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持續至今二十年對好人的殘酷迫害,致使陽泉市法輪功學員中被直接迫害死亡的有4人;被間接迫害死亡的有5人;被非法判刑的有51人次;被非法勞教的有81人次,(由知情同修透露當時被非法勞教的有近200人,因信息被封鎖,現在明慧網上曝光出來的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人數,只是一部份);被非法拘留的,因控告江澤民元凶濫用職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169人次;被非法入室騷擾的上千不止;被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的22人次;勒索罰金六萬九千元;沒收夏利車一部(同時沒收現金若干萬元,有待條件具備後再詳細了解詳情); 被非法開除公職、撤銷職務的5人。
一、被迫害死亡的法輪功學員
(一)直接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李慧文,男,時年三十二歲,山西省陽煤集團醫生,他剛結婚五十天就被陽泉市公安局、「610」人員騙到洗腦班,後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被綁架到太原新店勞教所,備受酷刑折磨,被獄警宮俊升等人員強行灌食迫害致死。李慧文的妻子也因修煉法輪功曾被綁架迫害。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李慧文的母親在控告江澤民時說:我兒子學習好,考上山西省醫科大學,在山西省陽煤集團醫院工作,是一名外科大夫。給病人看好病,家屬叫吃飯,我兒子不去,給他紅包不要。自己的吃喝,穿衣都是很節制的。他一直用「真善忍」大法的標準,時時處處要求自己。是好人中的好人。老媽媽傷心的流著眼淚說:我兒子三十歲的小伙子出去證實大法,你們給我送回一個骨灰盒。我問你們這些警察:我兒子到底違了那一條法律?犯下了甚麼罪?你們還我的好兒子……
◎郭計芳,男,農民,家住平定縣東回鎮西回村。二零零一年二月,郭計芳去北京上訪,被北京不法警察綁架,不到一個月,在東城區看守所被活活打死。終年五十一歲。
酷刑演示:毒打 |
◎王庭芳,女,教師,陽泉市平定縣南關大法弟子,曾被劫持到人間地獄──太原新店勞教所兩年。在那裏被封閉,被剝奪睡眠,罰站,關禁閉,毒打,不給吃飽,不許上廁所等,摧殘手段泯滅人心。獲得自由後仍遭惡人騷擾。二零零四年三月含冤去世。生前,工資被扣二萬四千餘元。
◎王繼貴,男,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西白岸村人,平定縣中醫院的中醫師,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在山西省祁縣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五十九歲。
王繼貴 |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因在平定維社給村民講法輪功教人向善、散發神韻光盤時,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後被平定縣「610」、公安局夥同平定縣冠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誣判三年,被非法關押在山西晉中監獄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下午四點多,山西晉中監獄給王繼貴的家屬打電話,稱王繼貴於當天在太原一零九醫院去世。家屬連夜趕到太原新康監獄,得知王繼貴遺體已於當天下午送往太原市永安殯儀館,獄方稱一切後續手續必須在晉中監獄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辦理。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晚,王繼貴給家裏打電話,說自己一切都非常好,並未聽出有任何異常。家屬問獄警為何王繼貴病危期間不通知家屬,獄警稱通知單已經於五月三十一日以信件方式郵寄出去,但家屬至今未接到相關信件。家屬要求查看並複印王繼貴住院期間病歷,但遭到獄警的拒絕。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王繼貴的遺體在太原永安殯儀館火化。王慧明是王繼貴的兒子也被非法關押在晉中監獄,但不被允許參加其葬禮。
(二)被間接迫害死亡的法輪功學員
◎任銀平,男,原是平定縣郵電局正式職工,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大法,被單位開除公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平定縣「610」、平定縣法院誣判三年。在陽泉一監蔭營煤礦,遭到四個不法人員連續幾天拳打腳踢的毆打,使任銀平的肚子疼痛不止,還要剝奪睡眠,罰站二十四小時。被送到山西省晉中監獄後,忍著肚子疼痛天天幹活。二零零三年六月又被「610」不法人員入捨綁架,勞教兩年六個月,在太原新店勞教所遭受迫害。後因被迫害的家貧如洗,生活十分困難,還不斷遭受騷擾,在重重壓力下,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十一時含冤離世,終年五十歲。
酷刑演示:暴打 |
