的責任人:

610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區率賓路市黨政辦公中心1區4樓 區號:0453 郵編:157022
610辦綜合科科長 朱家濱 6171748,13766662322,6928739
'朱家濱'
朱家濱

愛民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西祥倫街82號,愛民區法院,郵政編碼:157011
審判長:張穎18645777171、13836375966、0453-8909481
'張穎'
張穎
審判員:王楠18645777172、13204533269、0453-8907599
'王楠'
王楠

書記員:李紫瑩

愛民區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祥倫街82號,郵編157009,電話:0453-6557388
公訴科:王娟18645760199,13845340526,18545760113
'王娟'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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