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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清博士被非法判刑 上訴中家屬再遭法院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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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昌平區現年五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王亮清博士,在工作單位上班時,被領導請過去「談談」,結果被昌平南口派出所警察綁架,被構陷到昌平區法院,被非法判刑二年,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

'王亮清'
王亮清

九月四日,王亮清的家屬接到律師的電話,說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維持原判。家屬感到不理解,怎麼回事呀?怎麼現在沒見辦案單位重新調查就判了呢?

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非法對王亮清判決後,王亮清提起上訴,然後家屬請了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同時家屬也及時與北京市第一中院主辦法官進行了溝通,家屬希望中院改判或無罪釋放王亮清。中院辦案法官向家屬表示:只要王亮清把「真相幣」的事說清楚,就將案卷退回辦案單位重審,就可能無罪釋放。「真相幣」就是寫有真相短語的人民幣。

家屬得到這一信息後,申請了「家屬辯護人」的資格,並與律師聯合勸說王亮清把真相幣的來源說清楚(其實真相幣是一親屬在去年去世前做好的),王亮清在親情的壓力下說出了真相幣的情況。這樣家屬就信心滿滿的了,以為王亮清很快就會回家來了。

家屬對現在公檢法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不清楚。有人告訴她:一般來說,上訴只是走一個過場,中院都是維持原判的多,不要太相信法官,不要被表面的偽善所矇蔽。可家屬不相信,還把這個中院辦案法官當成能幫助自己的好人了。

現在家屬才知道:自己是被中院辦案法官欺騙了,他們根本就沒打算過要把案卷退回辦案單位重審,只是通過這種手段把真相幣的事弄清楚。據了解,家屬不服中院判決,打算向有關部門申訴。

王亮清,一九八九年畢業於黑龍江哈爾濱工業大學,獲碩士學位;畢業後在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七零三研究所工作。王亮清於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煉功沒多久,頭頂上的一大塊禿頂長出了新頭髮,記憶力好轉,思維變得敏捷,曾在一年內發表了四篇學科論文。一九九九年七月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王亮清多次受到迫害,二零零零年被劫持到團河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被強制洗腦、奴工等,受盡屈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王亮清被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非法開除,做了一段臨時工,然後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攻讀博士,之後應聘到「三一集團重機研究院」,工作兢兢業業,曾主持、參與過多項國家重點項目技術工作,為項目取得突破性的進展和成果做出了貢獻。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王亮清在北京昌平區「三一集團重機研究院」上班,被單位領導請過去「談談」時,被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南口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關押在昌平看守所。三十天後,昌平區「610」與昌平區公安分局編造構陷王亮清的「黑材料」,送到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左右,昌平區「610」與昌平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編造構陷王亮清的「材料」,因證據不足,案卷被第一次退回公安。四月二十日左右,又因國保警察編造構陷王亮清的「材料」證據不足,案卷第二次被退回公安。二零一八年六月,昌平區檢察院在沒有任何有效證據的情況下,將王亮清構陷到昌平區法院。期間,王亮清家屬與律師三月三十日與四月二十日向責任檢察官王雪鵬遞交了《對王亮清免予起訴的辯護意見》。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北京市昌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亮清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二千元。王亮清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北京中級法院在維持冤判之前不忘再騙一把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無論以任何名義對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與老天爺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對法輪功的迫害使中國的法治建設出現了大倒退,依法治國不僅成為口號,甚至成了玩笑,中國之所以出現今天如此道德沒落、天災人禍之亂象,就是由於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所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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