◎王海生,男,山西省陽泉市百紡商場職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瘋狂的迫害法輪功,王海生被當地「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局作為重點迫害對像,拘留十五天,然後勞教一年。回家不到十天又被「610」,公安不法人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逼迫「轉化」放棄信仰。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因講真相救人,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新店勞教所,王海生因不放棄信仰「真善忍」,遭到殘暴毆打、折磨、關小號等殘酷迫害。還逼迫搬運火車物品,身體受到嚴重損傷,由原來的180斤降到110斤。 年僅四十七歲的王海生在二零一二年九月四日含冤離世。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張文慶,男,原是陽泉北大街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疾病全無。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發生後,於二零零一年遭惡警無故綁架至陽泉看守所迫害,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回家後仍被惡警長期監控。無奈住在廣州女兒家,邪黨人員也沒有放鬆對他的監控,導致其精神極度緊張,心理壓力巨大,於二零一二年含冤離世。
◎ 耿愛茹,女,平定縣東回鎮西回村人,在二零零一年除夕晚看央視播出天安門自焚偽案,於正月初八為證實大法好走上了北京天安門,被判刑五年,受盡各種酷刑,死裏逃生,吊銬;皮鞭抽打昏死多次,五年後出獄回家。當地公安局、派出所、「610」多次上門騷擾。在身體上承受著酷刑的折磨,在精神上承受著來自公、檢、法、司不為人知的壓力,於二零零九年含冤離世。
酷刑演示:吊銬抽打 |
◎張文翠,女,年齡六十七歲,山西陽泉市郊區蔭營鎮南垴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因女兒被非法拘留,郊區蔭營鎮政保科警察去張文翠家裏恐嚇騷擾,使張文翠精神上受到極大的傷害,非常恐懼。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平定公安局許孝忠與村委會梁雙懷等人到她女兒家非法抄家,張文翠又經歷了一次重大的精神打擊,每天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於二零零九年黃曆十月初十含冤離世。
二、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法輪功學員
◎董風香,女,因中共迫害法輪功,她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去北京上訪,被警察綁架,被山西陽泉五礦貴石溝派出所警察劉喜亭等人把她們幾個法輪功學員綁架回當地,不讓睡覺連夜審問。第二天直接送陽泉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董鳳香受盡折磨也沒有放棄信仰。
董風香從勞教所回家後,遭五礦貴石溝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恐嚇、威逼。
二零零四年七月的一天,董鳳香老人在向民眾講真相救人時遭人惡告,被平定公安局不法人員綁架並被誣判五年。關押在山西女子監獄。董鳳香遭到嚴重迫害,不許睡覺,長時間強迫坐小板凳,長時間強逼面壁而站。直至迫害的神智不清,瘋瘋癲癲。原本健康的董鳳香老人被放回至今,眼神呆滯,不能言語,家人看了悲痛萬分,傷心落淚。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
三、被非法判重刑的法輪功學員
◎高小紅,男,五十二歲,山西平定縣人,從事個體。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高小紅因發法輪功真相光盤,被人惡告。平定縣公安局不法人員郭珍珠,冠山鎮派出所不法人員夥同南關村治保主任闖入高小紅家中,進行非法抄家,抄走打印機、複印機、皮箱、電腦等私人物品,綁架到冠山鎮派出所。整整一夜,打罵、逼供,其中一人拳打腳踢,強行逼供,第二天被綁架到平定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高小紅遭誣判十年,被綁架到山西晉中祁縣監獄迫害。在監獄殘酷的迫害中,導致他腹部劇烈疼痛,高血壓、心律快,血壓高到一百三十六/二百三十八,曾因腰部劇烈疼痛多次暈倒在監房,在獄警的操控下,有兩三個犯人全天二十四小時對其包夾監控,強制「轉化」,強迫勞動,稍不如意,就遭到包夾的辱罵。
