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時,牟永霞老人突然胃腸功機能失常,噁心,食水不進,喝一口水都吐,又是頭暈,又是特異體質,所有藥物都過敏。幾次送醫院無法治療,醫院若強行用藥,灌食,她就抗議,並讓醫院立字據,出三聯單(保證他們的醫療方式沒危險),給看守所一份,醫院一份,她的家人一份。哪個醫院也不收這樣一個不能吃喝的七旬老人。到第八天晚上,看守所多個獄警,犯人看了一夜。
到了第九天,牟永霞仍不能飲進食水。因法院要兩萬元「取保金」,家裏的孩子氣急了:把媽媽快整死了,還要錢。看守所一天打了很多電話,於當日下午(七月十日),家人還沒來接,看守所就把氣息奄奄的牟永霞推出大門。
二零一八年過年期間,牟永霞給姐姐問候,得知其生活不能自理,難過得流淚多日。因家中姊妹多,母親身體不好,姐姐一直代替母親在生活方面照顧弟妹們,連學都沒念下去,她的青春年華都為姊妹們付出了,所以他們對姐姐像母親一樣思念敬愛。
牟永霞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中午,拉著小箱到大慶西站乘車,去吉林看望八十多歲的姐姐。過安檢後,在上二樓時,車站派出所警察拿著手機裏給牟永霞已上網的身份證,將她攔劫,翻查小箱,捏造詢問記錄後,把她交給讓胡路區公安分局。
在讓區分局刑警隊隊長由德軍和另一個隊長的指使下,刑偵隊長富濤、副隊長楊頌根據他們的「需要」與西站派出所串通,捏造同樣的詢問記錄,讓牟永霞簽字,她當時用筆劃掉,並寫上「偽造作廢」。
牟永霞被關到半夜,富濤、楊頌謊騙說送牟永霞回家,結果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關押。構陷牟永霞的所謂案件很快被構陷到讓胡路區檢察院,三月二十九日非法批捕,批捕書上的記錄基本同公安編造的一樣,也被牟永霞用筆劃掉,並寫上「偽造作廢」。
對這突如其來的遭遇,牟永霞的身體出現心臟病突發、高血壓、頭暈、抽搐、胸悶、背痛出不來氣,多次被背去醫務室打氧氣,睡板床後曾受過骨傷的她,翻身都困難。當時看守所說辦保外,辦案單位不同意。
家人幾次奔波到相關部門詢問,不是沒人接見,就是被推諉。家人到檢察院去詢問情況,被告知說案子返到辦案單位了。字幕上顯示牟永霞是「頭」。家人認為構陷得太離譜:說七十歲的「二級殘疾」老太太是「頭」兒,她管誰呀?誰聽她的?不是胡謅八扯嗎!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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