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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殘疾婦女遭誣判八年 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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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市黃陂區五十四歲殘疾婦女、法輪功學員祝亞,被黃陂區法院法官王治武非法判8年、罰金2萬元,武漢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冤判,於2018年9月12日已被劫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2018年8月27日,律師告知祝亞的親戚,祝亞的刑事上訴狀已經遞交到武漢市中級法院,中院審理期限可能要2個多月。2018年9月19日祝亞的親戚到看守所給祝亞送衣服,被告知祝亞不在看守所,已於2018年9月12日被移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

武漢中院在僅僅半個月的時間裏,在律師和家人都沒到場、也沒開庭、甚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草草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冤判。

中共根本不講甚麼法律,都是在法輪功學員拒絕「轉化」的情況下,加重迫害。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五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祝亞,家住武漢市黃陂區前川街,丈夫早逝,她與女兒相依為命。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早上七點半左右,去買菜,被樓下蹲坑的便衣警察攔截、闖進家中,非法抄家三個多小時。當天晚上,祝亞被劫持到武漢市東西湖額頭灣第一看守所重刑犯監室,五月九日,遭黃陂區公安分局非法批捕,轉到普通監室。

武漢市黃陂區法院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非法庭審祝亞,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祝亞也作了無罪自辯。祝亞說:自己是一個殘疾人,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能力。修煉前殘疾左腿要靠左手撐著才能往前邁,修煉後通過學法煉功,萎縮的腿長粗了,明顯的好了。拉血尿、血塊壞死的腎也好了。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無病一身輕。

庭審開始,對公訴人胡世文提出的一系列所謂證據中的多處違法行為,律師逐一嚴正指出,律師強調,當事人主觀上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與起訴書中指控的罪名沒有關聯性。從犯罪構成的客體上以及社會危害性上來看,當事人都不構成犯罪,要求法庭無罪釋放。

法官無視當事人和律師的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在一個月後的七月十七日還是秘密枉判祝亞八年。

法輪功修煉者按照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修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資料,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實施。相反,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暴力干涉法輪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剝奪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才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

在此正告還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執法人員,在未來法制昌明、回歸正義、面臨正義法庭終身追責時,面對未來法庭對你的正義審判時,你如何去面對?你如何為自己開脫罪責?你說是上邊讓我這樣判,你覺得這個理由能保護得了你嗎?而且人不治天治,行惡者的報應正在如影隨形的發生著,即使不在當下,終身的不安也會有所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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