◎王巧蘭,女,平定縣商業局職工,遭中共前後四次非法判刑累加十九年。至今王巧蘭還在山西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王巧蘭去了一同修家切磋交流,平定公安局就進行了長達七天的傳喚審訊、逼供,王巧蘭只是說了一句實實在在的真話「法輪功不邪,沒有組織,只是修煉,做好人。」就這一句真話,結果被平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整個過程沒有法律程序。送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王巧蘭因講真相又被平定縣公安及「610」綁架,王巧蘭第二次被平定法院誣判六年,在榆次貓兒嶺山西省女子監獄蒙受了九年迫害,四十多天不讓睡覺,強制長時間坐小凳、太陽下暴曬曾昏倒、做奴工。直到二零一零年出獄。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在石家莊做生意時,王巧蘭被陽泉市平定縣公安局不法人員段福明等四人在石家莊高速路口旁的街道上又一次綁架,期間未出示任何手續。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定縣法院對王巧蘭非法判刑四年。王巧蘭的家人向陽泉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在這一年多期間家屬多次去向有關部門講述事實真相無果。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陽泉市中級法院與平定縣公檢法司相互勾結,第三次對王巧蘭誣判四年,將她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下午四點多,平定縣「610」、公安局、國保大隊、冠山派出所、南關社區一行二十多人,闖進王巧蘭家,翻箱倒櫃,搶走筆記本電腦、手機、讀卡器、照相儀等私人物品。隨後把王巧蘭綁架到警車上,劫持到平定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後,直接綁架到陽泉看守所。九月八日王巧蘭被平定法院非法庭審,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並當庭揭露王巧蘭在看守所受到的暴力虐待,要求無罪釋放。
九月八日早上六點多,平定縣法院戒備森嚴,門口就聚集了很多武警、特警還有法警。到八點左右平定縣法院門口聚集了很多王巧蘭的親屬和朋友。八點半開庭時,家屬要求進庭旁聽,平定縣法院刁難,阻止人們旁聽。八點四十分,平定「610」一個女人用手機在王巧蘭的親屬旁邊胡亂拍照,家屬制止,她不聽,家屬要求刪除照片,無果,此間發生爭執。隨後十幾個法警把住法院大門,不讓人進庭旁聽,後來在親屬朋友的強烈要求下,只有四人進庭。
律師最後陳述:我的當事人王巧蘭修煉法輪功無罪,寄信無罪,應噹噹庭釋放。違法的是你們平定公檢法,要起訴你們。整個庭審過程,審判長都在打斷律師的正義辯護,不讓律師說。庭審過程從上午八點半到十二點半結束,剝奪王巧蘭自辯的權利,律師辯護也受到了阻止。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平定法院不顧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王巧蘭第四次被誣判重刑六年,至今王巧蘭還在山西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王蘭芳,女,家住在山西陽泉五礦。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因中共迫害法輪功,王蘭芳去北京上訪,被警察抓到順義看守所後又劫持到另一看守所。因不報姓名、住址,被扒去外衣、脫掉鞋,在嚴寒冰冷的冬天赤腳站在地上蹲馬步、戴背銬。派出所所長還打了她四個耳光,後搜身把身份證搜出來登記後,劫持到駐京辦事處。一個警察把她身上的錢搜走後把她們關在了駐京辦的一間小屋裏,三天沒吃沒喝,而且男女關在一起。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被山西陽泉五礦貴石溝派出所不法人員劉喜亭等人把她們幾個法輪功學員綁架回當地,不讓睡覺連夜審問。副所長魏志祥惡狠狠的罵人,打人,把另一個法輪功學員一把推倒在沙發上。審問完連夜送到陽泉市油簍溝看守所。書記韓博文、指導員劉喜亭、副所長侯海到她家裏欺騙其丈夫要五百至一千元錢,因家中困難又要過年,丈夫說了好多好話,最後被勒索了二百元錢。
同年二月十六日,王蘭芳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王蘭芳受盡折磨打壓,也沒有動搖她堅定修煉的心。回家後,五礦貴石溝派出所不法人員,經常上門騷擾,恐嚇威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晚十點半,五礦貴石溝派出所不法人員領著一幫保安帶著狼狗,拿著攝像機突然闖入她家,非法抄了電腦、刻錄機、打印機、光盤、大兒子的身份證。她走脫,後因惡警繼續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流離失所的王蘭芳及兒子宋立成再次被陽泉公安局警察綁架、被分別誣判十年,十一年冤刑。
◎白鳳忠,男,當年四十九歲,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法輪功學員。兩次非法判刑累加十年半。
二零零一年二月被綁架到陽泉市看守所,被山西省陽泉市勞動教養委員會非法勞動教養二年。送山西省男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九日,白鳳忠再一次被綁架,後被平定縣法院誣判四年,非法關押在祁縣監獄迫害。直到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日才回家。回家以後,「610」安排,村委會聶文清二十四小時監視,騷擾一直沒有間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平定縣公安局副局長張某某夥同冠山鎮派出所賈建軍、馮星等六、七人私闖民宅,非法抄家,白鳳忠被綁架到看守所,後被平定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送山西省晉中祁縣監獄迫害。
