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到長春找工作 被打眼骨骨折
王淑華的丈夫李國軍到長春市找工作,還不到十天,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晚二十時許,長春市民康路派出所警察(可能還有南關區國保警察)六、七人,突然闖入南關區西四道街宏達小區三棟五單元709室(法輪功學員劉慶傑的租房),將剛剛進屋的劉慶傑、李國軍綁架。期間警察將法輪功學員李國軍帶到廚房,上去就是一拳,把李國軍右眼、臉部打的鮮血直流,很快血就浸透了褲子,並流在了地上(見照片)。
流在地上的血跡
這群警察將李國軍打傷後,不但不進行救治,還讓基本屬於不清醒狀態的李國軍配合他們構陷好人。直到相隔十八、九個小時後,十四號下午將近三點時,在李國軍一再要求下,才在吉大二院門診拍了一個CT片。當送往長春市第三看守所時,因CT片顯示,李國軍右眼眶已經骨折,看守所醫生提出拒收,但在民康路派出所警察一再堅持下,才不得已將被打傷的李國軍送到新康監獄醫院救治。他們對外卻謊稱,是在預謀逃跑時被打傷。明眼人都知道,逃跑時被打傷,廚房的地上怎麼會有血跡呢?
經幾天的查找,家屬在長春市新康監獄醫院找到李國軍,但是官方不讓家屬接見,家屬只好請律師會見,才知道李國軍被打骨折。為了掩蓋事實真相,警察非法對李國軍批捕,還誇大、編造了一些和事實相違背的假證。(即使按照中共現有的不合法的內部法律規定,也不具備被非法批捕的條件)。
王淑華被劫持、非法判刑
王淑華和姐姐王淑芬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到民康路派出所去要人時,倆人被非法扣押了兩天一夜。姐姐王淑芬在十月十三日晚六點被放回,李國軍妻子被劫持到葦子溝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姐倆的手機都被扣下,姐姐向警察要手機時,警察說:「不能給,還沒採集完信息呢。」
十五天後,即十月二十八日,王淑華在拘留所門前又被松原國保警察劫持。松原警察和長春警察還劫持了陪同王淑華家屬去接人的長春法輪功學員蘭亞芹和柳姓學員,警察搶走了蘭亞芹家門鑰匙,並脅迫李國軍家屬帶路非法抄了蘭亞芹的家,搶劫走私人電腦一台、手機一部及李洪志師父法像一張,還有其它一些私人物品。蘭亞芹的兒子楊第伯也被劫持到民康路派出所詢問,並強行簽字按手印。之後放回柳姓學員,蘭亞芹和楊第伯又被長春市桂林路派出所警察帶到桂林路派出所重複非法審訊,並強行簽字按手印。晚上十點多鐘將蘭亞芹的兒子楊第伯放回,蘭亞琴被非法拘留十天,送往葦子溝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末,王淑華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家屬委託律師到松原市看守所(也就是松原市善友看守所)會見王淑華。看守所拒絕律師的正常會見,還讓律師到松原市司法局開所謂的一系列手續,當律師來到司法局反映情況時,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松原市司法局更是說出了聞所未聞的「不是黨員不讓正常會見」的說辭,這才是公然的破壞法律實施。
現在得知王淑華被非法判刑九年,於六月四日送到蘭家女子監獄繼續迫害。情況待查。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古語雲:「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就是說,迫害修煉人的罪業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參與者,請靜心思考,捫心自問:做好人遭受迫害、講真話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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