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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赤峰市政法委書記王東偉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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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據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中共官方通報,內蒙古赤峰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王東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近日自首,目前正被調查。

現年五十三歲的王東偉在二零零零至二零一零年,先後出任中共鄂爾多斯市外經貿局黨組書記、局長,經委黨組書記、主任,東勝區黨委副書記、政府區長;二零一零年出任伊金霍洛旗委書記;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四年轉任鄂爾多斯市委常委、伊金霍洛旗委書記;二零一四至二零一六年任興安盟委委員、副盟長;二零一六年起出任赤峰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王東偉在鄂爾多斯、興安盟任職期間,當地出現很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王東偉都是重要的責任人。二零一六年起出任赤峰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繼續積極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仇視真善忍。在赤峰市政法委的直接部署下,赤峰各旗縣「610」、政法委緊隨迫害,專門召開會議,給街道、社區下達任務,要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底完成對訴江法輪功學員的「轉化」、摸底、強令簽字等。全市各地出現騷擾、綁架訴江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有的以開除公職威脅,有的威脅法輪功學員的家人,並強迫他們代替簽字。

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六年上半年,赤峰地區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九名,其中有七名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非法拘留,二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因傳播大法真相而被綁架迫害,十幾名訴江法輪功學員被騷擾。二零一六年下半年,赤峰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有四人,被綁架的有三十五人,被騷擾的三十九人。

到了二零一七年,赤峰市政法委依然下令加大力度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因而赤峰警察騷擾上百家庭。二零一七年上半年,赤峰地區每月都發生著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抄家、綁架、騷擾的次數,比以往兩年增多,騷擾的面積大,覆蓋赤峰市及各個旗縣區。中共邪黨警察的所謂「敲門行動」給上百個家庭製造恐懼、災難和損失。先後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巴林左旗的賈彬夫婦(被非法判刑五年),池海龍(被非法判刑五年),赤峰的丁玉芳(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元寶山的楊福田(被非法判刑四年),翁旗的江學農(被非法判刑三年),松山區的黃亞德(被非法判刑三年),松山區的徐殿林夫婦(被非法判刑七年),還有高崇(被非法判刑三年),胡俊友(被非法判刑三年)。元寶山區的潘麗娟、趙桂春、楊翠玲、王豔昕、岳淑霞、王飛,敖漢旗的盛秀環、齊樹有,喀喇沁旗的趙豔敏母女、趙一瑜、寧城的李彩芝、赤峰的李淑華等先後都被非法判刑。

以上的迫害案例,作為政法委書記,王東偉是第一責任人。

王東偉的「前前任」孟繁有於二零零六年開始擔任赤峰市政法委書記一職,於二零一一年卸任。二零一六年一月,被調查,後獲刑十五年。除此二人之外,內蒙古政法系統已有多人落馬甚至自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李志斌自殺身亡。李志斌此前曾任赤峰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近年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件頻頻發生,明慧網上已公布了二萬餘實名案例,其中包括中共中央官員、省委官員、市委官員、公安科長、學校校長、辦公室主任、「610」頭目、派出所所長、居委會主任等,遭報者的分布與各地區迫害嚴重程度在地理上是驚人的一致。神目如電,報應不爽,正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

善惡有報是宇宙運行的法則,法輪功學員真誠奉勸所有行惡之徒不要再助紂為虐,趕緊懸崖勒馬,停止迫害法輪功,否則惡報加身之時,悔恨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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