四、山西陽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關押、入室騷擾、洗腦班現收集到195人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非法判刑51人次 | 非法勞教81人次 | 非法關押167人次 | 關押洗腦班22人次 | 入室騷擾2000次+ | 勒索罰金6萬9千元 | 參與迫害人 | ||
1 | 王巧蘭 | 女 | 54 | 累計19年 | 4次 | 2次以上 | 平定政法委書記楊豔紅平定610杜育軍平定公安局段福明平定檢察院賈唐正平定法院公訴科賈永生 | ||||
2 | 宋立成 | 男 | 38 | 11年 | 1次 | 數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 | ||||
3 | 高曉紅 | 男 | 58 | 10年 | 1次 | 數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單位把檔案丟失 | ||||
4 | 王蘭芳 | 女 | 60 | 10年 | 1次 | 多次 | 200元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劉喜廷侯二明未自祥 | |||
5 | 白風忠 | 男 | 67 | 累計8年半 | 2年 | 3次 | 1週 | 數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白汝命 王合 李斌 | ||
6 | 高彩霞 | 女 | 54 | 7年 | 1次 | 多次 | 城區分局呂建忠 | ||||
7 | 王素榮 | 女 | 64 | 累計7年半 | 2年 | 3次 | 多次 | 馬家坪派出所 | |||
8 | 王素平 | 女 | 62 | 5年 | 1年 | 3次 | 多次 | 陽泉市610戎建生南山派出所長聶培一,看守所所長張鐵紅。南山派出所片警張磊城區分局呂建忠,城區法院張小芬林業局連海峰 劉瑞萍 | |||
9 | 耿建新 | 男 | 待查 | 4年 | 1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 | ||||
10 | 張桂潤 | 女 | 66 | 4年 | 1次 | 半個月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軍 | |||
11 | 王賓德 | 男 | 61 | 4年 | 1次 | 多次 | |||||
12 | 耿愛如* | 女 | 不詳 | 5年 | 1次 | 多次 | |||||
13 | 王旭州 | 男 | 61 | 4年 | 1次 | 多次 | |||||
14 | 董鳳香 | 女 | 70 | 5年 | 2年 | 多次 | 劉喜廷侯二明未自祥王建軍 | ||||
15 | 張建雲 | 男 | 待查 | 4年 | 1次 | 多次 | |||||
16 | 王玉紅 | 女 | 待查 | 4年 | 2年 | 2次 | 多次 | ||||
17 | 戎芬梅 | 女 | 待查 | 4年 | 1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軍平定公安局段福明平定檢察院賈唐正平定法院公訴科賈永生平定政法委書記楊豔紅 | ||||
18 | 楊桂珍 | 女 | 74 | 4年 | 2年 | 2次 | |||||
19 | 戎玉華 | 女 | 待查 | 3年 | 1次 | 多次 | |||||
20 | 任銀平* | 男 | 52 | 3年 | 1年 | 3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 賈唐政賈永生楊豔紅 | |||
21 | 孟祥玉 | 男 | 58 | 3年 | 1次 | ||||||
22 | 程貴芳 | 女 | 52 | 4年 | 1年 | 2次 | 多次 | 馬家坪派出所張寶命 | |||
23 | 王繼貴* | 男 | 59 | 3年 | 1次 | ||||||
24 | 李志勇 | 男 | 50 | 1年半 | 1年半 | 2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楊豔紅 | |||
25 | 白建平 | 女 | 待查 | 3年 | 2次 | 半個月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楊豔紅 | |||
26 | 盧林森 | 男 | 48 | 3年 | 1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楊豔紅 | ||||
27 | 朱桂玲 | 女 | 58 | 累計8年半 | 2次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楊豔紅 | ||||
28 | 歐陽紅梅 | 女 | 72 | 3年半 | 1年半 | 2次 | 1個月 | 數次 | |||
29 | 張惠珍 | 女 | 55 | 3年半 | 2年半 | 2次 | 多次 | 郊區 魏姓平定 郭珍珠許孝忠 | |||
30 | 史春萍 | 女 | 48 | 3年 | 1次 | ||||||
31 | 韓玲花 | 女 | 57 | 2年 | 1次 | 1個月 | 多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楊豔紅 | |||
32 | 趙海珍 | 女 | 41 | 4年 | 1次 | ||||||
33 | 張錦華 | 女 | 70 | 3年 | 2年 | 1次 | 多次 | 抄走真相幣1萬3千元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楊豔紅 | ||
