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承諾遵守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二條中明確規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中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第三十九條 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隱私權自然體現出人之尊嚴,保護隱私權即保護人之尊嚴。如果法律不保護某些只屬個人領域的利益(隱私權),那麼人格尊嚴將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