34 | 李澤寧 | 男 | 待查 | 不祥 | 1次 | ||||||
35 | 喬金華 | 女 | 52 | 3年半 | 1次 | 平定610杜育軍段福明賈唐政賈永生 | |||||
36 | 數名大法弟子 | 2004年3月16日晚陽泉地區秘密抓捕大法弟子數名 | |||||||||
37 | 田潤華 | 女 | 52 | 2年半 | 1次 | 2萬元 | |||||
38 | 王志輝 | 男 | 50 | 2年 | 2次 | ||||||
39 | 高麗芳 | 女 | 56 | 3年半 | 2次 | 多次 | |||||
40 | 石志紅 | 女 | 38 | 4年 | 1個月 | 1次 | |||||
41 | 李海英 | 男 | 62 | 1年 | 1次 | 15次以上 | 白汝命 陽泉市610劉喜廷 五礦貴石溝派出所指導員侯海 五礦貴石溝派出所所長魏志祥 五礦貴石溝派出所副所長王建軍五礦貴石溝派出所副所長 | ||||
42 | 楊迎花 | 女 | 61 | 2年 | 1次 | 15次以上 | 白汝命劉喜廷侯海魏志祥王建軍 | ||||
43 | 喬貴英 | 女 | 58 | 1年 | 1次 | 多次 | |||||
44 | 楊生萍 | 女 | 56 | 2年9個月 | 2次 | 多次 | |||||
45 | 王庭芳* | 女 | 62 | 2年 | 1次 | 1個月 | 2萬4千元 | ||||
46 | 馮治軍 | 男 | 48 | 2年 | 1次 | ||||||
47 | 王愛珠* | 女 | 73 | 2年半 | 1次 | ||||||
48 | 焦建明 | 男 | 54 | 4年 | 1次 | ||||||
49 | 張文翠 | 女 | 77 | 多次 | 郊區 魏姓平定郭珍珠 | ||||||
50 | 趙慕劍 | 女 | 65 | 2年 | 1次 | 半個月 | 多次 | ||||
51 | 王祿 | 男 | 65 | 2年 | 1次 | 多次 | |||||
52 | 劉勝民* | 男 | 62 | 2年 | 1次 | ||||||
53 | 王繼文 | 女 | 71 | 半個月 | 半個月 | ||||||
54 | 李秀蓮 | 女 | 56 | 2年 | 1次 | 數次 | 郊區 魏姓 常姓仁姓 | ||||
55 | 楊成娥 | 女 | 58 | 2年 | 1次 | ||||||
56 | 高銀樁 | 女 | 74 | 待查 | 1次 | ||||||
57 | 郭保軍 | 男 | 56 | 2年 | 5天 | ||||||
58 | 尚繼東 | 男 | 待查 | 7年 | 1次 | ||||||
59 | 張海瑞 | 男 | 50 | 2年 | 1次 | ||||||
60 | 祁秀林 | 女 | 64 | 2年 | 1次 | ||||||
61 | 趙兆昌 | 男 | 46 | 1年 | 1次 | ||||||
62 | 張文麗 | 女 | 48 | 1年 | 1次 | ||||||
63 | 李玉香 | 女 | 70 | 2年 | 9個月 | 多次 | |||||
64 | 高翠平 | 女 | 56 | 2年 | 1次 | 多次 | |||||
65 | 喬普芳 | 女 | 58 | 累計4年 | 1次 | ||||||
66 | 李桂林 | 女 | 59 | 2年 | 1次 | ||||||
67 | 韓竹英 | 女 | 67 | 判3緩4 | 2年 | 1次 | 多次 | ||||
68 | 趙巧梅 | 女 | 52 | 判3緩4 | |||||||
69 | 王海生*(市區) | 男 | 43 | 累計5年 | 2次 | 1個月 | 多次 | 陽泉市610白汝命陽泉市百紡主要領導 | |||
70 | 張新民 | 男 | 79 | 2年 | 1次 | ||||||
71 | 朱懷娥 | 女 | 58 | 2年 | 1次 | 1個月 | 多次 | ||||
72 | 王海生(郊區) | 男 | 46 | 2年 | 1次 | ||||||
73 | 魏文達 | 男 | 60 | 2年 | 1次 | ||||||
74 | 李雨英 | 男 | 75 | 2年 | 1次 | ||||||
75 | 孟潤娥 | 女 | 70 | 2年 | 1次 | ||||||
76 | 任愛花 | 女 | 68 | 1年半 | 1次 | 1個月 | |||||
77 | 張愛梅 | 女 | 69 | 1年 | 1次 | 1萬元 | |||||
78 | 於英 | 女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1次 | |||||
79 | 郭有明 | 男 | 61 | 2年 | 1次 | ||||||
80 | 尹志紅 | 男 | 48 | 2年 | 1次 | 1個月 | |||||
81 | 楊瑞峰 | 男 | 31 | 5天 | 1次 | ||||||
82 | 高文秀 | 男 | 66 | 1年 | 1次 | ||||||
83 | 高峰 | 女 | 58 | 1年 | 1次 | 多次 | |||||
84 | 王學芳 | 女 | 49 | 2年 | 1次 | ||||||
85 | 趙素靜 | 女 | 47 | 1年半 | 1次 | ||||||
86 | 程新平 | 男 | 75 | 2年 | 3次 | 多次 | |||||
87 | 鄭維娜 | 女 | 74 | 2年 | 2次 | 多次 | |||||
88 | 劉麗華 | 女 | 45 | 1年 | 1次 | ||||||
89 | 甄明 | 女 | 待查 | 1年半 | 1次 | ||||||
90 | 張銀翠 | 女 | 60 | 2年 | 1次 | ||||||
91 | 張建平 | 女 | 60 | 2年 | 1次 | ||||||
92 | 劉素珍 | 女 | 61 | 2年 | 1次 | ||||||
93 | 張維堂 | 男 | 67 | 2年 | 2次 | 1個月 | |||||
94 | 朱毅祥* | 男 | 65 | 2年半 | 1次 | ||||||
95 | 董文武* | 男 | 63 | 2年 | 3次 | 1個月 | |||||
96 | 張鐵柱 | 男 | 54 | 1次 | |||||||
97 | 戎芬美 | 女 | 62 | 2年 | 1次 | 半個月 | |||||
98 | 王作海 | 男 | 51 | 2次 | 半年 | ||||||
99 | 朱勝肖 | 女 | 74 | 多次 | |||||||
100 | 金秀春 | 女 | 80 | 多次 | |||||||
101 | 石英蘭* | 女 | 63 | 多次 | |||||||
102 | 李新芬 | 女 | 60 | 多次 | |||||||
103 | 尚寶梅 | 女 | 74 | 判4緩5 | 2次 | ||||||
104 | 武子珍* | 女 | 64 | 2年 | 15天 | 半個月 | 多次 | ||||
105 | 郭仲英 | 女 | 66 | 5年 | 1次 | 1次 | |||||
106 | 李秀萍 | 女 | 待查 | 多次 | |||||||
107 | 方穎* | 男 | 63 | 數次 | |||||||
108 | 武睿 | 女 | 31 | 數次 | |||||||
109 | 李若平 | 女 | 45 | 多次 | |||||||
110 | 潘銀傑 | 待查 | 待查 | 待查 | 多次 | ||||||
111 | 劉桂祥 | 女 | 62 | 半個月 | |||||||
112 | 穆佔花 | 女 | 待查 | 待查 | |||||||
113 | 康文梅 | 女 | 50 | 半個月 | 6次 | ||||||
114 | 康虎生 | 男 | 70 | 多次 | |||||||
115 | 段改轉 | 女 | 67 | 多次 | |||||||
116 | 曹喜曾* | 男 | 70 | 多次 | |||||||
117 | 於千茹 | 女 | 43 | 多次 | |||||||
118 | 王貴芬 | 女 | 待查 | 多次 | |||||||
119 | 張瑞萍 | 女 | 51 | 25天 | 10次以上 | 城區分局呂建忠陽泉610白汝命南山派出所所長聶培一副所長趙曉東 | |||||
120 | 劉維山 | 男 | 51 | 5天 | 20天 | 數次 | 南山派出所所長聶培一 | ||||
121 | 朱有芳 | 女 | 58 | 2年 | 多次 | ||||||
122 | 閆秀珍 | 女 | 80 | 數次 | |||||||
123 | 劉有娥 | 女 | 56 | 多次 | |||||||
124 | 趙春玲 | 女 | 79 | 多次 | |||||||
125 | 王貴蘭 | 女 | 58 | 5年 | 1次 | 多次 | |||||
126 | 高寶雲 | 女 | 80 | 15天 | 多次 | ||||||
127 | 盧嬋芳 | 女 | 61 | 多次 | |||||||
128 | 史俊娥 | 女 | 63 | 多次 | |||||||
129 | 李秀清 | 女 | 55 | 多次 | |||||||
130 | 小玉蘭 | 女 | 71 | 多次 | |||||||
131 | 耿富庭 | 男 | 70 | 多次 | |||||||
132 | 耿便嬋 | 女 | 55 | 多次 | |||||||
133 | 郭六保 | 男 | 70 | 多次 | |||||||
134 | 耿蘭英 | 女 | 78 | 2年半 | 半個月 | 多次 | 監外執行 | ||||
135 | 李喜欽 | 男 | 待查 | 3年半 | 多次 | ||||||
136 | 武瑞珍 | 女 | 70 | 2年 | 1次 | 多次 | |||||
137 | 郭貴泉 | 男 | 70 | 多次 | |||||||
138 | 牛文蔚 | 女 | 46 | 多次 | |||||||
139 | 康五孩 | 待查 | 待查 | 待查 | |||||||
140 | 李有仲 | 男 | 61 | 多次 | |||||||
141 | 張金籽 | 女 | 60 | 多次 | |||||||
142 | 朱成娥 | 女 | 59 | 多次 | |||||||
143 | 梁愛堂 | 女 | 53 | 多次 | |||||||
144 | 董仲荷 | 待查 | 待查 | 待查 | |||||||
145 | 任愛英 | 女 | 62 | 多次 | |||||||
146 | 張江蓮 | 女 | 74 | 判3緩4 | 多次 | ||||||
147 | 王新海 | 男 | 55 | 2年 | 1次 | 山東人2001年建築公司上班 | |||||
148 | 楊二變 | 女 | 62 | 多次 | |||||||
149 | 趙喜翠 | 女 | 55 | 多次 | |||||||
150 | 趙喜芬 | 女 | 54 | 多次 | |||||||
151 | 張巧潤 | 女 | 54 | 多次 | |||||||
152 | 藺瑞萍 | 女 | 53 | 判3緩4 | 多次 | ||||||
153 | 李滿星 | 男 | 28 | 5天 | 多次 | ||||||
154 | 朱根順 | 男 | 51 | 5年 | 1次 | 多次 | |||||
155 | 張廣海 | 待查 | 待查 | 待查 | 1次 | ||||||
156 | 楊拉玉 | 女 | 65 | 15天 | |||||||
157 | 陳桂梅 | 女 | 46 | 15天 | |||||||
158 | 賈寶玲 | 女 | 53 | 非法關押期間 | 多次 | ||||||
159 | 楊桂花 | 女 | 68 | 累計3次45天 | 數次 | ||||||
160 | 孟濤芳 | 待查 | 待查 | 15天 | 郊區 | ||||||
161 | 宋桂庭 | 女 | 74 | 數次 | |||||||
162 | 翟映祥 | 男 | 73 | 多次 | |||||||
163 | 張文慶* | 男 | 76 | 2年 | 1次 | 多次 | |||||
164 | 楊玲 | 女 | 40 | 38天 | |||||||
165 | 王鵬雲 | 女 | 47 | 多次 | |||||||
166 | 王雁成 | 男 | 45 | 15天 | |||||||
167 | 梁美花 | 女 | 61 | 15天 | |||||||
168 | 趙素華 | 女 | 56 | 1個月 | |||||||
169 | 孟喜雲 | 女 | 72 | 多次 | |||||||
170 | 王大小 | 男 | 47 | 15天 | |||||||
171 | 劉定華 | 男 | 48 | 15天 | |||||||
172 | 董新明* | 男 | 80 | 2年 | 1次 | ||||||
173 | 徐國斌 | 男 | 67 | 15天 | |||||||
174 | 劉瑞明 | 女 | 50 | 2年 | 1次 | ||||||
175 | 一次被非法勞教18人 | 2001年2月1日被北京昌平派出所非法勞教18人,非法判刑5人 | |||||||||
176 | 劉勝明* | 男 | 62 | 2年 | 1次 | 半個月 | |||||
177 | 石牛小 | 男 | 51 | 1年半 | 1次 | 多次 | |||||
178 | 裴素雲 | 女 | 52 | 2年 | 1次 | 多次 | |||||
179 | 趙秀花 | 女 | 56 | 2年 | 1次 | 多次 | |||||
180 | 郭有明 | 男 | 60 | 2年 | 1次 | ||||||
181 | 郭豔芳 | 女 | 38 | 1年 | 1次 | ||||||
182 | 郭有明妻子 | 女 | 60 | 2年 | 1次 | ||||||
183 | 張小紅 | 男 | 56 | 15天 | 1個月 | ||||||
184 | 張國升* | 男 | 74 | 24小時 | |||||||
185 | 黃慧英 | 女 | 61 | 判3緩4 | 多次 | ||||||
189 | 魏文達 | 男 | 60 | 2年 | 1次 | ||||||
190 | 馮喜軍 | 男 | 45 | 2年 | 1次 | ||||||
191 | 李秋喜 | 女 | 57 | 24小時 | |||||||
192 | 楊林 | 男 | 55 | 2年 | 1次 | 武漢人在陽泉做生意2001年---2002年 | |||||
193 | 劉興國 | 男 | 74 | 4年 | 2年 | 2次 | |||||
194 | 郭保軍 | 男 | 53 | 2年 | 2次 | ||||||
195 | 張巧榮 | 女 | 待查 | 多次 | 平定東回人 |
五、撤銷職務,開除公職的任銀平、耿建新、戎玉華、王素平、劉維山
◎劉維山,原是中鋁山東鋁業陽泉分公司多年的科長,工作兢兢業業。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單位送去山東洗腦班迫害二十天左右。
二零一五年因訴江被單位撤銷職務,被非法拘留五天,罰款八千元,同時經常打電話,到家裏,還到山東單位騷擾不斷。
家住山西陽泉平定法輪功學員耿建昕、戎益華夫婦,分別是平定縣勞動局、糧食局職工,只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二年遭中共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在監獄中遭受了虐待、奴工等非人的折磨,在這期間,夫妻雙雙被單位開除公職。
◎王素平,女,原山西省陽泉市林業局農藝師。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她因為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近年來被警察騷擾、綁架和非法拘留。被單位開除公職。以下是王素平被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王素平去山西省政府上訪,說句公道話:真、善、忍好,法輪功沒有錯,還大法師父清白。到了省政府大門附近,就被綁架到杏花嶺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一夜不給飯吃,第二天,被陽泉市公安局帶回審問後,又被綁架到南山派出所,非法關押了兩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除夕),林業局連海峰把王素平叫到門房後,夥同南山派出所片警陳林,把王素平綁架到陽泉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王素平喝的菜湯是白菜連根帶泥土,號房裏少有七,八個人,多時有十一、二個人擠在一個通鋪的木頭板上,睡的地方不到三十釐米寬,擠的不能動,相互兩人頭上頭下顛倒的睡,一起來,就沒有地方了。白天上廁所排隊,排不上,等下次;不讓說話;不讓學法煉功。
後王素平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山西省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天天逼著「轉化」,看污衊大法的內部資料、電視、錄像,逼著背監規,限制吃飯時間,目的就是迫使放棄修煉法輪功。
當時一同被非法勞教的還有陽泉市的法輪功學員李玉香、高翠萍、陽泉郊區的法輪功學員李秀連、陽泉五礦的法輪功學員楊銀花、平定縣的法輪功學員韓玲花和楊成娥、山東鋁廠陽泉礦的法輪功學員高峰、晉東化工廠的法輪功學員楊桂珍。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晚九時左右,王素平和女兒在家看電視,突然,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呂建忠,林業局連海峰,帶領十幾個人闖入王素平家,非法抄家,拍照,到處翻東西,抄走了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光碟,電腦主機,連夜把王素平綁架到陽泉市看守所迫害。
陽泉舊看守所號房是窯洞,窯洞裏的窗台邊稜露的磚塊,王素平從磚縫摳出幾塊小白灰,在號房的牆上寫下了大大的幾個字:「世界需要真善忍」。吸毒的人幹活回來一看,拽住就打王素平的臉,打得她從嘴流血,被銬著手銬和幾十斤重的腳鐐長達五十二天。炎熱的夏天,不讓洗澡,更不能換衣服,不能行走,打飯,上廁所,還得用繩子提起腳鐐,才能走路。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
王素平絕食反迫害,到第十一天,看守所指使五、六個吸毒和其他嫌疑犯,一下把王素平仰面按倒在通鋪的木頭板上,兩人按住腿和腰,兩人按住左右胳膊和肩膀,還有人按住腦袋捏住鼻子,還有人拿小鐵勺把硬撬開牙灌食同時還捏住脖子,當時憋的王素平出不上氣來差點憋死。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後王素平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單位林業局落井下石,無理開除王素平的公職,斷絕王素平的生活來源。
王素平被非法判刑關押在監獄期間,非法拘禁二十多天不讓上廁所,不讓和別人說話,不讓睡覺,不讓休息,罰站。幹的奴工活,大麻袋半幹不濕的辣椒,犯人讓她背,她連正常呼吸也難以保持。
王素平被非法判刑關押,給她的家人帶來了無盡的痛苦,年邁的母親哭的整夜不能入睡(已去世);女兒在痛苦和悲傷中,流著眼淚考上了大學。王素平的大哥因她被非法關押氣的得了一種病在醫院做了大手術,弟妹們都很著急,放下自己的工作不顧,照顧王素平的家,去監獄看她,還得替王素平負責她上大學的女兒。
出獄後,王素平才知道被單位無理開除公職。陽泉市「610」主任戎建生安排陽泉市公安局五、六個人監視王素平的個人生活。
當時一同被非法關押的還有陽泉市的法輪功學員高彩霞、王素榮、楊桂珍,平定縣的法輪功學員王巧蘭、張貴潤,太原的法輪功學員李愛連、康素琴,中北大學的法輪功學員吳梅,天津的聶秀英(山西忻州人)。
近年被綁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晚七時左右,王素平正在家中吃飯,突然闖進四個人,自稱是城區分局的,來了解「訴江」(依法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情況,其中一人說,這是訴江回訪,咱們去派出所。王素平說不去,就給他們講真相,四人不聽,強行把她從七樓拖到底樓,又拖到警車裏。
到了派出所後,連夜對王素平非法審訊,威逼王素平說:你誣告了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王素平說:我訴江是合法的。他們不聽,隨後強行把王素平拉到醫院體檢,驗血、做B超後,連夜綁架至陽泉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王素平在家正準備做飯,有人敲門,謊說收煤氣費的,開門一下闖進四個不法人員:片警張磊陽泉市城區南山派出所(警號030871),一個姓周,另一個姓郝的,另一個沒有說姓,說了解情況,去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王素平問甚麼事?警察說去了就知道了。
王素平告訴他們:法輪功不違法,中共十八年迫害法輪功,你們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他們強行把王素平帶到城區公安分局。到了分局,王素平給他們講法輪大法好。後來,王素平給他們講了真相,就回家了。
結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期間至今,陽泉法輪功學員二十年被迫害的真實情況,以上是不完全記錄,其中,有一人多次被迫害,未曝光被迫害的消息有待了解詳情。
在此奉勸陽泉地區所有參與對修煉法輪佛法學員的迫害者們:你們利用法律迫害好人,你們是知法犯法,你們既觸犯了法律,又犯了天法;是無法無天。難逃善惡有報的天理。現在,趕緊懸崖勒馬停止迫害。了解大法真相,認清江澤民邪惡集團的本質,給自己和你的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再勸陽泉的父老鄉親,從一九九二年至今,已有二十七年,法輪大法洪揚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澳門,台灣,都說大法好,而且公開煉功。唯有中國大陸造謠污衊欺騙世人。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陷害,抹黑法輪功,把好人說成壞人、把正的說成是邪的,把善的說成惡的。你們千萬不要被數次的運動搞昏了頭腦受騙,你們自己真正能辨別是非,明白真相,你們的醒悟和得救,是我們最大的心願!
註﹕*被間接迫害離世的部份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